《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材料》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担负着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的历史重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在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就必须立足法制宣传,把握时代脉搏,在不断创新中实现与时俱进。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思想观念的创新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把自己作为主体,把教育对象视为客体,首先考虑要进行什么教育,很少考虑对方有什么需求,这样工作上就缺乏针对性,其结果往往是你动他不动,你主动他被动,收效甚微。法制宣传教育要实行思想观念的创新,就要了解现状,了解经过二十多年法制宣传教育后干部群众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部署工作,让教育对象由被动变为主动,由客体变为既是客体又是主体,把单向灌输变为双向互动,在平等交流中激发受教育者乐于接受并参与其中的积极性,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选好合适的载体
不同的载体适合不同的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根据对象来选择载体,更好地提高宣传的有效性。比如在城市,以社区为载体,开展法制服务进社区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贴近居民;在农村,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为载体,推进农村基层的依法治理,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在企业,以依法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载体,寻求有效的法制宣传途径,推动企业的民主化管理;在学校,以素质教育为载体,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培育守法维权意识,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增强科学性
工作任务要反映出时代的特征,显示出时代的气息;拟定的工作措施要围绕不同阶段的工作任务,要反映出该阶段的工作特点,不能总是重复过去的做法;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要有明确的指向性,讲究实效性。如要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就要在具体工作中实施依法管理,把法律内容引入部门、单位工作的管理过程之中;要对特定人群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就要考虑其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要考虑制订的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不是有效,能不能得到落实,从而能以较低的成本、较高的效率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
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在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包括制订制度、落实制度、完善制度、创新制度一系列内容。制订了制度还不行,还要能落实制度、完善制度和创新制度。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了《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我们对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青少年的学法有了规定,但这些制度和规定并未能得到完全落实。我们在完善制度和创新制度方面做得也不够。落实制度、完善制度和创新制度应该是今后的努力方向,要在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性的基础上,把已有制度细化为能够体现时代特色的工作细则,分解为富有创造性的工作措施,切切实实做好制度建设这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