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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读后感【汇总3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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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剑读后感(通用32篇)

铸剑读后感 篇1

《铸剑》的故事源自古书《列异传》和《搜神记》,是《故事新编》中的一篇。鲁迅以白话写文言,用新编的手法把原本仅仅几百字的文言文,加入自己的看法,自己的想象,使文章变得更加生动更加有感染力。

古文中的楚王命名铸剑师干将为之铸宝剑,剑成,不仅不赏,反将干将杀头,何等暴虐残忍。干将的遗腹子赤鼻果然在“客”帮助下,用父亲遗下的雄剑和自己的头颅杀死了楚王。

全文有几个主要人物,在鲁迅的《铸剑》中将铸剑师的儿子“赤鼻”改成了“眉间尺”。眉尺间是一个刚满16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文章最开始眉尺间胆小得害怕老鼠,杀死一只老鼠都会为之神伤。后来知道父亲的事,经过母亲的教育刚强起来并终于完成报仇大业,他的性格有一个发展、升华的过程。将“客”改成了“黑色的人宴之敖者”,他舍己为人,行侠仗义,是一名光辉的古代侠士的形象,帮助眉尺间报了杀父之仇。将“楚王”改成了“王”,具有了更大的适应性,也有了血肉生动的性格:暴戾、荒淫、昏庸。文章还增添了“干瘪脸少年”、众多妃子、王后、太监、老臣、武士、侏儒等次要人物。这些都有使文章高潮迭起,情节更加惊心动魄,文章结构更加完整。

故事的最后眉尺间杀死了王,成功报了杀父之仇,这看似是一个喜剧,但是我却从这个喜剧里面读出了无限的悲剧。

自古都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眉尺间是一个还没有长大的16岁的孩子,性格怯懦胆小,但是他的母亲却在他刚满16岁的时候告诉他有关父亲死亡的消息,要他拿着父亲铸的剑杀了王!这是何等的可笑,一个16岁的毛孩子,却要他独身一人杀了拥有众多护卫的王!这本就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于是,为了报仇,眉尺间割掉了自己的脑袋,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而黑衣人,我觉得他不仅是在为别人复仇,也是在为他自己复仇。,“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给你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厌恶了我自己。”当黑衣人看到金鼎中,眉间尺的头不敌王的头时,便毅然砍下了自己的头,来帮助眉间尺,“待到知道了王确已断气,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为了帮助眉尺间这个毫无复仇能力的孩子复仇,黑衣人也失去了自己的性命。

眉尺间、黑衣人的死都让我心惊,二人就像疯狂的复仇者,复仇的因子深入了他们的骨髓,为了复仇他们先砍掉自己的脑袋,先杀了自己,为了复仇,他们可以干出任何事!在复仇的同时,他们也杀了自己的命!

冤冤相报何时了?母亲替死去的丈夫报了仇,但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黑衣人杀死了昏庸的君主,但是他也失去了看见下一个明君的机会,这样的复仇意义何在?

生命的意义绝不在于苟活着,但我们仍然应该用犀利的眼光,将复仇在这种现实下必然失败和无意义揭示出来,这种牺牲自己去复仇的方式是绝不正确的!失去了至亲,虽然心痛,但仍要正视现实,而非绝望地反抗。

铸剑读后感 篇2

用心的读了这本书后,感觉对自己的启发很大。它是一本工具书,教我如何做人做事;它是一把尺子,随时衡量我的工作是否完美;它是一碗心灵鸡汤,给我注满了青春的活力。

本书中有很多精辟有趣的故事,让我印像最深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木匠准备退休了,雇主感谢他服务多年,让他再建最后一房子,木匠答应了。可是木匠的心思已经不在干活上了,干活马马虎虎,偷工减料随便地把房子盖好了。最具讽刺的是,完工以后,雇主诚恳的说房子归你了,这是我送给你的礼物。木匠后悔不已!我想不管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我们总是会做会类似这样愚蠢的事情,以为自己耍小聪明,做事得过且过,其实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我想我会时刻提醒自己“工作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的自己”我应该对自己负责,不断激励自己进步,这样才会在任何时候都无怨无悔!

有了这种想法后,对自己的工作也做了一下认识,意识到平常工作中还是存在一些不足的地方。我在想,我如何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呢!抱着这种心态,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时刻仅记以下几点:

一、充满热情工作

热爱自己的工作,从工作中感受到乐趣和激情,时刻以主人翁的意识投入到工作中,当我养成这种习惯后,我想在任何工作中都能发现其中乐趣久而久之,会更加热爱自己的工作。另外随时有开放的心态主动听取别人的意见,改进自己的工作。别人的意见是对你最好的礼物,但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气度,总觉得别人在挑剔你的话,你可能会丧失掉这个成长的好机会。有的时候觉得自己这方面做的还不够好,通过这次学习,我想今后的工作中加倍努力。

二、放弃责任就是放弃成功

一个没有责任感的员工不会是一名优秀的员工。每个老板都很清楚自己需要什么样的员工,哪怕你是一名做着最不起眼工作的普通员工,只要你担当起了你的责任,你就是老板最需要的员工。只有那些承担责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赋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资格获得更大的荣誉。人可以不伟大,可以清贫,但不可以没有责任,我想一个没有责任感的人,不管是上级还是同事的话,都不可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得不到信任,领导又怎么会把重要的工作交给你呢!有了责任感,就会对工作有高要求,努力做到100分这是一名员工拥有责任心的最好的表现。每一件你的份内事情上,你都拥有追求和达到完美与卓越的机会。任何一个工作岗位都可以成就完美。有的时候自己找很多理由籍口来推托自己工作的不足,这些确确实都阻碍自我发展与进步的绊脚石。

三、专业、专注才能做大做强

良好的专业技能是专业精神基础,这就好比中构筑这座大厦的根基,根基打牢了房屋才能建好,仅仅有了良好的.心态是不够的,我要时时以高标准来要求自己,为公司服务,使自己的专业技能不断提升

四、拒绝学习等于选择失败

学习不仅是指一种对新知识、新的书本的学习,而且包括了对各种新的经验、新的观念的接受。

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跟得上时代的脚步,社会在发展,人的思维也不断的变化,如果我老是活在已往的经验中,闭门造车,面对新的形势没有思想准备,这样很容易导致出错,甚至会被社会所淘汰。所以,我觉得我得时刻怀着一颗求知者的心态,“活到老,学到老”学无止境,相信自己一定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乐趣,并一直坚持下去!

铸剑读后感 篇3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平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平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铸剑读后感 篇4

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但是印象一直模模糊糊的、没有买来一读的欲望,也许是书名让我主观地以为内容必定高深晦涩,自己读不下去也领会不了。最近看到几个喜欢的人在热烈讨论这本书,才提醒我赶紧在当当网 下单。书到手了,除去书的封衣,整本书的纸张都是微微泛黄的颜色,仿佛是久远的书籍带着历史的尘烟辗转到我手上,封面的硬封有凹凸的木浆纸的纹路,非常古朴,素净的只有书名及作者的黑体字,心下立时起了喜欢。

白天工作,阅读仅限于晚上及周末的有限时间,长篇巨著被我支离破碎地一路读来,其间几度欲罢不能读到凌晨,而我是很少熬夜的。

平时我不喜欢看外国——尤其是俄国——的著作,因为书中漫长的人名我记不住,往往将书翻来覆去才能把人名和人物对应起来理解。《百年孤独》里面的人名更是冗长繁复,几代人的名字重复叠加,你几乎不能分辨出 谁是谁。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因为间断的原因会不断翻阅之前的内容来确定人物身份,看到后来,在剧情的吸引下更关注情节的发展、人物的命运,名字符号显得不那么重要。看完之后,掩卷回想,才发现每个人的形象都那 么生动鲜活地在脑海里,名字根本造不成困扰。

《百年孤独》由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67年写成,作者因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全书以布恩迪亚家族几代人一百多年的悲欢离合、离奇诡异的经历浓缩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变迁,故事情节几经荒诞神奇,死 去的人可以白天黑夜现身同活着的人交流沟通,人可以食泥土和墙皮为生,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死后因孤独难耐又重返人间、并写下预言将来的羊皮卷……语言往往幽默而带有魔幻色彩,中间一些情节会让人忍俊不禁,比 如“……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为了验证放大镜对敌军产生的效果,亲自待到阳光的焦点下,结果身体被灼伤后溃烂,挨了很长时间才痊愈……”有些场面又让人唏嘘不已,比如上校17个儿子被一一猎杀,3000多名罢 工工人被血腥镇压,阿玛兰妲对丽贝卡的仇恨,丽贝卡的与世隔绝,等等。我通篇看完,实在不能确定自己究竟看懂了几分,也许只是看了热闹,而个中真意,自己还不曾领悟。

我看着书里的内容,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带着众人建立马孔多开始,到这个家族其后百年时间里所有的经历,从人们对万事万物的懵懂,到对各物种的一一归类命名,到制冰、冶金、照相术、铁路、电、飞机 等等各项技术的逐次发明;从人性的无为而治,到军队强制建立社会秩序、到权利争夺的战争;从农业社会的自给自足,到资本家剥削工人并残酷镇压工人的罢工;从不伦恋情,到各种的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美人儿蕾梅黛 丝的至纯至性、飞天而去……博大精深、包罗万象,我仿佛沿着历史的长河一路走来。而贯穿全书的,或者说,贯穿人类发展历史的,是人性里面挥之不去的孤独。

你看,布恩迪亚家族,他们的生活还是有滋有味啊,他们是一个巨大的家族,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孤独,只能说他们不了解彼此的而孤独而已。就像我读完这本书,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何失落一样。家族里的第一人疯疯癫 癫,被绑在树上;家族里的最后一人,默默地被蚂蚁吃掉,孤独的开端自然伴随着孤独的结果。撇开每个人自身的孤独不说,整个故事也是孤独的。狂风袭来,卷走最后一片枯叶,他们的光荣与耻辱、他们的枕边人与子孙、 他们的记忆,很快就蒸发的无影无踪。七代人,一个家族,几行字的距离,就被时间遗弃在身后,一切一切都不会留在谁的脑中。这就是孤独,最大的孤独,我们始终都只是历史中的无名小辈,就算被记入史册,也无非是后 人半真半假的记录,自己的液体无人能触碰,也就无人知晓。

寂寞,和孤独不同。寂寞,是一个人独处的时候觉得冷清无趣,想要找人来说说话陪伴一下,哪怕打开电视不看节目只听着声音在房间里回荡也好。而孤独,是身处千人万人之中,心里仍是一个人在世界尽头的感觉,仿 佛洪荒初开,欲将心事付瑶琴、弦断无人听的哀痛。寂寞可以安慰,孤独无法消除。

心里的沟壑纵横,只有自己一个人千山万水地跋涉。身边可以有伴,可以有懂得的人悲喜与共,也可以给予扶持和帮助,但是,真正的经历和成长,只有自己一个人可以完成。

铸剑读后感 篇5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融入这个社会,通过工作,与人与社会进行着交流。但我们每一个人的工作态度和认识不尽相同。扪心自问,我在为谁工作?

参加工作十几年来,我自信自己工作踏实勤奋,也具有一定的开拓精神。但我在疲惫之时,也有许多的困惑,也有退却的心理。现在想来,可能就是没有一个对工作的正确认识和认真系统的思考,还没有形成一个人对工作的思维理念。

我在为谁工作?当工作按部就班开展时,是不是就可以了?当取得成绩后,薪水还是这样多时,是不是就要停滞不前了?反正是为别人打工,工作只是一种简单的雇佣关系,做多做少、做好做坏,对自己意义不大,是不是达到要求就行了?和别人做同样的工作,取得了超过别人的成绩时,是不是一定要向上级要求些什么了?这些,是我们经常会有的困惑。

放在面前的这本书,《你在为谁工作》,能不能给我一个正确的答案呢?

这本书,由陈凯元编着,由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全书包扩序言和五章正文。每一本书都不是包罗万象的,但每一本书都有它的精髓所在。

夜色阑珊,明月皎洁,窗口吹进清凉的微风。我翻开这本书,细细的读着。

开篇第一章,就给了我一个答案。我为什么要努力工作;工作是人们要用生命去做的事;工作是付出努力以达到某种目的;工作是一个施展自己才能的舞台。

对工作抱怨的人,会被工作抛弃,丧失了生命的尊严;

对工作没有责任感和荣誉感的`人,只是为了工作而工作的人,他们不是企业可信赖、可委以重任的员工;对工作满怀喜悦和热情的人,是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创造力的人,他充分享受着工作的乐趣和荣誉,同时,因为努力工作,工作也带给他足够的尊严和实现自我的满足感。他真正体味到了工作的乐趣、生命的意义,是最优秀的员工,是社会最需要的人。

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回避薪水的问题。

社会是现实的,我们生活的社会还没有达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所以我们要用薪金生活。但有一点我们必须注意,我们不能只为薪水而工作,那样,我们只会把自己困在装薪水的工资袋里。我们更应该认真关注的,是如何通过努力的工作,学习和丰富自己的技能,掌握我们自己工作领域的技巧和方法,使自己成长,以求展现自己的才华,以求实现自我,同时也会迸发出持久强大的工作热情,才会从内心深处真心喜欢自己的工作。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在为薪水而工作,如果我们能为自己的成长工作,我们就能超越芸芸众生,迈出成功的第一步。

这时,我想起了自己工作的历程。我在中图公司第一年的工作中,我的薪金只有每月六百元钱,而且年底没有奖金,我当时真的有困惑和退却的心理,但我也真的喜爱我的这个工作,而没有打退堂鼓。通过我的努力,黑龙江分公司也真的在蒸蒸日上、发展壮大。我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也积攒下许多的宝贵的经验和客户资源,比如失败的沮丧、比如自我成长的喜悦、比如拥有温馨的工作伙伴、比如开拓出值得感激的客户……金钱只不过是许多种报酬中的一种,而我能每天怀着感恩的心情去工作,在工作中始终牢记“拥有一份工作,就要懂得感恩”的道理,我已经有很多收获。所以,我珍惜目前的工作机会,确立我一个正确的目标,脚踏实地的辛勤耕耘,在平凡的工作中创造机会、抓住机会,实现自己的理想。

日复一日的工作是平凡的,也是劳累的、烦琐的。这时,正确的工作态度,就会有助于我们解除困惑,调整心态,重燃工作激情,使人生从平庸走向杰出。如果我们都能从内心深处承认并接受“我们在为他人工作的同时,也在为自己工作”这样朴素的理念,同时辅以敬业、责任、忠诚等完美的工作态度,坚决杜绝拖延、寻找借口等不良的工作作风,我们必定会从平凡成长为优秀,从优秀升华为卓越。

夜深人静,万籁无声,清澈的月光撒满窗前。身边的妻女已酣然入梦。掩卷而思,我领悟到一丝工作的道理。

铸剑读后感 篇6

假期中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于漪老师的《岁月如歌》,深有感触。

《岁月如歌》这本书是我国当代著名的语文教育家于漪老师写的。了于老师无私奉献的教学生涯,她真正做到了有一分热发一分光,把自己的全部身心献给了教育,她堪称是人民教师的典范。读《岁月如歌》,于老师告诉我太多太多为人师的真谛。

于老师告诉我:“我们要让学生学得扎实,只有一条路——备课越充分、越扎实越好!”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于漪老师每备一篇课文,总要查清时代背景,推敲词句,理清作者思路,脑子在课文里来来回回走。从语言文字到思想内容,再从思想内容到语言文字,追根寻源,弄清三个问题:这篇文章写什么?怎么写的?为什么这样写而不那样写?三言两语能够准确地拎出来,毫不含糊。哪怕是一个词一个句,也要反复推敲,咀嚼,从不同角度思考,肯定,否定,再肯定,再否定。她钻研教材的精神让我钦佩不已。以此对照自己,感到有着极其遥远的距离。同样身为语文教师的我,以“科班出身”自居,踏上工作岗位后,很少再去读书;备课时不能做到“目中有人,胸中有书”,所以课堂教学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对于语文的教学很少能静下心来认真反思……

每逢备课,我只是看两遍课文,然后把能够找到的教学参考书仔细看一遍,苦思冥想一番后,我才理出属于自己的备课思路,确定本文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我备课时很少能带着“学生意识”,想着学生面对这篇课文的时候,会是怎样的认知状态和情感态度,作为教师应该怎样帮助学生达到这个理想目标。

于老师告诉我:身为语文教师,必须有丰富的文化底蕴。

一个老师除了举手投足、衣着服饰等外在或清新、或端庄、或时尚、或雅致的风格外,最重要的是要有充实的文化底蕴。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有丰富文化内涵的老师一定能引领学生在文学的殿堂里徜徉,穿插自如,开合有度。20__年省优质课一等奖《马》的授课者但小梅老师,年纪尚轻,但鼓励的眼神、得体的举止,生动的描绘,课堂的结构都给人春风拂面之感。《庄子:在我们无路可走的时候》的授课老师方燕平,让听课的老师都为她的课堂品味、丰富学识、独到理解而深深折服。这些老师授课如此独到,如此感人,都源于她们有丰厚的文化底蕴。

于老师告诉我:用语言粘住学生。

“好什么啊?他讲了一百五十多个‘这个’,其他我什么也没有听到”,这是一个调皮的男孩子在听完一位著名专家的报告回答于老师的一句话,这句话让于老师敏锐地感觉到了教学语言的重要性。不注意教学语言,会对教学效果产生很大的影响。于是,于老师从自己教学语言的不足出发,努力克服了罗嗦、词汇贫乏、语病。教学语言的改善,使得于老师的语文教学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而作为语文老师的我,教学语言也同样是面临的问题,太过于专业化的术语,肯定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语文老师的语言要力求精炼,这点我还有许多要改善的地方。

于老师告诉我:要注重教后反思。

于老师在书中写到:“读书要会读,如果终日读书,学而不思,其实算不得读书,只是”对书“而已,面孔只对着书,学到的东西是有限的。回顾与反思是我必修的功课之一。课前孜孜不倦地钻研教材,虚心学校和借鉴别人创造的有益经验十分重要,而及时并持之以恒地总结自己教学实践中的经验教训也至为重要。”当我读到这一段文字时,内心为之一震。我常常有这样的困惑:为什么我那么认真的备课,钻研教材,上课水平总停止不前呢?为什么我读了大量的教育理论方面的书,写论文的能力得不到提高呢?此刻我顿悟了:如果我只是“对书”而不思,那就只是劳倦眼睛,收获不多。如果学而思,学一点,消化一点,即使时间零碎,日积月累,真才实学也必大有长进。今后在教学实践中,每上完一节课,我都应该问自己几个问题——这节课我达到教学目标了吗?用其他方式会不会更好?学生的表现还有哪些问题?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问题?

感谢于漪老师,感谢《岁月如歌》,读完此书,让我一清如水,心无旁骛,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于漪老师,一路笑着走来,一路书声,一路阳光,她的教育教学生涯正如她说的“生命和使命同行”。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以于老师的名言为教学的准则和范本,不断地认清自我、发展自我、超越自我,期待和学生共同成长。

读了于漪老师的书后,我所感悟到的不是我用语言所能表达得完的。我将在实际工作中用心体会,细细品位,以于漪为坐标,一辈子学做教师!

铸剑读后感 篇7

《谁动了我的奶酪》是一本很好的书,很多人推荐它,我读后感触很多。

故事是这样的:四个主人公的奶酪被分享一空后,两只小老鼠能迅速的适应变化,采取行动。而两个矮人则相反,直至过去很长时间,唧唧改变了想法,决定克服心中的恐惧,到迷宫中去寻找新的奶酪,而噷噷还在想自己的奶酪为什么会消失?他还在等自己的奶酪回来。在寻找中唧唧明白了许多道理,并把它们一一刻在墙上,经过一番努力后,唧唧终于找到了许多新的奶酪,他并没有贪婪的享用,而是带上一小部分继续寻找奶酪。

如果说我想要其中的一个角色,那我会选择唧唧这个角色,因为我知道,只有不断的迎接改变,不断的调整和更新自己,才能在生活中有一席之地。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时,这本书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毛巾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从《谁动了我的奶酪》中,我明白了很多,这可能会改变我的一生,并引领我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取得梦寐以求的成功。

铸剑读后感 篇8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的儿童识字课本,是中国传统的儿童启蒙读物,成书大约在九百多年前的宋朝。《三字经》一经问世,即广为流传,实际上成为全国通用的儿童教材,在和《百家姓》、《千字文》合称的“三百千”中,只有《三字经》被尊称为“经”。三字经植根于传统文化,以中国历史为素材,讲述了学习和教育的重要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已经把《三字经》列入了《世界儿童道德丛书》,那都说明《三字经》的文化地位是何等重要。

《三字经》采用叙事和论理并举的方法,运用大量的历史典故,蕴涵了我国古代人伦道德的许多精华,是一本学习中华文化不可多得的书。这本读物共一千多字,三字一句的韵文极易成诵,内容包含了教育、历史、天文、地物、伦理和道德,以及一些传说,广泛深动而又言简赅。

《三字经》的内容分为六个部份,每一部份有一个中心。

从“人之初,性本善”到“人不学,不知义”,讲述的是教育和学习对儿童成长的重要性,后天教育及时,方法正确,可以使儿童成为有用之材;从“为人子,方少时”至“首孝悌,次见闻”强调儿童要懂礼仪要孝敬父母、尊敬兄长,并举了黄香和孔融的例子;从“知某数,识某文”到“此十义,人所同”介绍的是生活中的一些名物常识,有数字、三才、三光、三纲、四时、四方、五行、五常、六谷、六畜、七情、八音、九族、十义,方方面面,一应俱全,而且简单明了;从“凡训蒙,须讲究”到“文中子,及老庄”介绍中国古代的重要典籍和儿童读书的程序,这部份列举的书籍有四书、六经、三易、四诗、三传、五子,基本包括了儒家的典籍和部份先秦诸子的著作;从“经子通,读诸史”到“通古今,若亲目”讲述的是从三皇至清代的朝代变革,一部中国史的基本面貌尽在其中;从“口而诵,心而维”至“戒之哉,宜勉力”强调学习要勤奋刻苦、孜孜不倦,只有从小打下良好的学习基础,长大才能有所作为,“上致君,下泽民”。

《三字经》中还例举了许多意义匪浅的故事,如孟母三迁、孟母断机、五子登科、黄香温席、孔融让梨等,其中苏洵二十七方才学习的故事让我受到一些启发,说的是北宋著名散文家苏洵在妻子程氏的劝告下,27岁才开始发奋读书,经过十多年的闭门苦读,学业大进。嘉祐元年,携子苏轼、苏辙到汴京,以22篇文章谒见欧阳修,受其赏识,由此名声大振。后人因其二子苏轼、苏辙均以文学闻名,故称他为“老苏”,将他们父子三人合称为“三苏”,均列入唐宋八大家。苏洵为文见解精辟,语言锋利,纵横捭阖,很有战国纵横家的风度。著有《嘉祐集》十五卷。苏洵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是现代的我们所缺乏的,由此我们更应向他学习,活到老,学到老,不被任何困难所屈服。

再如孟母教子的一些故事,“昔孟母,择邻处。”讲的是孟子幼年因住在墓地附近,学了许多丧家哭泣的言语动作。孟母就把家迁到闹市,孟子便整天模仿商人吆喝着做买卖。孟母又把家迁到了学堂旁,孟子终于学到了礼仪和文化知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有了良好的环境,自身努力也很重要。孟子正是因为受到了母亲的教育,从此以后,专心致志一心向学,后来成为了一代亚圣,成为中国儒家思想的代表性人物。这是父母对我们的良苦用心,为了我们的健康成长及以后能成为有用的人,父母为我们不辞劳苦地奔波却没丝毫怨言,所以懂事后的我们更该为父母着想,孝敬父母,努力学习,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三字经》是我国古代历史文明送给每个中国人的遗产。它短小的篇幅,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脍炙人口、广为流传。它深深地吸引我,这不止是它生动有趣的人物历史故事,还有它本身富有的内涵。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不禁使人读起来琅琅上口。在生活中,每一个人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但无可否认,《三字经》的确是一个人人生路上的良师诤友。不论是在道德、历史、地理……文化上内外都会受益非浅。虽然,在这本书上,不免有些封建色彩,但这些不足之处,不正是要我们这些现代化开放意识的中国人去改变、探索吗?每看一篇,我都会被陶醉在经文的韵律和生动的故事中。读了《三字经》,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进一步加深了,而最大的收获是提高自我的修养,弘扬正气,继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三字经》,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中华民族的美德铸造了它,让我们继承这些美德,发扬它!

铸剑读后感 篇9

“书是人进步的阶梯。”我相信同学们都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那么我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书,书名字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这本书中,也让我体会到了小主人公的喜、怒、哀、乐。

喜的是;书中马小跳的爸爸是玩具厂的人,不光自己玩,还会带着马小跳一起玩,所以马小跳也在玩中得到了不少道理。

怒的是:马小跳的同为路曼曼是老师让她看管马小跳的。所以马小跳经常被老师批评。

哀的是:马小跳经常进老师办公室他进去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精神,出来时却欢天喜地。可不一会他又进去了。

乐的是:从来不看他一眼的夏林果竟然要请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你说他能不高兴吗?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那就来看一看吧!

铸剑读后感 篇10

萧红是中国文坛的传奇,海内外许多文学批评家认为,萧红以自己的女性之躯跋涉过漫长的道路,以女性的目光一次次透视历史,终于站到了与鲁迅同一的高度,达到了同一种对历史、文明以及国民灵魂的了悟。呼兰河传是着名作家萧红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1940年写于香港,1941年由桂林河山出版社出版。

呼兰河传读后感:童年的寂寞与快乐

今年暑假让学生读呼兰河传,顺便我又细细读了一遍,书里讲了好多“我”和祖父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往下看吧。

我记得有一段特别有趣,讲了“我”在后园里摘了一束玫瑰,给祖父戴在草帽上,而祖父不知道,还说:“今年春水大,花香二里都能闻见。”从这能看出祖父非常幽默,非常疼爱我。

作者出生时祖父都已经六十多少了,作者三、四岁时,祖父快七十了,七十岁的祖父非常爱作者,他们爷俩在后园笑个不停。祖父的后园就是小作者的天堂,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一切都是自由的。

书里讲到在东二道街上有个大泥坑,六、七尺深,在那个大坑里淹死过人、猪、狗、猫、马,那个大坑家家户户都知道,有的人说拆墙,有的人说种树,就是没有说把这个坑填平。

在作者的描述中,她的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寂寞的。她从小在后园里长大的,作者和祖父在后园里一起玩,一起干活,作者和祖父时时刻刻在一起,童年充满了快乐。

文章中写到团圆媳妇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小姑娘,才十二,本该是有一个无忧无虑的童年,而她却早早的卖给了一户人家做童养媳,是多么的可怜!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我们的新社会,人们用知识变得智慧,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自己美好的生活,没有男女的不平等,没有可怕的战争。

呼兰河传我读完了,可我的思想还停在那灰色的境界里。

呼兰河传读后感700字范文

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茅盾

那是一个朴素清丽的故事,那是一本回味无穷的书籍。那个故事,正是呼兰河的故事;那本书,正是呼兰河传。

在这部温婉如诗的小说里,萧红笔下的“我”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童,满怀着对于广阔世界的好奇和烂漫的童真,用一双清澈的眼打量着四周的一切。祖父、后园和她自己,就成了全部的天地。在小说的开篇,作者细细地描绘了小城呼兰河的风俗人情,在她的眼里,在她笔下,别有一番风味。

在那个被丑陋规则重重包围的旧中国,呼兰河写满了无奈。那个和萧红年纪相仿才12岁的小团圆媳妇,原本以为在富人家就能过上好日子,却没想到才短短几天,就受尽折磨命丧黄泉。

萧红的童年亦极其不幸,唯有祖父的爱就如同一团珍贵而温暖的篝火照亮和感动了她,“所以我就向这‘温暖’和‘爱’的方面,怀着永久的憧憬和追求”萧红童年的爱与恨都绘声绘色地在呼兰河传一一展现。

“花开了,就象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象飞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象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我特别喜欢这一段,童话般的意境,诗意的语言,又简单活泼,写得多么好!

那些好的与不好的,在萧红眼里,极为分明。只有积极乐观,没有悲哀丧气。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才能使萧红成为一位成功的女作家的吧。难道这不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吗?在我们遇到挫折的时候,我们心里想的不应该是失落气馁,而是心中存有希望。只有这样,你才不会被挫折打败,才可以成为一个生活的强者。如果遇到一点不顺或坎坷,就灰心丧气,这样,就算任何再简单的事也会变成极难的。心中畏畏缩缩,就不会战胜困难,就不会成功!只要心怀希望,充满正能量,一切困难都会拜倒在你的脚底下!

我们的生活中,何尝没有这些那些的困难?我听妈妈说有个学校的大姐姐因为学习的压力大,没有快乐自由的童年跳楼自杀了。我觉得不可思议,生活在蜜糖中的我们太以自我为中心,往往忽略了身边的爱,以为自己没有自由快乐,整天在题海中喘不过气来而牢骚满腹。我们来比比萧红,作者童年生活的地方尽管充满着无知、愚昧、苦难、悲凉,甚至绝望。但是她还是用最平和的语气描述着一切,以一颗包容的心将一切的不美好都包容了。在她的生活里,有多少委屈、困难,但是她的心里仍给快乐和希望留了一席之地。是的,生活不会一帆风顺,拥有乐观积极、充满希望的心去对待,你的天空会一片晴朗。

童年不同样,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吧,童年记忆中无论是美好或不美好,都是生命必经的旅程,好好活着,好好珍惜,活出我们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铸剑读后感 篇11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喜剧的代表作,读完这部作品,我感触颇深。不仅仅因为里面浪漫传奇的色彩,峰回路转的剧情,夸张爆笑的情节,还因为这部作品中,那一个个令我敬佩的人物,尤其是聪明睿智的鲍西亚。

剧中,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是截然相反的。安东尼奥是莎士比亚理想的商人,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尊重友谊不惜牺牲生命。从当巴萨尼奥去找安东尼奥时,安东尼奥对巴萨尼奥所说的话“我的钱囊可以让你任意取用,我自己也可以供你驱使;我愿意用我所有的力量,帮助你达到目的”就把“商人王子”表现得淋漓尽致。

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采取否定的态度。夏洛克,他还是资本的代表,是一毛不拔的守财奴。

然而,在这部喜剧里,我还看到人性的善良。女主角鲍西亚,是该剧中最光辉夺目的形象。生活在人文时代的鲍西亚美丽、善良、机智、也富有才华和胆识。德国诗人海涅在《莎士比笔下的女角》这个便盛赞鲍西亚:“······鲍西亚似乎应当作为那朵希腊精神的后生之花——文艺复兴的代表了,这朵娇艳的鲜花在16世纪时,从意大利向全世界喷发可爱的芳香······直至今天我们还珍惜她,高度评价她。”英国莎学家罗斯金也高度赞扬:“莎士比亚笔下的男主角都不值一提,惟独他的女主人公都个个光辉耀眼,如同英雄。”呵呵,我只认同罗斯金所说的后者。

鲍西亚相貌十分美丽。巴萨尼奥夸赞她说“比起古代凯图的女儿,勃鲁托斯的贤妻鲍西娅来毫不逊色”,“她的光亮的长发就像是传说中的金羊毛······引诱着无数伊阿宋前来向她求婚”。杰西卡也形容她“如果天上有两位神仙赌赛,拿世间的两位美女做赌注,鲍西亚是其中的一位,那么其他的还得额外加点什么才成,因为这粗鄙的世界找不出和她一样美的人。”如此美丽的鲍西亚作为富家的嗣女,作为贝尔蒙大笔财产的主人,自然而然会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求婚者。但鲍西亚没有被这些“声明藉藉的求婚者”所吸引,独独喜欢上了威尼斯人巴萨尼奥。当巴萨尼奥必须从金银铅三个匣子中,选出装有鲍亚画像的一个时,鲍西亚努力劝说他推迟选择时间。等到巴萨尼奥终于要选时,她又坦言自己的担忧。当巴萨尼奥终于选对了小匣时,鲍西亚在兴奋的同时,又真诚地向对方表示自己的谦恭。她拥有令人羡慕的地位,财产和美貌,却依旧如此温柔谦逊。由此可见,鲍西亚是一个为了爱情勇于作为的人,是一个大胆地追求自己认为的真爱的人。在当时那个女性权利被限制的年代里,能这么直白地向男方表达自己的爱意,实属不易,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而且是在自己家庭背景比男方好的前提下,自己仍不忘温柔谦逊,即使放在现代,也是奇迹,说明她的人品修养的高尚。这些都是鲍西亚身上的女性人格魅力。

最让人对鲍西亚印象深刻的当然是在最后法庭较量中的鲍西亚。如果说《威尼斯商人》的第四幕“法庭斗争”是全剧的高潮,那么,鲍西亚形象也在这一高潮中得到了完美的塑造。对于法庭中一磅肉的争论,没有所谓的正义战胜邪恶,只有“智”的较量。于此前公爵们对夏洛克的“规劝”不同,她战胜夏洛克的“规劝”全过程包含着这样的游戏:1、按照契约,肯定他割人肉的合法性;2、漫不经心,曲意奉劝他放弃割人肉;3、制造错觉;4、检验契约,引“狼”入笼;5、套住“狼”颈;6、反败为胜,大功告成。在这六步游戏规则中,她不动声色,却有板有眼。果然,狡猾的夏洛克在不知不觉中上了当,走向了死亡,安东尼奥则从死亡的泥淖中脱身出来。法庭斗争的胜利,充分展示了鲍西亚超人的才华。在她进入法庭前,夏洛克气焰遮天,藐视一切,那些养尊处优的公爵、绅士们对夏洛克悖与情理合乎法律的质对,一筹莫展。鲍西亚奉命于危难之时,略施小计,就击败了老谋深算的夏洛克。鲍西亚形象鲜明、沉稳、典型。她翻手为云,巧于周旋,才和德的唱和,外显美和内在美的统一。而这,就属于女性的美德。

综上,鲍西亚给我们的印象是一个美丽聪慧勇敢的女性。她通过她的才智和胆识,初步展示了一些女性主义平等独立的特质。她还是一个集女性美德于一身的新时代优秀女性。

从这部作品中,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领悟到了爱情的真谛,看到了人性的善良。莎士比亚,他不愧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他的作品,让我们熟悉了美德与丑陋,伟大与渺小,高贵与卑微。

铸剑读后感 篇12

读了中国台湾大作家林清玄的作品《和时间赛跑》以后,我便陷入了沉思:时间究竟是什么?时间有多宝贵?怎样和时间赛跑?我被这一个个问题笼罩着

《和时间赛跑》这篇文章写的是年幼的林清玄,见到年老的外祖母去世后,便明白了时间的可贵,可是努力和时间赛跑,不管做任何去何一样事情都尽力将它做到最好,最快。渐渐的,他战胜时间的次数越来越多,效率也越来越高。最终,是他的这个好习惯,使他走向成功!

天底下的东西,几乎都能失而复得,钱没了可以再攒,衣服没了可以再做,食物没了可以再买。可是,时间没了怎么办?时间没了,用什么换?时间是最宝贵的,当今世上所有的发明都是为了给人类节约时间,有些发明虽然看起来与时间毫不相干,其实却很相干——比如复印机,看起来和时间根本不搭界,但大家可以想一想,以前没有复印机时,人们抄一下要很长时间,而现在,只要刷一下就够了!再比如冰箱,以前没有冰箱就要去北方采冰,夏天纳凉,这走一程就要几天时间,可现在,放进冰箱一秒钟!

我们可以借鉴一下两个人珍惜时间和珍惜时间的后果。古时候,有一个小孩,从小就只知吃喝玩乐,从来不认真学习,长大以后,仍靠挥霍家产浪费时间,到老时,才开始后悔年少时不用功,这就是著名的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还有一个例子,就是 《和时间赛跑》的作者林清玄,他每天都会无数次与时间赛跑,有时想在太阳落山前跑回家;有时想在40分钟内写好作文;有时想在5分钟内吃好饭。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的赛跑,使他上了成功的道路。这全归于他那一次次与时间的赛跑。

我有一个坏习惯,总是爱说再过五分钟,再过一分钟,再过一会儿。所以,我本来计划好看半小时电视,可自己会不断给自己加五分钟,加五分钟、就这样,一个小时从电视里悄悄地溜走了。但是我决定,从今以后,一定不再说再加五分钟之类的话,因为——我不甘心,输给时间!

铸剑读后感 篇13

《铸剑》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它与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雷特》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都包含了复仇故事所需要的动机和情节。

这实在不是一个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在眉间尺的成人仪式中,他首先要脱离对母亲的依恋,其次要摆脱对儿童玩具(老鼠)的迷恋,然后,他获得了一个尖锐的、进攻性的器具——宝剑,而且是父亲遗留下来的宝剑。这是男性成人的标志。宝剑可以看做是一个象征性的物件,继承父亲的宝剑,也就意味着拥有成年男子的本质特征:力量和雄性气概。

复仇过程同时也是复仇者,无论是少年眉间尺还是王子哈姆雷特的个人精神成长史,在某种意义上说,眉间尺也是一位王子——铸剑王之子。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成为一个成熟的男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则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着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敢,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黑衣人”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影子。他仿佛就是黑夜的化身,与黑夜完全融为一体,在黑暗之中只看见他的“两粒磷火一般的”眼光。其在故事中的功能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的复仇精神之不在场状态的一种补偿。甚至也可以说,他只是眉间尺的梦想的产物。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 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这就是所谓“三王冢”。

作为偶像的父亲(影子)、作为敌人的父亲(仇人)和儿子(复仇者)的“三位一体”,共享“王”的礼遇,在仇恨与死亡的舞台上,他们共同扮演“王者”,共享“王者”荣耀。或者说他们是复仇之神不可分割的三重性。而这也就意味着,仇的心理模式隐含着某种危险性。仇恨对于仇之心理中的诸结构元素,均有对等的侵害性,其爆炸性的破坏力将波及整个仇恨场域。复仇从其最根本处,乃是复仇者由“施虐”转向“受虐”。当复仇的冲动存在于未完成状态时,仇敌之间依靠敌意互相对立。一旦复仇实现,同时也就是仇恨的终结。在恨的爆炸性的冲动结束的那一刹那,仇恨消失了,复仇渴望突然归于幻灭。

铸剑读后感 篇14

今天下午,我看了一个成语故事,故事的名字叫《狐假虎威》。

森林里有只老虎。一天,老虎抓住了一只狐狸并要吃了它。狐狸骗老虎说自己是森林之王,还让老虎跟他在森林里走一趟。老虎发现小动物们看见它俩都吓跑了,就相信了狐狸的话,不敢再吃它了。

故事里的`狐狸很狡猾、老虎很愚蠢。狐假虎威的意思是狐狸假借老虎的势力,比喻依仗别人的势力欺压人。

铸剑读后感 篇15

我很喜欢《隋唐演义》,你如果读了这本书,就会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了在隋朝末年,隋炀帝昏庸无道迫害忠良,强抢民女,致使当时战乱频繁,民不聊生,很多人无家可归,被活活饿死了。

后来瓦岗寨英雄好汉揭竿而起,反抗暴政,开始了改朝换代的农民战争,并帮助唐太宗李世民_隋朝建立唐代王朝,唐太宗登基后,评定战乱,使得百姓们安居乐业。

读这本书时,我仿佛回到了这个风云变幻,英雄辈出的历史年代。故事情节生动精彩,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我好像身临其境,令我流连忘返。

其中程咬金义劫官银,让我感受到程咬金勇猛,好爽;罗成打破一字长蛇阵,让我觉得罗成这么聪慧的人,连其他人都不会破的大阵,罗成都会破;尉迟恭日抢三关,让我知道他的英勇无敌;李元霸勇遭雷轰,让我十分可怜他;中奸计罗成惨死,让我体会到苏定方和刘黑闼的阴险狡诈。我觉得李元霸的武功最厉害,他是隋唐第一勇士,手举双锤,名唤紫金锤,共重800斤。他还可以把双锤舞得风声四起、呼呼作响。可是太过于自大,竟敢举锤骂天,结果被锤砸中,当场身亡。太可惜了,哎!

我还觉得徐茂公也很厉害。就好像是三国里的诸葛亮一样,神机妙算。处处都做得周周到到的。他掐指一算,就知道未来天子是李家的李世民。真是牛,我都想回到过去,学一学这招呢!

在这本书中,程咬金、秦琼、李世民、李靖、单雄信、王伯当、尉迟恭等英雄好汉都很厉害。

你只要认真阅读此书,就会让你身临其境,流连忘返。所以希望你一定要去阅读。

铸剑读后感 篇16

用了很长时间读完了史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

这本书是霍金的非常著名的宇宙学著作,涉及了人类对宇宙研究的历史以及写作当时宇宙学最新的前沿性问题。它被翻译成了40多种语言,销了1000多万册,被称作是国际出版史的奇观。我想之所以这么火,那是有原因的,因为这么一部深奥难懂的科学著作,写得却极其通俗有趣,贴切生动,像我这种科盲都能读下去,且能读完。

当然,我不能说我完全读得懂,毕竟用于研究宇宙的理论和学说太过“专业性和数学化”。我只能说是读了,大概了解了人类对宇宙本质探索的历史和进程,粗略知道了人类历史上有哪些科学家对“宇宙为什么存在”这个问题作出了哪些巨大贡献,并由衷地升华出了一种对这些引领人类理性精神的伟大科学家的膜拜之情。我想,有了这些,这书我就没白读。

读后,我有点儿感想:

其一,一部原本形而上的科学著作都可以被写得如此浅显(貌似,但这样的方法可以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易懂,接地气,为什么我们很多的文学文艺评论却搞得晦涩拗口,让人感到高深莫测,悬在空中?实际上,有些东西有那么玄吗?

其二,我的数理化基础太差,以至影响到我阅读这类书的效果。不错,我喜欢读书,具备一定的阅读能力,我能读懂每个句子,但却不能保证我通晓了全篇语义。这真是很遗憾!在阅读中,我甚至想是否有必要系统地学习一下数理化知识,把小时候学过的捡拾起来,把那个年代没机会学的补充完备起来。我知道这难以实现。

其三,小时候养成的阅读习惯阅读方向会影响到人一生的阅读兴趣。小时候没有什么娱乐项目,读书就是最大的乐趣;那个时候书又少,所以抓到带字的就看一看。家里的书,包括哥哥们的语文课本(我的课本已全然是另一副样子),借来的书,得着就翻翻。记得家里当时有一本《辞海》分册,好像是天文地理方面的,已没有了封面,是我最常翻看的一本书。那时候小,爱幻想,对地上的事儿觉得没什么意思,对天上的事儿却觉得很有兴趣。这兴趣就一直延续到了现在,涉及到这方面的书喜欢看,涉及到这方面的影像更喜欢看。

可惜,我自然科学方面的基础太差了!再说一遍:这真的很遗憾!

铸剑读后感 篇17

《铸剑》是鲁迅根据历史故事改编而成于版的短篇小说,讲述名铸剑师干将将、莫邪之子眉间尺为父报仇,与黑衣人合作仗剑除恶的传说。

最初出现时一个十六岁的少年,懵懂又有着一颗慈悲的心。他讨厌那夜里吱吱作响的老鼠,怕它会惊醒熟睡了的母亲,在老鼠死了的时候他却又觉得可怜。如此一个连杀害一只老鼠都不忍心的青年,在得知自己背负着杀父之仇时就走向了替父报仇的路。然而明明是有着这样柔弱的性格的他又怎可能独自报了这仇。当一个黑色人出现在他的眼前说可以帮他报仇可是他得付出他的生命,眉间尺却没有犹豫。大殿之上,沸水之中,三个人头相斗,无疑三人一俱死亡,并于沸水之中无法辨别谁是谁。于是,眉间尺与黑色人一并享受着国王葬礼的殊荣。

眉间尺以复仇的姿态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为他能把杀父之仇报了而喜却也为他把自己的生命也送上了而悲,然而懂得终究他只是一个弱者,一个为复仇而生为复仇而死的弱者。母亲一句“你必须改过”,让他没有了其他选择。哪怕是优柔的性情,亦只可以前往。然而却又正是当初被欺凌的中国中千千万万个弱者中得其中一个。为了惩奸除恶,他不惜以生命为代价。“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后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如此看来他虽是有着优柔的性情却又有着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气概。在复仇之计还无从下手时,眉宇间已被通缉。这已注定,他无法逃脱于其中,无论复仇进不进行到底,亦都无法存活。如此看来,他把这样的重任托付于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也说得上是明智。小说中作者还对眉尺间的父亲的事迹作了大幅的描述,因为如果没有这件事,眉尺间依旧只是一个优柔的少年。而这一仇恨却给他灌以满腔的热血,尽管不能以英雄去称呼他,他也不失有这样的气概。黑色人的出现无疑给这剧情添加了许多的神秘性。在看来,义士是侮辱他,同情亦是倍受污辱的名称。尽管直到结尾也没有给他过多的介绍,他却是给我们留下了惩恶除奸的高大形象。一句“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为此,他也不惜付出生命。这似乎是作者用自己激荡的内心所塑造出的人物,表达出作者内心的正义感。当时所处的社会似乎正是国王的化身,随时有可能在背后给正义之士以致命的一击。当然,许多带着惩恶除奸的使命的他们从不因此而畏惧。国王最后与他们一俱于沸水之中死去是他们奋不顾身的结局。在他们看来,死亡并不可怕,为了光明而死亡更是没有畏惧。各大臣妃子想尽各种办法也无法将国王的投从杀他们的人中辨认出来,最后只能是一同在人们的敬仰中离去。细细想来,这样的安排也正是恰到好处。尽管当时盲目的百姓对眉尺间与黑色人甚是憎恨,却又无可奈何。正是表达了作者内心对他们的高度敬仰,把他们放到了让人仰视的高度,同时又无形中把国王放到了让人不屑的位置。历史也正如作者所预示的那样,丑恶的社会终于被推翻了,社会最终迎来了新面目。

复仇贯穿了全文,也正是那样有着复仇的责任才有着惩恶除奸的使命。故事虽简短却沉重,让人能感受到那时社会的处处威逼之意。谁亦无法于那样的社会中安好地生存着除了那些如同王一样奸恶狡诈却又自以为正义的人。哪怕不可得知黑色人究竟是有何来历。言语之间亦可以看出他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如此让人失望的社会也是作者所处的社会。虽是取材于历史故事但又有自己的改编,他用辛辣的嘲讽来表达自己对那样的社会的不满。一边是杀父的仇人所喻的害人社会,一边是为了惩恶除奸付出了自己生命的黑色人所喻的作者的内心;一边是两个为报仇而牺牲头,一边是前来看热闹的百姓,这极具对比性,这也正是对当时社会存在的许多把国家兴亡的责任置身于外的看客。他们看着同自己一样被欺负的人受害却如同与自己无关一样。然而,崇高的使命与庸众相对竟有被消解之意,终究孤不敌众,这也有表达作者对当时的社会的失望。只有自己一人去反抗当时的社会,想要成功似乎并不容易甚至还有些绝望。故事还有许多极具创新的故事,夸张中也显露着许多的恐怖,无疑也只是想表露作者所处的那个吃人的社会的恐怖。

铸剑读后感 篇18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铸剑读后感 篇19

在最近几天,我看完了一个伟人的人物传记:《拿破仑传》。这部书讲述了拿破仑的一生。从幼年时被法国贵族们的嘲笑,到青年时的指挥千军万马与敌国打仗,发动政变,自立为帝,中年时的智慧使他好几次大败敌军,在征俄一役,是自然环境让他从五十万人变成十万人,所以而败,莱比锡战役,他遭到了数国的联合进攻,所以大败。而在他唯一的遗憾——滑铁卢战役中,他最终被英普联军击败,被流放,最终病亡。

拿破仑不是一开始就是皇室贵族,甚至不是法国人,他的家园是意大利,他们国家一开始遭到了法国贵族的侵略,拿破仑发誓与法国势不两立。但他之后投靠法国,甚至帮忙法国侵略意大利,又多次和英国、奥斯曼、俄国、奥地利、普鲁士等国进行战斗。之后他发动政变,夺取皇位。又先后于欧洲各国进行了战争,可是之后,拿破仑又用外交手段与其他国家进行友好谈判。能够说,此时的俄国占据亚洲,奥地利和普鲁士也是亚洲的国家。英国已成为是在欧洲之外的岛国。欧洲除了西班牙,其他过全部是法国盟国,当时的法国是欧洲最强大的国家。但之后他做出了错误决定,进攻俄国,结果大败,各国都来攻击他,最终他被迫退位。尽管他想卷土重来,可是没能成功。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件事情只要自我努力去做,总有成功的一天。

我对这个人的评价是:早年的他是一位英雄,多次创造以少胜多的奇迹,但晚年的他是一头狗熊,他在每一次打仗都注重人数,并且都是采取正面进攻的方法,但几乎都是战败。

我爱这本书。

铸剑读后感 篇20

假如我的妈妈是精灵,这个问题我从未思考过。而陈丹燕阿姨将我带进她书中的另一个世界陈淼淼的世界。

我们的小主人公陈淼淼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她有她的好朋友,幸福的家庭但在一次意外中,她发现自己的妈妈竟然是精灵,来自另外一个世界。这个纯洁的女孩害怕过,惊慌过,但她还是能接受,因为妈妈非常爱她,妈妈可以做别的妈妈做不到的事情。但糟糕的`是,在陈淼淼知道妈妈是精灵后,爸爸提出了要和妈妈离婚,而且,先前的一切幸福都是假象!

陈淼淼和朋友李雨辰想尽办法阻止,但仍无济于事。陈淼淼又知道精灵妈妈的另一个惊天大秘密:妈妈为了在人间继续生存,必须要喝青蛙血。她开始恐惧,开始拒绝妈妈,为此,精灵妈妈为了不再伤害这个家庭,选择了永远的离开。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陈淼淼虽然在故事的最后选择拒绝妈妈,但她的内心依然对妈妈报以无限的留恋。我想,这时的陈淼淼一定非常痛苦,因为一个孩子可能会拒绝吸血的精灵,但永远不会不接受自己沐浴在母爱的阳光下。

在陈淼淼的世界,精灵妈妈带着她飞翔在天空,陪淼淼一起走放学的路让我感受到妈妈对淼淼浓浓的爱!我的妈妈也同样深爱着我,她总是不辞辛苦地接我上下学,会为我烧可口的饭菜。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幸福就是和妈妈逛街,幸福就是和爸爸跑步,幸福就是拥有一个圆满的家庭!其实,幸福很简单,我,知足了!

铸剑读后感 篇21

第一次是在大一的时候,从图书馆借来书。这是第二次看了。正如别人讲的,顾城的诗隔段时间看就会有不同的感觉,这次看完想起了很多从前的片段。想起姐姐,想起姐姐当年送给我会下雪的水晶球,想起捧着水晶球傻傻发呆的我,那个还读一年级的我。想起姐姐当年手抄的诗集,想起当年牛皮纸包的书籍透着淡淡的书香,想起姐姐的英文歌磁带第一首我记住的歌名是”sealed with a kiss",还记得当年的最爱的是“ tonight I celebrate my love". 记得小学时候的我最爱躺在床上看月亮,记得当年还能看到星星,满天的星星,而如今全不见了。正如顾城诗中写的:

一直走,就有家了

那个人没走

铁狮子巷没了

二十岁的地方没了

--《然若》1992.8

看《顾城的诗 顾城的画》,随着年月的增长,看着顾城越发吃力地拼凑已摔碎的纯真,淌血的手指捧着支离的碎片,困惑。曾经的诗为顾城保有不受玷污的纯真。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却用它寻找光明。

--《一代人》

云,灰灰的,

再也洗不干净。

我们打开布伞,

索性涂黑了天空。

在缓缓飘动的夜里,

有两对双星,

似乎没有定轨

只是时远时近……

--《雨行》

鸟儿在疾风中

迅速转向

少年去捡拾

一枚分币

葡萄藤因幻想

而延伸的触丝

海浪因退缩

而耸起的背脊

--《弧线》

铸剑读后感 篇22

秘密是人生成长的一个关键的方面,它展示了日常生活中普普通通的秘密是如何让孩子明白和意识到自己逐渐拥有的内心世界和外部世界,这种认识反过来又帮助他们形成一种自我感、责任感,以及自主性和人际交往的亲密性。马克斯·范梅南通过着作儿童的秘密深刻说明了秘密对于一个人生的重要性。

我关注到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一个孩子每次在吃早饭的时候,都会关注墙上的影子,他动,影子就跟着动,于是那个孩子就被影子吸引住了,看着他的影子进行了许多有趣的联想。马克斯·范梅南指出:“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是不是在一种安全、有序、熟悉的环境中就更容易激发和成长呢?”

这个提问揭示了另一个问题:现在为了教育好孩子,大人们用尽办法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始终提醒孩子们,要专心学习,少想点学习之外的事情,可是,这种“良好”真的对孩子良好吗?

正如作者所说,如果生活的环境快乐、祥和、有序、踏实,那是有利于培养一个人的想象力的,以那个被影子吸引的孩子为例;如果生活的环境过于固定、僵化、压抑,就很大程度地扼杀创造力,扭曲秘密激发的想象力。从现实生活中很容易拿到例子:一些国外的学校的学习环境相当轻松,每个班人数少,课桌可活动,师生之间以朋友相称,作业多数要求学生提出自己的观点,这种活跃的环境气氛很容易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他们做一个有思想有主见的人;而在我国,人口庞大,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学习竞争激烈,孩子们从小就被安排在压抑的环境中,被叮嘱要学习,死读书,读死书,最后甚至读书死……我国这样的环境固然不能完全改变,也不用照搬国外模式,但至少可以从减轻孩子负担、让孩子有个自由的自主的空间抓起。事实已经充分证明,不光是孩子,大人们也同样如此,营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平和的环境十分重要,影响不是一时,而是一世。

我们都是由一个新生儿逐渐脱胎换骨而来的,一切要从头抓起,给予自己和他人一个良好的环境就得从新生儿做起。

据我了解,一个新生儿出生时并没有进入自然的环境,而是进入了一个完全被改造了的环境,人们为了使自己有一个更安逸的生存方式,抛弃了自然的环境而造成了一个与之相反的环境。其实这对新生儿并不有利,如果说成人需要精神上的锻炼,那么新生儿比成人更需要肉体、生理上的锻炼,过于舒适安逸的环境一开始就造成了孩子对于安逸生活的依赖,形成了惰性。出生下来不哭不闹的孩子是失败的孩子,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没有一个时期像在出生时那样经历过如此剧烈的冲突和挣扎,并承受由此引起的痛苦。

然而当一个孩子适应了他所到来的世界并开始认识这个世界时,我们又要以另一种方式来对待他们了,那就是给予他们一种特殊的温暖。这种温暖不是一件又一件的衣服或是襁褓,因为对出生不久的孩子来说,衣服不是必需之物,他需要的是一种周围环境的温暖,这种温暖用一个字来表示,那就是“爱”。

不是溺爱,不是奢侈的爱,不是华丽的爱,而是真正的幸福的爱,它是如此平静,如此安宁,如此的拥有光亮和热度,孩子们感受到的是别样的快乐、轻松和富有自我。

孩子们长大一点了,需要更多人的教育和书本的教育了,除了家庭,大人们为他们多提供了一个受教育的环境:学校。说到学校教育上面已经提到过,学校应该给予孩子们较轻松的学习环境,少一点压力,让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和思路。学校环境不是全部,家庭环境对孩子也很重要,甚至更重要,父母如果采取过激的教育方法很可能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就从家训来说,每个家都有潜在的家条家规,孩子们作为家庭一员受其影响不可小视:当父母的管教过于严苛,会产生两个结果,一个是抵触、反抗,一个是妥协、服从,可以想象,前者的孩子有强烈的叛逆倾向,长大后有走不正道路的机率;后者的孩子则是畏畏缩缩,成了一个懦弱、优柔寡断的人。真正具有教育意义的纪律来自于“人内心的自我”,即自律,也就是说,家庭要有意识的教会孩子自我教育,学会反思、反馈,让孩子们发现“自我内在空间”。

马克斯·范梅南问道:“我能怎样帮助孩子让他体验作为美妙秘密的生活的本身呢?”

作为我自己,我自己的答案是:给他们一个自我的空间环境,让他们学会自我发现、自我教育,发现秘密的美妙,美妙地去体验生活。

铸剑读后感 篇23

斯宾塞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深深地把我吸引了。

故事讲述了四个主人公的奶酪分享光后,两只老鼠迅速采取行动,而两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过了很长时间后才做出了自己的决定。唧唧决定到迷宫中寻找奶酪,哼哼却在想奶酪为什么会消失。寻找中,唧唧把明白的道理一一写在墙上。经历了千辛万苦,唧唧找到了奶酪,却决定只带上一点继续寻找。

虽然现实中的我在遇到困难时敢于寻找出路,但我会因为风平浪静的生活而知足,也不愿意去追求更高的境界,可我发现,这样只会使人日渐消沉,你的生活也会因此缺乏乐趣。

在文中我更倾向于唧唧,因为他能克制自己不受恐惧、贪婪的诱惑,不会因失败而心灰意冷,这正是我梦想中的那个自己。

所以,我要不断地调整自己,去迎接新的未来。

铸剑读后感 篇24

但丁的《神曲》原名《喜剧》,薄伽丘在《但丁传》中为了表示对诗人的崇敬,给这部作品冠以“神圣的”称谓。后来的版本便以《神圣的喜剧》作书名。中译本通称《神曲》。全诗共分三部,每部33篇,最前面增加一篇序诗,一共100篇。诗句是三行一段,连锁押韵(aba,bcb,cdc,……),各篇长短大致相等,每部也基本相等。(地狱4720行;炼狱4755行;天堂4758行),每部都以“群星”(stelle)一词结束。在诗中,但丁以第一人称记述自己35岁时(人生的中途)误入一座黑暗的森林(象征罪恶),在一座小山脚下,有三只猛兽拦住去路,一只母狼(象征贪欲/教皇),一只狮子(象征野心/法国国王),一只豹(象征逸乐/佛罗伦萨),他在呼救时出现了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灵魂,对他说:“你不能战胜这三只野兽,我指示你另一条路径”。于是带领他穿过地狱、炼狱,然后把他交给当年但丁单相思暗恋的情人贝雅特丽齐的灵魂,带他游历天堂,一直到见到上帝。

在他描述的世界,地狱是一个大漏斗,中心在耶路撒冷,从上到下逐渐缩小,越向下所控制的灵魂罪恶越深重,直到地心,是魔王撒旦掌握漏斗顶端,他们从魔王的尾巴爬过地心,另一面是炼狱。炼狱如同一座高山,在耶路撒冷相对的地球另一面海中,灵魂在这里忏悔洗罪,山分七层象征着七大罪,每上升一层就会消除一种罪过,直到山顶就可以升入天堂。天堂分为九层,越往上的灵魂越高尚,直到越过九重天,才是真正的天堂,圣母和所有得救的灵魂所在,经圣母允许,就能一窥三位一体的上帝。在经过地狱、炼狱、天堂的一路上,诗人充分发挥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写了种.种形形色色,奇形怪状的神奇的景象和场景。例如《地狱》篇中,为读者展现了阴森、凄惨、恐怖的地狱氛围和对各种犯罪灵魂惩罚手段的描写:贪色者,狂风要不停的吹着他们撞击石崖;贪食者,要忍受冰冷的瓢泼大雨的洗礼;对于吝啬和挥霍无度者,则抱着大石头相互撞击;愤怒者要被淹在一条乌黑发臭的河里;而对于那些不信基督的邪教徒则不得不忍受烈火焚身的痛苦。施行暴力者要被浸在沸腾的血湖里接受惩罚。

而对于欺诈罪更是列举了十种残酷刑罚。比方说,买卖官职的,诗人就让他倒栽在一个石洞里,朝上的两只脚都被点了火。读之,让人感觉身临其境,心惊胆战。而《炼狱》的氛围和《地狱》不一样,整个气氛显得比较宁静、明朗,这里可以看到大海,天空也是蓝的。这些鬼魂接受的刑罚也不一样,生前犯有骄傲的,每一个背负着大石头在烈日下走,压压他们的骄气;生前犯嫉妒的,也就是红眼病的,在这里双眼就被铁丝缝起来;生前喜欢愤怒发火的,在这里笼罩在黑烟当中,要发火发不出来。然而只要他们虔诚接受惩戒,他们还有希望得到新生。再例如对魔王撒旦形象的勾勒,也展现了诗人想象力的非凡。撒旦是经常出现在西方文学里邪恶的象征,但丁把他描写成一个有着三个脑袋的庞大怪物。

三个脑袋,一个红色,一个黑色,一个白色。每一边有六个手臂,手臂不断的挥动,刮起狂风,把湖水吹得都结了冰。而且他的每根汗毛就像一级阶梯,但丁和维吉尔就是踏着汗毛往下走,才进入了地狱的最低层。对撒旦形象细节刻画的栩栩如生,独出心裁,读后,撒旦的可憎面目就犹如画卷般在眼前展开。在历经三界的路途中,借对不同人物在三界中地位的安排,也展现了诗人对文学, 政治,哲学等的种.种观点和态度,对当代也有很深的现实意义。

在文学和思想上深受维吉尔的影响,所以诗人把维吉尔当作引导他游历地狱和炼狱的向导,并不断称其为:“亲爱的父亲”“伟大的老师”等。在政治上痛恨国家的分裂者和篡权谋私者,所以就借犯买卖圣职罪的教皇尼古拉三世的灵魂之口,宣布还在世的,镇压佛罗伦萨共和政权,在意大利制造动乱和分裂,企图篡夺世俗权力的教皇卜尼法斯八世最终会下地狱。预言式地宣告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教会干涉世俗的局面必将结束的前景。而对于公正贤明的君王如威廉二世,诗人就把他放到了天堂。但丁的这种愿望和情感,表达了新兴市民阶级摆脱中世纪教会束缚和宗教神学桎梏的要求。同时又由于诗人处于新旧交替的时代,的神学观念,中世纪思想的偏见,世界观的种.种矛盾,也在《神曲》中得到表现。虽然《神曲》中处处洋溢着对现世生活的热忱歌颂,但是但丁又把现世生活看作来世永生的准备。他揭发教会和僧侣的败行劣迹,但又不整个的反对宗教神学和教会,甚至还把宗教神学置于哲学之上,把信仰置于理性之上。例如,在诗中,他把维吉尔选为他幻游地狱和炼狱的向导,隐喻理性和哲学指引人类认识邪恶的途径,而把贝雅特丽奇作为游历天堂的向导,说明诗人仍然局限于信仰和神学高踞理性和哲学之上,人类只有依靠信仰和神学,才能达到至善之境的经院哲学观点。但丁又借维吉尔之口表明理性的软弱:“谁希望用我们微弱的理性识破无穷的玄梦,那真是非愚即狂”。在地狱与炼狱里,他描写人间的种.种丑恶,在我们今天的现实生活中都可以遇到,而且是屡见不鲜。像贪色、嫉妒、欺诈、买卖官职、唆使人犯罪、阿谀奉承、叛逆,等等。这些丑恶现象,现实中仍有,尽管时间过去了七百多年,《神曲》里的这些人物好像并不是中世纪的人物,而就是我们周围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人物。回顾现实,我们也可以感受到,但丁笔下的邪恶不仅仅是中世纪的邪恶,也是我们时代的邪恶。但丁只是替人们表达了一种意愿、一种心态,就是对邪恶的憎恨、对真善美的追求、对人性完善的期盼。而在但丁和所遇到的有名和无名的灵魂交谈,也引出了一系列的传奇故事。如保罗与弗朗西斯卡动人的爱情悲剧。这在但丁《神曲·地狱》第五章里描写到,维吉尔与但丁游到地狱第二圈看到一群生前犯贪色罪的鬼魂,在狂风中飘荡,撞击山崖。其中有一对鬼魂向但丁飘荡过来,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悲惨遭遇。男的叫保罗,出生在贵族世家,女的叫弗朗西斯卡,出生在意大利东部的海滨城市里米尼。保罗的家庭考虑政治上的利益,就和弗朗西斯卡的家族联姻,把弗朗西斯卡娶过来,给保罗丑陋的哥哥做妻子。但他们在这场政治婚姻中没有爱情。完全是政治利益驱动的结合。而在与年轻英俊,爱好广泛的保罗的接触中,弗朗西斯卡与之迸发了爱的火花。这件事给保罗的哥哥发现后就把两人杀害了。在地狱里,他们向但丁叙述了他们的爱情悲剧。但丁听后,非常感动,当场晕倒了。这里反映了但丁作为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新世纪的第一位诗人思想上的矛盾。他一方面认为保罗和弗朗西斯卡犯了贪色罪,所以把他们安排在地狱里受刑,同时又为他们所遭遇的爱情悲剧所感动以至晕倒,体现了他对禁欲主义的批判。再有对英雄人物尤利西斯故事的详尽的描写。尤利西斯在特洛伊战争中胜利后并没有停住前进的脚步,继续开拓进取,但丁的诗也为读者展现了一代英雄传奇的一生。

同样,神曲也有很独特的艺术特色。如在描绘不同境界时,他采用不同的色彩。地狱是惩戒罪孽的境界,色调阴森恐怖;炼狱是悔过和希望的境界,色彩转为恬淡、宁静;天堂是至善至美的境界,笼罩在一片灿烂、辉煌之中。多层次、多色调的形象描绘,表达了诗人精辟而又抽象的哲学、神学观点,同时又赋予这些境界以巨大的真实性,使人如身临其境。其次,但丁在写人绘景时,比喻也非常简单,通俗易懂。例如,地狱里的幽灵遇见陌生人维吉尔和但丁,惊奇地盯视着他们,好像老眼昏花的裁缝凝视针眼一样。形容枯瘦的幽灵两眼深陷无神,好像一对宝石脱落的戒指。《神曲》里有很多神来之笔,堪称名句格言,充满了哲学思想。例如他鼓励世人在现实生活中应该坚定不移地遵循理性。就像诗人维吉尔对但丁教导的那样:你随我来/让人们去议论吧/要像竖塔一般/任凭狂风呼啸/塔顶都永远岿然不动。还有但丁在《地狱》第二十六章中描写了尤利西斯这段神奇的经历时,尤利西斯鼓励同伴前进时讲的话, “兄弟们,你们尽力千万种危险到达了西方,现在我们的残余的生命已经这样短促,你们不要不肯利用它去认识太阳背后的无人的世界。细想一想你们的来源吧:你们生来不是位的像兽类一般活着,而是为追求美德和知识”。这两行诗不仅体现了但丁的人文主义思想,对我们今天也不乏启迪意义。比方说,但丁描写的在地狱的门口的两行诗,“这里必须根绝一切犹豫,这里任何怯懦都无济于事”。来告诫要攀登科学高峰的人,要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甚至如我们一心治学的人,都要有这样一种品格,毫不畏惧,坚韧不拨。

在但丁的《地狱》里有这样两句诗:“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吧!”当我们做某一件事,你认为正确,而遇到种.种流言蜚语,种.种舆论偏见的时候,你可以想想但丁的格言。当然向这样的名言警句有很多,在这不再一一列举。总之,但丁的《神曲》不仅在思想性、艺术性上达到了时代的先进水平,是一座划时代的里程碑,而且是一部反映社会生活状况、传授知识的百科全书式的鸿篇巨制,值得千古传诵。

铸剑读后感 篇25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铸剑读后感 篇26

《铸剑》主要讲的是一个为夫复仇的故事,十六岁的优柔寡断的少年眉间尺在得知自己父亲为国王铸剑却被国王残忍杀死的真相时,毅然绝然走上了为夫报仇的道路。期间得到神秘的黑衣人宴之敖者的帮助,终于成功报仇。

“令人感到恐怖的不是哭,而是笑”,这是我看完《铸剑》后的第一感受。文中明显的黑衣人的笑有三个场景,但每次都让人感到死亡的气息。首先就是在眉间尺被一个干瘪脸少年刁难时神秘黑衣人的出场“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地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就是这冷冷一笑,让人觉得不寒而栗,难怪那干瘪脸少年只是在看了他一下,赶紧松开了眉间尺的衣领,溜走了。黑衣人第二次发笑就是在眉间尺自刎后把剑交给黑衣的人时候“‘呵呵!’他一手接剑,一手捏着头发,提起眉间尺的头来,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接吻两次,并且冷冷的尖利的笑。”这个场景想着想着就觉得恐怖,你可以想象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里,一个人拿着一个死人头接吻,身边还有一条无头尸,然后发出冷冷的尖利的笑,这是一个多么惊悚诡异的血腥画面。最后一次笑就是在复仇完毕后黑衣人和眉间尺“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这里,眉间尺的深仇大恨已报,黑衣人也释然了,可他笑的背后是经过多大的战争啊,我无法想象三颗头颅在一个烧开了水的金鼎里你咬我我咬你是一个多么惨烈的画面,我也无法想象到底需要多大的勇气人们才会愿意拿出自己的命弃绝尘世一切的羁绊来替别人报仇。每一次笑的背后都有一股寒意,就预示着有人的生命被威胁着,就预示着下一个悲剧正在发生。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觉得鲁迅的整个文笔都很悲壮,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想改编《干将莫邪》这个故事,而且还写得这么淋漓尽致的癫狂,特别是看到那一幕狼吃人的景象“笑声即刻散布在杉树林中,深处随着有一群磷火似得眼光闪动,倏忽临近,听到咻咻的饿狼的喘息。第一口撕尽了眉间尺的青衣,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最先头的一匹大狼就像黑衣人扑了过来。他用青剑一挥,狼头便坠在地面的青苔上。别的狼们第一口撕尽了它的皮,第二口便身体全都不见了,血痕也顷刻舔尽,只微微听得骨头咀嚼的声音。”狼不管在吃人还是在吃自己的同类,都是这么冷血无情的,连动作都分毫不差。还有那“一头独舞,二头争斗,三头相搏”的高潮场景,看着也触目惊心,再加上全文的色调都是冷冷的青和黑,青剑、黑夜、眉间尺“头发蓬松,正如青烟一阵”、黑衣人“黑须黑眼睛”……这些都塑造了一个沉郁悲痛、庄重冷、透着死亡与悲哀的氛围,而且还透露着一种复仇者“与汝偕亡”的情绪和决心。

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有几个似懂非懂的地方,首先,为什么忽然会冒出一个黑衣人替眉间尺报仇呢,明明就是陌生人,还说了一堆迷糊人的话,什么“我一向认识你”“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话听起来都疯疯癫癫的,却又好像心灵独白一样“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 “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我的灵魂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看着这些话我都猜测这娃是不是受了什么重大心灵创伤,然后患上了什么爱报仇的病一发不可收拾;其次感到不解的就是那四首悲天跄地的歌谣,呜呜呼呼兮兮的,晦涩难懂,我想这可能是为全文增加一些更悲壮的基调吧,又或者是为了增加一些神话的奇幻色彩吧,抓头想了一阵子,我安慰自己,一个疯子和一颗头颅唱的歌我们这些普通人不懂也很正常的;最后感到奇怪的是对大王的“模糊化”处理,“三头合葬”是《搜神记》、《列异传》中固有的情节,本不足怪;可小说浓墨重彩的渲染,却又使人不敢相信仅仅出于对原作的忠实。惜墨如鲁迅者,肯在无足轻重之处下这样的功夫么?更重要的是,铺张扬厉得甚至连头、须发、后枕骨、鼻准骨都写到了,王的面目反而愈加模糊起来。这与鲁迅善用极经济的笔墨勾勒魂魄的艺术功力不符,更与小说刻画人物的原则相悖。合理的解释肤浅的我至今也没弄明白。

我想《铸剑》绝对是我看得最恐惧最难受的一个复仇故事。

铸剑读后感 篇27

相信很多人都读过《哈姆雷特》,鲁迅的《铸剑》,一个十分典型的复仇故事,与《哈姆雷特》有很多相似之处。

小说一开始描写少年眉间尺的日常生活,这是一个平常的夜晚,他被老鼠咬锅盖的声音骚扰的无法入睡,于是,便爬起身来捣鼓那只老鼠。后来,他一不小心踏死了那只老鼠,他又不禁生起怜悯心来。这是一个不平常的夜晚。当晚子时过后,眉间尺就满十六岁了,即将长大成人了。母亲告诉他关于父亲之死的秘密,并将父亲留下的宝剑传授给他,希望他能够改变自己“优柔的性情”——哈姆雷特式的性情,用这把宝剑去杀那个杀死父亲的仇人——国王。就这样,这个刚才还在与老鼠搏斗的少年,将不得不担负起刺杀国王替父复仇的使命。

通过复仇行动,故事的主人公由少年长大成人。而这一过程的催化剂正是复仇行动所需要的仇恨、勇气和力量。复仇使他的意志成人化了,但他的身体拒绝长大成人,抑或是身体本能在拒绝承担成年人的仇恨。在关键时刻无意的摔倒,致使自身远离了复仇对象,正如哈姆雷特的犹豫一样,无意识中逃避着复仇使命。

小说中的“黑衣人”在眉间尺的复仇行动中,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角色。他有一种非凡的坚定和果断,充分成熟的男性气概。这些恰恰是年轻的眉间尺所缺乏的。与《哈姆雷特》中老国王的鬼魂类似。他是对眉间尺复仇精神缺失的补偿。

是恨,是复仇的愿望,而不是爱心、义气、同情之类的情感,将眉间尺与“黑衣人”联系在一起。“黑衣人”关注复仇本身,只关注复仇行动的有效性。他对复仇以外的情感不感兴趣,或者说,他已经摒弃了除仇恨之外的一切的情感。“黑衣人”就是复仇意志本身,是眉间尺的复仇手段。作为复仇手段的“黑衣人”的确是以其奇特的,却是行之有效的方式,完成了复仇的使命。

在故事的最后,为了完成复仇,眉间尺、黑衣人和王君砍下了头颅,在沸腾的大鼎中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被煮烂的三颗头颅,在鼎中混作一处,无法分开。王的廷臣只好将三颗头颅骨跟国王的身体一道埋葬。

文章结束了,却让我迟迟不能走出文章,鲁迅用一个古小说的“新编”既表达了百姓向暴君复仇的热望,又含蓄地写出了自己内心深处的郁闷和痛苦。在饱受列强欺凌的旧中国,又是个人情绪和民族感情的完美结合。那神秘的黑衣人。正是鲁迅的化身,强烈的复仇的心理在鲁迅的心中,就像一个光明的使者,指引革命的前进。

铸剑读后感 篇28

今天的青年,也以更积极、更主动的姿态,去实现自己的价值、寻求自身的存在。今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神州大地,青年一代成为闪耀的群体。4.2万多名援鄂医务人员中,有1.2万多名是“90后”,其中相当一部分是“95后”“00后”;武汉关闭离汉通道

“暂停”后,一位小伙子拿起相机,记录疫情下的城市,对外展现一个真实的战疫侧面;一位“90后”程序员用计算机仿真模拟演示,告诉人们“为什么还不能出门”,直观有趣地科普防疫知识……那些父母眼中的孩子,成了国家的中坚力量,更是未来的发展希望。磨炼是青年最好的“成长礼”,实践是青年最好的“墩苗田”。唯有从实践活动中锤炼、从生活养分中汲取、从探索求知中发现,才能在拼搏奋斗的“自我燃烧”中实现向上向善的“自我构筑”,站在奇迹的肩膀上缔造新的奇迹。

伙伴们,我们赞美青春,也常常会听到鞭策之声。从“莫让青春染暮气”到“精致的利己主义”,从“娱乐的自我消费”到“空心病”“焦虑症”……每一代年轻人的成长都或多或少地伴随着质疑、批评。对于青年,这也是自省、反思的机会。换个角度去理解、去审示,这也可以成为成长的滋养。欣慰的是,每代人都不会让人失望,那些质疑声成了“矫正器”、那些批评声成了“清醒剂”,可爱的年轻人用自己选择的方式为热爱的生活添彩,把人们的期待变成了前进的动力。

相信吧,青年人!你的气质代表着时代气质,你的风貌塑造着未来面貌。鲁迅曾言,“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深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无论在日常生活、工作岗位还是网络空间,青年们若不能像山一样静止,就该像风一般飞扬,用智慧的、创造的、实干的、革新的、担当的姿态,播下一颗颗执着奋进、创新包容、开放多元的种子。作为“人生之王”的你我,迎着绚丽的“人生之春”,一定能在时代年轮上刻下“人生之华”。

时代的大潮奔涌,后浪推前浪,青年就是立于潮头的“后浪”。在这个属于青年的节日里,我们用欣赏和赞许的眼光看待青年的创新创造;也相信,走在时代前列的青年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生气勃发、高歌猛进,在劈波斩浪中开拓前进、在披荆斩棘中开辟天地,为驱动中华民族加速迈向伟大复兴凝聚起蓬勃力量!

铸剑读后感 篇29

暑假,我读了《雪域豹影》这一本书,它主要讲的是本有两只在雪山一带的珍稀物种——雪豹,一公一母,在一次狩猎中,公豹子不小心遭遇雪崩,不幸身亡,母豹子带领自己的小雪豹艰难的“单身”生活着,遇到了千辛万苦,又找到了一个后爸,后爸也是最后将自己的生命献给了家庭……

我看这本书时,曾哭了两次,一次是为了公豹子死,一次是为另一只公豹子哭,这本书使我懂得了知道生命的.真理,爱的实学,要在一次次实践中得出答案。珍惜生命,其实也是成全自己。寻找真理,像柯南那样,突破困难,找到根底。这本书,很感动,也很高贵,很优雅,也很宁静。

铸剑读后感 篇30

窦娥冤是元代着名杂剧作家关汉卿的杂剧代表作,窦娥冤是中国十大悲剧之一的传统剧目,是一出具有较高文化价值、广泛群众基础的名剧,约八十六个剧种上演过此剧。被我国着名国学大师王国维誉为标举全元乃至整个中国戏曲史上的悲剧典范。

作为窦娥冤中最悲惨的人物窦娥,是全剧中形象描写最深刻的人物,我对她的感触最为深刻。我觉得,窦娥最主要得性格不是坚强而是柔顺,她的拒嫁、见官、屈招、赴刑等一系列行动与其说是为了突出她的反抗精神,倒不如说是为了呈现她妥协的性格。诚然,窦娥也有坚强和反抗的一面,但我认为那只是次要的和表面的。

窦娥三岁丧母,七岁被典,十七岁守寡,靠山山崩,靠河河千,接二连三的厄运几乎断送了她所有的生活希望。和那个时代所有遭此不幸的女子一样,窦娥只能在今生今世里苦熬苦握,只能将渺茫的希望寄托于虚无缥缈的来世。窦娥很明显的是在很大程度上把尽孝守节的精神支住支撑在了修来世的根基之上的。她的艰苦岁月,不是对今生的留恋,而是对厄运的恐惧。为了避免在来世遭遇同样的厄运,她只有“言词应口”地尽孝守节。而今生的厄运越是酷烈,她修来世的意念就越坚定。经历了诸多不幸的窦娥,苦熬苦守,度日如年;醒时忧,梦时愁,见花流泪,望月伤心。她最不能放弃的便是这寄托于来世的最后一线希望。

当张驴儿要做她的丈夫时,她毅然回绝,虽然这当中也含有对无赖张驴儿的鄙视和反抗的因素,但最重要的还是因为“我一马难将两鞍鞘,想男儿在日,曾两年匹配,却教我嫁别人,其实做不得”。她一再劝说蔡婆婆她不要再嫁的理由也仍然是这种贞节观,并且她将女子的不能守节看作是“可悲可耻”的行为。可见,即便不是张驴儿,而是换了一位痴情胜过张君瑞、豪贵可追陶朱公、才比子建、貌如潘安的人,她也一样不会嫁的。

窦娥信天信命、尽孝守节之外,还信官府。当张驴儿以命案相要挟时,她毫不扰豫地选择了“官了”。她本以为官府会“明如镜,清似水,照妾肝胆虚实”。她在公堂上慷慨陈词、义正辞严地为自己辩白,显然也是将官府看成了是一个能够主持正义的地方。直到被问成死罪之后,她还执迷不悟地以为尚有“官吏们还覆勘”的可能,可最后她还是含冤被斩。

尽孝、守节、信天命、信官府这几条都在窦娥赴刑屈死的过程中起了作用,诸条中只要有一条在她的心中有所松动,窦娥冤死的命运或许会改变。

总的来说,关汉卿是通过窦娥冤来抒发自己对遭受封建制度压迫的无辜百姓的深切同情,以及对封建社会的黑暗进行批判与反抗,是中国文学史上永远光彩夺目的宝石。

铸剑读后感 篇31

我喜欢植物,看到这本《光草》就毫不犹豫地借了。虽然《光草》是一种想象中的植物,但我立刻被故事中领主、孩子和画家三个人物着迷,我也被艺术、生命和权力所关注,我为世界兴、盛、衰而感叹,我为墙上的草原、海洋、天空所吸引,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我敬佩画家的画技:‘画笔就是他的手指,每一笔都倾注了他满腔的热情。他描绘的美景,伸手就能触摸到,还能隐隐闻到芬芳,注视久了仿佛身体要跑进画布…… ’我要是有这样的画技,就可以在这次科技节中获得科学幻想的画的大奖了。

我更敬佩画家的人格,陪伴在一个垂死的儿童的身边,倾注全付的心力与之同玩同乐和画画,当他离开领主时,胡子几乎全白了,爷爷说过:“头发白不算真正的老,胡子白了才是真老了。”当领主要分给他一半财产时,他一分也不要,烧掉了最心爱的画笔,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因为他知道世界是空虚,是什么都留不住…… 看到这里时我心酸了。

我羡慕孩子有一个领主这样的好爸爸,为他做了所有能办得到事情,可是权力和金钱有什么用呢?最后孩子还是离开了他。

我要学习孩子的坚强,在身患绝症时,还活得那样快活,还与画家一起创造了三个房间的异想世界,特别是那像萤火虫会发光的‘光草’,当我看到:‘房间里,黑暗中,深色的草原有数不清的光草闪着金光,夜空中闪烁着上百个亮晶的光点’时,当时我立刻想到了如果利用光草照明,可为人类节省多少的能源。这时我仿佛看到了生命的希望。可是孩子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我很伤悲,我要珍惜生命,珍惜时间,在自己有限的生命里活得更有意义。

快来看《光草》吧!哪墙上的画很美,富有想象力,隐藏深意,让你回味无穷!

铸剑读后感 篇32

《橡树上的逃亡》这两本书,是我暑假里看的书之一。它向我们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1。5毫米的托比是书中的主人公,托比的民族定居在大橡树上,他的父亲为了保护像树生态环境,拒绝公开一项能源,为此全家流放,继而被捕入狱,只有托比一个人逃脱。托比想出了一千个一万个方法来拯救父母,但还是失败了,在爱丽莎等朋友的帮助下,打败了坏蛋乔。密西,救出了父母, 大树也重获新生。

我最喜欢托比,他很勇敢,非常爱他的父母,性格也很开朗、乐观,经得起上帝的考验,而且对他的朋友也是最忠诚的。在逃亡的过程中,有一次,托比被困在一个冰雪覆盖的树洞里,洞内只有一袋可以吃两个星期的粮食,然而他还要熬四个月,大雪才会融化。他每天只能吃一个鸡蛋或一片面包。如果是我肯定几天就把东西吃光了。托比还发现了一团可以吃的霉菌,于是他又加了餐,还很乐观的的用霉菌在墙上作画。画的正是托比居住的大树,他靠顽强的意志力活了下来。

这本书的情节引人入胜,看着总舍不得放手。这是一部历险小说,也是一部幻想曲,更是一篇保护生态环保的宣言。大树就是地球,树浆就是石油,托比一家就是环保主义者,是爱护大树的人。看完这本书,你就会发现整个故事像发生在你身边一样,有各种各样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想方设法破坏地球,而有些人却不息一切代价来保护地球,我们要像托比一家一样爱护环境,保护地球。

有时候,经过大树旁,我会细细观察,去寻找托比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