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创新”上求突破》
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在“三创新”上狠下功夫、力求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创新企业领导体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过程中,通过一系列举措,强化党委书记兼董事长在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中第一责任人的作用。结合不同类型企业的特点,实施分类管理,不搞“一刀切”。对产业类企业尤其是多元投资企业,依法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董事长实行“一肩挑”,并根据有关规定委派或推荐产生监事会主席。由政府出资的投资型控股公司、政府性公益公司以及资产经营公司,一般不设董事会,符合条件的党委书记、总裁或总经理实行“一肩挑”,并外派专职监事会主席或监事长。探索企业国资监管与党建督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行监管力量和资源的有效整合,选派党性强、业务精的党员领导同志担任国有企业集团的专职监事会主席、党建督察员,实行企业监事会主席、党建督察员“一肩挑”。监事会主席、党建督察员不仅要对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还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承担党建工作督察的职责,对企业党建工作特别是企业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向企业上级党组织报告有关情况。在要求他们履行职责的同时,还在政治待遇、决策参与等方面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使其通过多种途径切实担负起企业党建督察和国资监管的双重职责。推行专职董事监事制度。着眼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职董事、监事队伍,设定任职资格,严格准入制度,选派忠诚、勤勉,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同志担任专职董事、监事,对其进行考核和薪酬激励。建立市管国有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中心,对外派专职监事会主席、党建督察员和专职董事、监事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外派专职监事会主席、党建督察员和专职董事、监事的组织关系、供给关系统一转入市管国有企业专职董事、监事管理中心。创新企业领导选任机制探索党管干部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选拔机制。企业党委在领导人员的选聘过程中“管导向、管标准、管程序、管资质”,把好“预审关”和“准入关”。同时,加大了市场配置力度,更加重视市场认可和出资人认可。通过这种有效形式,努力把企业内外、体制内外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国有企业领导岗位上来。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领导人员的职责要求和经济责任,通过任期健全领导人员的流动机制,并以企业领导岗位职责为依据,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以合同的方式,明确任期目标、考核方式、薪酬标准、违约责任等。完善企业内部用人机制。积极进行现代企业用人模式的改革,坚持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全面开放”的新型管理机制。主要是实行“双向延伸”:一方面,向上突破,突破更高层次管理人员身份问题的“瓶颈口”,探索由“传统企业领导人员”向“现代市场职业经理”的身份置换;一方面,向下推进,结合企业整合、改制和转制,对公开选聘的中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身份置换,实现从“企业人”向“社会人”的身份转变。创新企业领导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标准。改进薪酬分配结构,由单纯的工资加奖金转变为多元的薪酬结构。按照企业特点、产权代表和经营管理者的职位要求,把岗位薪与绩效薪、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现金与股权合理组合。国有企业产权代表的薪酬由岗位薪、绩效薪和福利等部分构成。实施管理要素参与分配制度。扩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的内涵,由单一的按劳分配转变为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建立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按照产权代表和经营管理者的不同职能定位确定业绩评价指标,对产权代表侧重于考核出资人战略目标的实现、资本回报和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对经营管理者侧重于考核经济效益和经营成果,对党委书记主要考核党建工作情况。另外,在健全约束机制方面,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标准和加大监督力度,逐步规范职务消费,增加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