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月活动总结》
根据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关于开展“建设先行区,青年要先行”青年文明号主题活动的通知》(闽青号组[2010]3号)的通知精神, 郊尾人民法庭在上级团组织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构建和谐海西做出更大的贡献为具体内容,团结带领全庭青年干警开展好青年文明号示范月活动,制定了《仙游县人民法院郊尾人民法庭开展青年文明号示范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示了省级青年文明号的风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将我庭2010年“青年文明号”示范月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示范月活动期间,我庭紧紧围绕“建设先行区,青年要先行”这一主题,精心组织。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极力营造活动的浓厚的氛围。4月份,我庭在法庭办公大楼悬挂“建设两个先行区谱写青春新篇章”、“建设先行区青年要先行”、“创建青年文明号弘扬青春促和谐”、“创建青年文明号推动和谐海西建设”等系列宣传标语,加大对青年文明号优质服务示范月活动主题的宣传力度。二是积极组织青年干警参加创建青年文明号组委会开展的示范月活动。三是巩固和推进共青团品牌建设。以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为主题,以优质服务促经济发展为目标,在持续巩固的基础上,不断扩大青年文明号活动的覆盖面。引导我庭广大团员青年加强诚信实践,加大服务创新,提升职业素质,不断加强干警的优质服务的意识观念,利用业余时间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向青年干警学习普及优质文明服务知识,实现从优秀到卓越的提升,促进青年文明号持续健康发展。引导教育广大团员青年在机关文明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促进青年文明号建设向新一层次突破。
二、结合主题,狠抓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根据《仙游县人民法院郊尾人民法庭开展青年文明号示范月活动方案》的要求,以“和谐海西立新功,平安郊尾树新风”为主题,把示范月分为四个阶段, 其中:4月1日—4月7日青年文明号示范月“宣传周”,4月8日—4月15日青年文明号示范月--“学习周”,4月16日—4月23日青年文明号示范月-- “信用周”,4月24日—4月30日青年文明号示范月-- “爱心周”, 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我庭开展的主题活动有:
1、认真学习胡总书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高度重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努力引导青年树立科学发展观。
2、开展了青年文明号助万家活动,在4月初,我庭在郊尾街道分发“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和宣传单,积极倡导“诚信为本,有诺必践,恪尽职守,率先垂范”的信用公约,同时在我庭宣传栏中张贴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和文化气息,真正把优质服务送进千家万户。
3、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认真落实我庭对外服务承诺,使服务进一步规范化,提高服务质量。如大力推行 “绿色通道”建设,急群众之所急,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5、开展“一张笑脸相迎、一次把事办成”--“五心”(耐心做好讲解、热心接待咨询、用心宣传政策、细心办理业务、虚心接受建议”)行动贴心服务,切实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等,形成日常化、制度化。
6、向服务对象发放“青年文明号满意度调查表”,内容主要为工作热情、服务水平、工作效率、依法行政、意见建议等,征求群众对青年文明号履行信用情况评价。发放50份,收回48份,从回收的《评议表》分析,社会各界对我庭窗口服务水平总体评价表示满意,满意度为98%,没有出现 “不满意”的评价。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让优质服务持续延伸
通过参加青年文明号示范月活动,使我庭省级青年文明号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我们从深化青年文明号的为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出发,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创新了服务方式 ,提高了服务质量 , 拓宽了服务渠道,优化了服务环境。积累了很多青年文明号对外延伸服务的宝贵经验,我们一定要认真总结,做好今后的工作。虽然示范月活动只截止到5月1日,但我们要像对待示范月一样对待每一个月、每一天的创建工作、服务工作,以“四个一流”为内容,使我们这个集体成为具有高度职业文明的优质青年集体。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应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服务发展更主动自觉;二是服务群众更加热情周到;三、延伸服务更加有力;四是人员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得到更大提高;五、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进一步巩固青年文明号示范月主题活动成果,作到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更出色的业绩,争创全国青年文明号,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