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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会会议纪要的格式(实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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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会会议纪要的格式(精选3篇)

协调会会议纪要的格式 篇1

**年1月8日下午,区委、区政府在工业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工业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协调现场办公会。会议由区委书记会议对工业区提出的需要区委、区政府协调解决的13个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逐一进行了明确。现纪要如下:

一、关于规划建设工业区经济发展中心的问题

会议认为,在位于高新大道与广州路交汇处以南约300亩区域,规划建设集行政办公、总部经济大楼、会展集会、文化娱乐、生态休闲广场等于一体的工业区经济发展中心,对于完善园区整体功能,提升园区对外形象,形成园区集聚和规模效应,意义十分重大。会议明确,原则同意工业区提出的规划建设方案,规划建设所需资金通过出让园区管委会大楼、引进海内外投资、银行贷款等途径筹措。该项工作由同志牵头负责。

二、关于加快工业区三期规划和经济发展中心规划报批的问题

会议认为,这两个规划事关工业区的长远发展,必须切实抓紧抓好。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等同志共同负责,、负责做好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等具体工作,争取两个规划方案尽快通过市里的审批

三、关于土地招拍挂程序和土地出让金返还享受省级开发区待遇的问题

鉴于该问题属于市审批流程再造问题,需要市政府同意简化程序。会议明确,这两项工作由工业区形成专题报告(附原始材料)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呈报市政府,在做好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来我区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同志牵头负责,等同志做好具体工作。

四、关于争取“拆迁安置自主实施”权限的问题

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工业区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呈报市政府,积极争取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来我区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此会之前,工业区、区政府办要充分做好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工作,避免市相关部门就这个问题在现场会上扯皮、不予落实。同志牵头负责,等同志做好具体工作。

五、关于加快农用地转用报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县级所得部分返还的问题

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同志负责与市财政局沟通,同志负责做好相关具体跟进工作,争取该项费用的县级所得部分尽快全额返还。

六、关于将规划范围内有关行政村的用地、规划和管辖权纳入工业区的问题

七、关于明确工业区畜牧水产场土地权属的问题

为有利于事情的尽早妥善解决,本着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的原则,会议明确:(1)区政府办负责咨询市土地部门的意见,找出裁定该宗土地权属的重要依据

(2)坚持安置在先、享利在后,由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提出人员的具体安置办法,落实安置之后再考虑分利问题。该项工作由同志牵头负责,、胡志强等同志负责做好有关具体工作。

八、关于落实沈桥村拆迁安置地的问题

会议认为,沈桥村的拆迁安置必须与天香园景区建设统筹考虑,树立“大天香园”建设的理念。只有围绕提升天香园的整体品位,才能使沈桥村的安置用地问题得到解决。会议明确,邀请有关专家或规划设计部门充分征询和科学论证,将天香园景区做大、做优、做美,由区委、区政府形成《关于天香园周边综合改造的规划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在此基础上,由区里统一操盘,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对天香园周边的秦胜、沈桥等村进行综合改造,体现生态概念,彰显古典特色,使之与天香园有机融和,进一步扩大天香园的辐射范围和影响力,进而融沈桥的小安置为天香园的大建设。该项工作由、等同志共同负责。

九、关于要求解放东路综合改造平衡商住用地出让金净收益超出部分用于支持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考虑工业区的实际困难,会议明确,此问题待解放东路平衡用地挂牌变现以后算清账目,出让金净收益超出部分原则上向工业区倾斜。同志具体负责。

十、关于解决工业区污水排放的问题

会议认为,启用洛阳路污水提升泵站、完成粉煤堆场至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的建设,对改善园区的生态环境和艾溪湖的水质,整体提升我区的生态品牌极为有利,必须高度重视,尽快实施。会议明确,该项工作由同志牵头负责,区城建交通局、区环保局、城投公司、工业区按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具体工作,确保这些问题及早解决。

十一、关于打通朱桥东路、广州路,启动大道延伸段及完善大道排水工程的问题

会议认为,打通朱桥东路、广州路,启动大道延伸段建设,完善大道排水工程,对于进一步完善城东道路框架,加快对接中心城区,提升工业区品位,做大做强工业区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会议明确,在积极向市里争取作为全市建设项目的同时,考虑到工业区资金缺乏,区财政暂借1000万元给工业区管委会,作为上述道路建设的启动资金。等同志共同负责。

十二、关于将工业区区级教育统筹部分返还以支持工业区学校建设的问题

会议认为,发展教育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必须不断加大投入,扎实推进。会议明确,考虑政策因素和现实需要,工业区区级教育统筹部分暂不返还。同时,要以实施教育大振兴品牌塑造工程为抓手,按照“四统”的要求,即统一规划学校网点布局、统一筹措教育发展资金、统一实施校园建设、统一进行财力分配支付,本着“谁的品质高支持谁、谁的见效快支持谁”的资金使用原则,加大对各地规划建设品牌学校的支持力度。工业区新建中心学校规划报区政府审批通过以后,区财政优先给予财力支持。该项工作由邹晓东、胡燕琴、等同志共同负责。

协调会会议纪要的格式 篇2

时间:x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2:30

地点:物业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

建设单位置业股份公司代表:

路医院代表:

老干部活动中心代表:

业主代表:

内容:

一、 路街道居民科介绍参会人员。

二、 业主代表卢蓉同志陈述业主意愿:

X小区共3个单元,120余户住户,自x年入住以来,小区业主对小区的管理有一些合理化建议,但由于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们不能统一意见,使得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沟通陷入瓶颈。到x年底,业主们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愿更加强烈,于是,他们自发地选出十几名业主代表,为成立业主委员会作前期准备工作。自《X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出台后,业主代表们开始向街道寻求咨询和帮助,得到了政府和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他们终于感到业主委员会成立有望。会上,他们表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一定积极承担应尽责任和义务。

三、 中房置业代表刘建忠同志表示,只要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建设单位,他们一定支持。但业主代表需达到全体业主人数的5%。对此,业主代表卢蓉同志表示,此前,业主们自发选出的十几名代表已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民意,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业主是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今天个别业主代表由于出差等原因,未能到达会议现场,但最终成立筹备组的代表数一定达到法定要求。

四、 就此重申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为筹备业主委员会召开的协调会,或称见面会。希望大家明确目的。会上,万寿路医院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单位代表表示,不介入本次业委会的任何活动,明确弃权。对此,会议决定,须由两个业主单位签字盖章,明确态度,交到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 宣布街道办指定翠微中里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张岗同志作为即将成立的筹备组组长,指定任晨光同志作为业务顾问。筹备组成员应由推荐或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地点设在翠微中里社区居委会。

六、 表示,根据规定,建设单位需提供原始版业主清册、小区规划图纸、筹备组经费。对此,中房置业代表刘建忠同志表示,前两项会积极提供。关于经费问题,他说,公司目前有困难,无法提供。鉴于此,会议决定,由刘建忠同志向其公司领导转达会议精神,履行应尽的职责。如有特殊情况,可协商解决。

七、 所长对下一步工作的流程作了简单介绍,并强调,一切活动必须依据法律条文进行。建议进入筹备组的业主代表以5名为宜。

八、 街道居民科科长到会并讲话,她说:首先感谢所有与会的领导、嘉宾及单位和业主代表能在百忙之中参加此次会议。街道领导高度重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抽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此,请大家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把此事做好。街道方面也深知自身仍有许多需要学习和改进的地方,希望和大家一起努力,做好这次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工作,也为今后此类工作的顺利运行开好头。石凤荣同志强调,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目的绝非让业主与物业公司、或与建设单位之间形成对立,恰恰相反,我们是要通过业主委员会,让业主与物业公司和建设单位更好地进行沟通、协商,进而把小区建设得更加和谐宜居。

九、 中房置业代表陈晓运同志提出,对拖欠建设单位地下室租金的这种缺乏诚信的业主,应拒绝吸纳到业主委员会当中。对此,街道及业主代表均表示赞同,只要建设单位提供此类人员名单,可以取消其作为业主代表的资格。

十、 建设单位退席后,、赵建章所长、任晨光老师又对业主代表进行了业务指导与培训,如告知他们还需准备哪些材料等。更重要的是,街道领导和业务顾问都再三强调,我们的目标是与物业公司及建设单位和平相处、共同协商,最终成立业主委员会,进而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即协助物业公司共同管理好自己的小区,共建和谐的万方苑。在筹备业主委员会期间,如果遇到难以解决的争议性问题,可暂且搁置,不要影响筹备工作的正常推进。业主代表们如果遇到困难或疑问,应及时向街道或业务顾问进行咨询。此外,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必须负起责任,能够代表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协调会会议纪要的格式 篇3

时间:x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2:30

地点:物业公司会议室

与会人员:

建设单位置业股份公司代表:然

路医院代表:

老干部活动中心代表:

业主代表:

内容:

一、 路街道居民科介绍参会人员。

二、 业主代表陈述业主意愿:

X小区共3个单元,120余户住户,自x年入住以来,小区业主对小区的管理有一些合理化建议,但由于一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们不能统一意见,使得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沟通陷入瓶颈。到x年底,业主们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意愿更加强烈,于是,他们自发地选出十几名业主代表,为成立业主委员会作前期准备工作。自《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出台后,业主代表们开始向街道寻求咨询和帮助,得到了政府和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他们终于感到业主委员会成立有望。会上,他们表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业主一定积极承担应尽责任和义务。

三、 中房置业代表表示,只要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符合法律规定,作为建设单位,他们一定支持。但业主代表需达到全体业主人数的5%。对此,业主代表卢蓉同志表示,此前,业主们自发选出的十几名代表已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民意,问卷结果显示,大部分业主是支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今天个别业主代表由于出差等原因,未能到达会议现场,但最终成立筹备组的代表数一定达到法定要求。

四、 就此重申本次会议的目的,是为筹备业主委员会召开的协调会,或称见面会。希望大家明确目的。会上,万寿路医院和老干部活动中心单位代表表示,不介入本次业委会的任何活动,明确弃权。对此,会议决定,须由两个业主单位签字盖章,明确态度,交到万寿路街道办事处备案。

五、 宣布街道办指定翠微中里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张岗同志作为即将成立的筹备组组长,指定任晨光同志作为业务顾问。筹备组成员应由推荐或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地点设在翠微中里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