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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两个责任心得体会(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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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两个责任心得体会(通用3篇)

教师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篇1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上必须勇于担当、责无旁贷,要迅速转变工作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党组、党总支、党支部贴近群众就近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战斗堡垒作用,“举网以纲,千目皆张”,真正拉起一张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的严密网络,切实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行动努力赢得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认同。

一、党组要立足全局,把主体第一责任“力扛起来”。一是要认识足,角色定位更准确。众所周知,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面广量大、办案压力大、节奏快,导致许多院党组重执法办案主业、重绩效考核,轻党风廉政建设主责、轻纪律作风建设。因此必须切实转变这一思想站位,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党组的首要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党组要牢固树立队伍清正廉洁是检察工作之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保持自觉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党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将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既要挂帅也要出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要措施硬,职责分工更明晰。任何工作,只要权责不清,责任就会虚化,出现推进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厘清主体责任清单是第一步。近年来,我院及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出台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逐项明确任务,逐级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做到边界清、责任明,切实守好各自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年干警勤政廉政“八字”督导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实行班子成员“一对一”的结对重点督导帮扶青年干警机制,从“早、小、责、引、警、帮、严、爱”八个字入手,提升青年干警做爱岗敬业精神和清正廉洁意识,促进人才强检战略实施,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夯实监督能力基础。三是重示范,引领带头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就不能停留在书面汇报、开会表态、签订责任书上,更不能将责任推给纪检监察部门,当“甩手掌柜、跷脚老板”,而是要身先士卒,躬身垂范,带头纠四风、接受纪检监督,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从严治检,始终勇于做好规范执法办案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今年初,我院党组确定了院领导“四个一”带头工作机制。即带头办理一起案件、带头完成一篇理论调研、带头上一堂党课、带头写一篇主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力争以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牵引力,引领全院机关作风建设的切实改变。

二、纪检要厘清主责,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纪检监察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专门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责无旁贷,必须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厘清主业,履行好主责。要强化监督责任意识,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拳头”与“锁”的作用,既要严肃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又要扎实开展预防腐败工作,强化执纪监督、强化查办腐败案件,真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一是查:干警违纪违法。针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流程监控平台、刑事案件“三书对照”电子平台和案管数据对执法办案开展实时、动态监督, 必要时深入办案现场同步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程序违法、刑讯逼供、吃拿卡要、违规扣押冻结款物等问题,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问责的管理体系,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二是防:权力运行不规范。加强对干部选拔任免、重要事项、重大资金使用等廉政风险点监控,强化民主集中制,防止个人专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以权徇情、“灯下黑”等问题,强化事先预防、事中监督,确保领导干部在法律和制度范围内正确行使权力。三是盯:八小时外生活圈。对检察干警,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娱乐圈内影响公正履行职责、违反社会公德、损害检察官形象的行为进行监督;在重大节日、婚丧嫁娶、任职调整、出境旅游、子女出国求学等重要时间段个人经济状况开展监督,防止借权敛财,力求干警权利行使到哪里,个人生活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三、“两个责任”要并追,一案双查问责“较真起来”。必须要用好责任追究和一岗双责这个“撒手锏”,敢于查办案件,敢于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确保 两个责任 落地生根。一是考核查究“不虚设”。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防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流于形式,防止制度成为“纸老虎” “稻草人”。二是违纪违法“零容忍”。要树立勇于查处违法违纪也是一种政绩理念,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始终保持严肃查处的高压态势,不护短、不留情、不手软,有一件查一件,打消那些作风不正、不守法纪的侥幸心理,也给广大干警树立反面典型,时刻保持警醒。三是追责明纪“敢亮剑”。通过暗访、审计、突击检查等方式,对领导干部、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四风”和执法作风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部门,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追究相关党组织责任,既倒查追究党组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分别予以警示提醒、训诫督导、责令纠错等处理,坚决守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最后一道防线”。

四、党组支部要连线,责任传导层级“递沉下去”。一是搭建责任体系“金字塔”。党组、党总支与各党支部联纵一线,把各支部建设成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层堡垒,将两个责任逐级层递,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一级做给一级看。党组书记分别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完整链条,使得全院上下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人人有目标,个个有责任,做到谁监管、谁负责。二是用好民主生活会“大法宝”。各党支部、党总支、党组要开好、用好民主生活会,敢说真话,能听进话,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广泛听取意见,营造监督人人可为、监督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广大干警既是被监督者也是监督者,不要怕得罪人,怕触及矛盾,拉拉袖子、踢踢腿、红红脸,找问题、找不足、找差距,看似“找茬”实是“搭梯子”,努力做到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勉之。三是发挥兼职纪检员“贴身监督”作用。从各支部甄选责任担当意识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纪检监察员,每季度召开兼职纪检员会议,让普通干警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纪检监督,配合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反馈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廉政建设、监察工作的意见与要求,为“两个责任”出谋划策,传递检察干警对监察对象的意见,发挥好他们的“贴身监督”作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履行对本支部、本部门的监督职责,共同集聚正能量、消除负影响,从而为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教师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篇2

11月30日晚,根据镇中心校11月28日下午会议精神,我上网认真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关键所在。党的xx届三中全会以来,、等中央领导同志在不同场合、不同层面多次强调,“两个责任”能否落实到位、贯彻到基层,是当前党和国家最突出的大事、要事,务必抓住、抓紧、抓好。作为一名小学校长,通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论述,我能深刻感受到中央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受到了源于内心的震撼、感悟和启发。

第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切实发挥责任追究的威慑力

责任追究是一项具有强制性、威慑性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其根本目的是解决责任主体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未能正确履职问题。在过去,责任追究漂浮在空中居多,一旦某个班子集体或领导个人出现问题,往往会因为总总因素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产生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贪腐风气越来越严重、个别人员盲目自大甚至心无敬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普通群众也会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甚至麻木不仁。反腐败要动真格,就是要发挥责任追究的威慑力,使各级责任主体在谋划、决策、执行上三思而后行,干工作不抓不行,不真抓、抓不出成效不行,抓得不严出现问题也不行。出了问题对号入座进行处理,谁主管,谁负责,不搞“下不为例”、“集体负责”。真正通过落实责任追究,让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放矢、取得实效

第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严于自律善求实

中国俗语讲:“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当前,人们生存的环境错综复杂,个体价值取向、生活状态也不尽相同,欲望和理智纠结不断,抵抗形形色色的诱惑尤为不易。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们党员干部就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就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不能越雷池一步。同时,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接受组织群众的监督批评,认真对照、查找、整改,常听点逆耳之言,常常被泼点冷水,保持自我头脑清醒、方向不乱。从实际工作上,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做到“二实”:一是谋事要实。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有一个实事求是的态度,立足本地实际考量,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决不能因为贪求政绩而拍脑门子决策,让当地受损、群众生怨。二是作风要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

教师两个责任心得体会 篇3

落实“两个责任”,才能将权力而不是权利关进笼子,才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相信深圳的相关创新举措,能将党风廉政建设推上新的高度,能让权力的肌体变得更加健康而富有活力与生机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重在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7月7日,湖北省纪委通报了7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其中,湖北省地税局原一把手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分别被免职。

另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今年4月,作为深圳市市管国有企业,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连续出现班子成员违纪问题,该公司党委书记李永生作为第一责任人被追责。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始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在对违纪者进行纪律审查的同时,深入检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严格倒查、严肃追责。

“两个责任”的提出,牵住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的“牛鼻子”。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当前一些地方对“两个责任”存在种种认识上的误区。走出这样的误区,这种责任制才不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比如,一说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有些人就认为是纪委的事,该由纪委“包打天下”。对于党委主体责任的理解,往往停留在一把手“开会讲个话、责任书签个字、支持纪检工作表个态”等层面上。还有些人认为,权力已下放给了中层干部,责任也应该由他们承担,而对自身的责任、角色、使命等概念认识不清。

须知,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管好、带好队伍,这是“一把手”职责中的应有之意。要知道,党内职务可不是什么荣誉称号,而意味着实实在在的职责。可以说,如果不能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就是领导不力。

另一方面,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将党风廉政建设的压力层层向下传导。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是一个有机整体。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一段时间以来,深圳纪检部门向外界频频释放出了违纪必究、对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的清晰信号。

比如,今年4月,深圳市纪委通报了市金融办主任科员胡浩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并收受购物卡的案件。端午前夕,市纪委又通报了南山区12名处、科级干部违规收受管辖范围内企业礼金礼品的系列案件。据悉,市纪委将坚持暗访、查处、追究、曝光“四管齐下”,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

落实“两个责任”,才能将权力而不是权利关进笼子,才能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最近,深圳各区一批领导岗位换上了新的面孔,呈现出了新的气象。我们祝愿“新官”们大展宏图,也希望他们与此同时能牢记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值得一提的是,市纪委正在起草“两个责任”清单和问责办法并征求意见,相信深圳的这些创新举措,能将党风廉政建设推上新的高度,能让权力的肌体变得更加健康而富有活力与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