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基建投资审计工作探讨》
两年来,根据审计署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的要求,县级审计机关普遍加大了对基建投资审计工作的力度。针对工程项目的立项、工程的预(结)算、建设资金(专项)的合理使用等方面开始了全面的基建投资审计。现结合几年来审计实践,仅就如何搞好基建投资审计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搞好基建投资审计的重要意义
从两年来审计的6个工程项目看,提报工程总造价为2707.25万元,共核减工程支出204.24万元,平均核减率为8%,项目投资审计在规范建筑市场,缓解建设资金供需矛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核减工程造价,避免了高估冒算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利用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预(结)算的知识了解较少,又缺乏有效地监督的状况,故采用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多计取费、高套工程等级的手法来编制预算书和结算书,并重复计算工程量等手段来多计工程造价。在我们已经审计的6个工程项目中,有的在分部分项项目中多计算工程量,核减率在8%至18%之间,最高的可达20 %。
(二)节约了建设资金,缓解了资金的供求矛盾
目前,我县基建投资审计项目很多,所以,针对近几年来利用国债资金(专项)投入建设的或当地政府交办的项目为列重点,本着为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负责为出发点,围绕县域经济建设的重点建设资金,加大审计力度。由于一些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不懂得基本建设的知识,所以在管理力度上不够严禁,经过努力多方筹集争取来的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出现不必要的浪费现象,针对这一现象,我们积极开展了针对利用国债(专项)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从工程的立项、资金的来源入手,为建设单位严把投资关,真正把资金运用到刀刃上,受到好评。如某校利用国债资金投资建设的综合楼工程,审计人员多次去现场进行工程实地测量来获取具有说服力的数据。审计机关依据国家的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建筑管理部门的相关文件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费用定额的规定标准,对该项项目进行了严查细审,最终作出了核减工程支出115.33万元的审计报告(决定),为建设单位解决了建设资金不足的难题,同时也让各个施工单位更进一步地了解到审计监督的力度和重要性。
(三)促进廉政建设,密切干群关系
目前建筑行业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有的虽然有法规规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也未能严格执行,管理力度不够,工程标底透明度不高,由此引发出不少的矛盾。通过基建投资审计,见证了基建投资额度,核实了工程造价,解决了一定的社会矛盾和不同的说法,并查清了基建投资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法核实了工程量,重新确定量、价、费的标准和等级。
二、基建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经过两年来的审计工作,既看到了我县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的大好形势,同时,也发现了不少基建投资领域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一些问题。一是承包工程合同不规范,工程结算高报决算价
在审计过程中,双方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在签订合同时不按投标文件的内容逐一填写,尤其是建筑规模和中标价,存在少填或者不填的现象,目的是待工程竣工后高报决算价格。使得合同失去原有的意义,建设单位失去了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督,容易造成决算价格偏高。
二是项目招投标不规范,有造假现象出现在审计过程中,时常发现在一些建设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有造假现象。有的工程项目招标前就已确定了施工单位,招投标过程只不过是为了履行合法的程序,其余几家投标单位均为陪衬或由确定的施工单位组织搞假投标。在施工单位中标后,又将工程多头发包,转包给其他的施工单位。国家明令禁止建设工程不容许分包,而实际上往往是一家中标后,项目建设单位将单项工程分解另选择施工单位。
三是不按规定提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边施工边补办建设单位在拟建工程项目中,不按规定提前去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往往是边施工边办手续;还有的单位,由于种种原因,直到工程竣工,各种相关手续也未补办完整。这种状况,使得施工前的工程立项管理形成虚设,无论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项目均照常施工,扰乱了正常的国家建设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是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在报建立项
建设单位在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就忙于立项、投资建设,缺口资金就靠承揽施工的项目部垫付来解决,项目部这一垫付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这种拖欠工程款的现象特别严重,目前,有的已通过有关法律部门解决了,还有的已在新闻媒体中公开揭示,这对我县今后的经济发展及为不利。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因素:一是建设单位领导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学习不够,认识不深,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不能完全履行国家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办事。二是建设单位大多是由于缺少精通专业知识的专业管理人员,所以造成工程项目在施工中签认不合规的变更资料,使得工程造价随意增大。三是施工企业为了省钱,工程核算多为外聘预算员,只支付其一次性劳务报酬。而外聘预算员只是为了赚钱,不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有意增大工程造价,以作为其劳务费的提取基数,造成工程成本增大。四是由于建设单位资金紧张,经常出现承包单位的项目部自己垫钱开工的现象,因此,他们对依法纳税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同时,税收征管检查部门又缺乏有效地监管,处理、处罚力度也不到位,造成施工单位偷税现象屡禁不止。三、关于搞好基建投资审计的几项对策
第一,在审计过程中应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各种开工前的审批手续和应交的规费,对手续不规范的建设项目要及时指出与纠正。第二,在审计过程中应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法》的规定执行,是否进行了公开、公示和增加工程招投标的透明度,使各施工企业在公平、平等的前提下承揽工程,抑制建筑市场中各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杜绝存在暗箱操作现象。第三,在审计过程中应严格审查投标、议标、中标的施工单位合同的签订是否正规、是否具备承揽工程的资质等级。杜绝不具备施工资质等级的(指挂靠的施工单位)单位进行投标。第四,在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重点工程项目不论采取何种形式承包,竣工后都要进行审计,这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审计人员力量不足、专业性知识不全面的情况下,也要请社会审计力量对其进行有效的审计监督,要形成制度,逐步规范建筑市场,给国家专项奖金和集体投资入的资金浪费降低到最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第五,在审计过程中应严格审查建设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立项的经济效益如何,审查是否有挤占挪用、串项使用资金的现象发生,导致建设项目正常施工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