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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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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精选17篇)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

有一次单位同事小聚,一个不经常见面的朋友说他每天废寝忘食的看一个网络小说。我问,是不是二号首长,他说“是啊,看了这部小说对我启发很大,也改变了我的为人处世的方式”。

我在忙碌的工作中挤出时间,将二号首长看完,虽然还在连载,也只能慢慢的等待。这部小说从故事情节来看,把官场描写的入木三分,人情冷暖,明争暗斗。我不知道官场,特别是对于我来说那高不可攀层次的官场是否真的如此,但从我身处的基层单位来看,到处都是尔虞我诈、明枪暗箭的,让人防不胜防。

引用小说里的一句话:“提拔不了的原因,好比寡妇,上边没人,又好比妓女,上边人总换。”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我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我觉得自己应该默默无闻的工作,本本分分的生活了。在我走出校园参加工作的十年间,感悟很多,对工作的感悟,对人际关系的理解,命运对我不薄,我觉得应该感恩的人很多。在机关这个复杂的环境里,渐渐的让所有人都变得圆滑了。我不求升官发财,也没有鱼跃龙门的理想,只想这样平淡的生活。在名利场中,保持自己的对生活的热情和对美好的向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

偶然在贴吧里看到一个大学生的留言,只言片语难掩对于校园的留恋,整整一个下午,让我回忆起好多校园的生活。单纯而美好的年代,青春而懵懂的生活。那时的我们不懂珍惜,那时的我们以为生活会如此简单而快乐的生活,似乎时光没有尽头,光阴可以任意挥洒,当懂得他的美好的时候,校园的生活已经走到了尽头。一不留心,那些明天成为了昨天,成为了回忆。

如果可以选择,我愿从回校园,再次走过校园的小路,坐回教室,埋头在考试前的忙碌中,过着端着书本昏昏欲睡的日子。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2

有人说: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想,这句话对拿破仑也同样适用吧。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拿破仑。有人喜欢拿破仑,又让人仰慕拿破仑,也有人憎恨拿破仑。

过去,我总认为拿破仑是个无恶不赦的人。他发起许多战争,致使无数无辜人民死去,他难道忍心吗?看着别人妻离子散,看着别人吃不起饭,看着别人蜗居,自我却一家团聚,山珍海味,享受着种.种特权。我对他深恶痛疾,拿破仑,你太可恶了!

也许是滑铁卢之败,让我开始同情拿破仑,让我重新了解真正的拿破仑,让我明白我错了,拿破仑并不是那样。

拿破仑出生在地中海沿岸的科西嘉岛,这个岛上的人民都有个共同的特点——好战。拿破仑从小就被送到法国陆军军官学校读书,可由于家境贫穷,常常受到法国本土小孩的嘲笑,拿破仑发誓要认真学习,将来报复这些讥笑他的小孩。

看到这儿,我不免会心一笑。拿破仑可真天真啊!以为好好学习,就能有所作为。可殊不知,此时的法国是处于一个什么年代啊?社会及其动荡,随时都有可能爆发战争。欧洲其他国家都已相继建立了资产阶级政权,可法国人处于落后的封建主义,战争已迫在眉睫。

拿破仑毕业后,被分配到部队里当炮兵中尉。他很上进,很快就受到上级赏识,被封为炮兵上尉。青年的拿破仑很走运,在推翻路易十六封建政权的法国大革命中,也立下了赫赫战功。随着拿破仑胜利捷报的一次次传来,拿破仑已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大英雄。

在远征埃及时,法军遭遇到曼麦流客的主力,一群马美卢克人的突击,在沙漠上展开一场血战。这支勇敢的埃及骑兵队终敌可是百战百胜干练的法军,他们喋血沙漠,遗尸遍野之后便撤退了。在这样条件艰难的战争中,拿破仑每一天只需三个小时的睡眠便精力充沛,他与战士们同吃同睡,并肩战斗,战士们吃什么,他也吃什么;战士们睡在地上,他也躺在地上便睡。他从不享受任何特权,这是他与他的哥哥,弟弟的不一样之处。也许这就是他深的民心的原因吧!

可是,我很悲痛。拿破仑最终又傻傻的称了帝,他难道不明白这样做,会引起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愤怒吗?

称帝之后,他的野心蓬勃长大。他竟要称霸全世界。远征俄国,成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大转折点。滑铁卢战役的惨败,人民心中的英雄形象便逐步的抹上了黑影,人们意识到,在拿破仑帝国之下,拿破仑最终会失败的。人们便迫不及待的要推翻拿破仑,最终将他流放在圣赫烈那岛上。这岛上气候冷热无常,少有人烟,并且四周又有官兵把守,将他软禁起来。在那里,拿破仑得不到欢乐,更别提称霸世界了。此时,他想起了自我小时候多么天真,可如今,却成了这般摸样。最终,他病逝了,逃离了这片难受的土地,到了天国。

我为拿破仑打抱不平。拿破仑的战功无数,只因为两三次的失败,便遭到了人民的怀疑。以前,人们是多么的拥护他,可此刻,人民都唾弃他,驱逐他,将他赶到了那样一个小岛上,最终郁郁而终。这让我愤愤不平,难倒英雄不能犯错吗?毕竟世界上没有完人啊。

拿破仑,你刚毅,吃苦耐劳,有领导才能,这是不容置疑的。你上进,你勇敢,这是无人能比的。只可惜上天妒英才,逐你拿破仑啊!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3

看了《哈利波特与凤凰社》这本书之后,我觉得这本书不仅让我更加富有想象力,还让我领悟到做人就要勇往直前。

这本书讲述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之间的斗争,里面讲述了哈利波特的思想被伏地魔控制了,但他用自己的正义感把伏地魔从思想中驱逐出去。哈利波特的思想在与伏地魔作斗争。哈利波特的正义感让我敬佩。我敬佩他的高尚品格,敬佩他的勇敢精神。我觉得这就是这本书的灵魂所在。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始终都有一颗纯正,正义的心,假如你看了这本书,你就会拥有力量,你会有了一个榜样,他就是哈利波特,如果你始终忠于哈利直到最后的最后。你将和他拥有一样的品格,因为你始终忠于哈利直到最后的最后。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4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5

今年假期,我读了凡尔纳的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儒勒—加布里埃尔—凡尔纳是一位法国的著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诗人,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一生写了六十多部大大小小的科幻小说,代表作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等。

这本书主要写了19世纪末,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因与改良俱乐部牌友打了赌——在80天或80天以内环游地球。然后,他就和仆人“万事通”利用了飞艇、气球船、火车、轮船、大象、三轮拉车、机车、雪橇多种交通工具,从伦敦开始环游地球。我觉得火车对他们完成任务最有帮助,因为火车能让他们快速地到达另一个地方。

在这个旅行中,他们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有的是天灾,有的是人祸,他们用了79天的时间终于完成了这个环游地球的任务,赢得了二万英镑的赌局。我认为福格先生赢得赌局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坚定、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而我在生活中,却没有像福格那种坚定和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寒假里,有一次我做作业,看见了一道题目比较长的数学题,我心想还是等爸爸回来问爸爸吧。之后,我又想到了福格先生,他那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应该努力思考那题。

我觉得凡尔纳的小说真好看,我还要寻找他的其他小说看,当然,我也会把这本小说推荐给朋友的。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6

《大淖记事》是汪曾祺晚年的作品,写的是他的家乡高邮的风土人情。每当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会联想起其老师沈从文的《边城》。同样是描写家乡朴实的民风,同样是清新空灵的语言,连故事的主人公也有一点点相似。只是,和《边城》相比,《大淖记事》的情节更加淡化,就像是在静静的水中投入了一块小小的石子,荡起了几圈涟漪,又迅速地平静下来,融入大淖安宁和谐的生活之中。

有人物,有情节,的确是小说重要的元素——故事,但是在大淖这个足够大的生活背景下,这样的故事很容易就被湮没了。因此,《大淖记事》这篇小说,让读者记忆深刻的不是主人公的爱情故事,而是获得了一种心灵上的平静。从这一点上来说,这篇小说收到的功效是与散文类似的。这就有悖于大多数小说的特征,打破了传统的小说和散文的界限。

首先,作者以绘制地图一样的热忱详细描述了大淖周边的环境。大淖就像是地标一样被定格在中央。北去是北乡各村,东去可达邻县兴化,而南面是一个废气的轮船公司。对地理的描述并没有到此为止,接着又以轮船公司为轴介绍了西面的瓦房和东面的茅草房,以及南面的东大街。在文章开始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感觉都像是一篇中规中矩的写景散文。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很能感受到散文的细腻。一方面,作者细致得唯恐有丝毫的遗漏,连雪白的粉墙上,黑漆大书的“鸡鸭炕房”四个字也不放过。另一方面,把人的感官也充分地调动了起来,“紫红色的芦芽”、“灰绿色的蒌蒿”、“雪白的丝穗”、“沙沙作响”、“吆吆喝喝”、“骚尿”让读者在视觉、听觉、嗅觉上都受到刺激,仿佛身临其境。汪曾祺就像一位临摹现实的画家,非常忠实于原貌,多少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些散文写实写意的味道。

在建构故事方面,汪曾祺并不急于让主人公登场,在叙述了足够多的乡土风貌后,才有了一个完整的人物形象——小锡匠十一子的亮相。故事开始了吗?似乎不是。作者让十一子露了一下脸就转而着手写与锡匠生活完全不同挑夫生活。看到第四节,文章过了一半,两个主人公终于接上头了,这才觉得有了故事。但是,如果想就此以看小说的心态,急急地期待情节的发展变化的话,就会再一次的失望。显然,在《大淖记事》中,每一个主要人物的出场都不是直白的。在作者写尽了锡匠如何打锡,日常如何消遣后,我们盼到了十一子;在了解了什么是挑夫,见识了豪爽的女挑夫后,巧云出现了;而认识刘号长前,作者也没吝啬笔墨讲述他的保安队。

渐渐的,读者已经习惯于人物出场前,故事被有意无意的阻隔。这种阻隔当然是在为每一个人物的出场做铺垫,但是感觉作者的意图并不仅限于此,他是在介绍他的乡亲们和乡亲们的生活,把故乡的方方面面都展现在读者眼前,这是一幅有声有色的乡村全景图,是作者熟悉的,感到亲近的,清晰印在大脑中的。这种阻隔也模糊了小说和散文的界限,没有了小说那种情节与情节的连贯,我们随时可以沉浸在风土人情的描述中,将故事远远抛在脑后。如果硬要给故事找一个高潮的话,应该是十一子被打这一段。但是就在读者的情绪刚刚紧张起来,并没有到达顶峰的时候,作者又使我们放松下来,似乎不愿意打破整篇文章追求的平静。有意思的是,在《大淖记事》中,和祥写故乡的物故乡的人相比,汪曾祺是惜墨如金地勾勒出了整个故事,而多使用短句和对话是推动情节发展的主要手段。这样的阻隔和写作侧重点的不同,达到了情节淡化的效果。

《大淖记事》没有惊心动魄,虽有波折也绝不是跌宕起伏。文章的基调始终是平和的,再大的事都有平静的时候,总之,生活在继续。汪曾祺的家乡的确是个很与众不同的地方,首先,没有多数乡村的保守,相反它在很多问题上是让人惊异的开放。这里的女人没有“三从四德”的束缚,可以做男人的工作,她们生活得很随意很自由,正是在这个并不富裕的乡村有着很多地方无法实现的男女平等。

其次,这里人人凭本事吃饭,几乎从来没有为生活担忧过,就算是巧云这样柔弱的女子也能靠劳动养活两个大男人。大淖的人没有生活的重担,也没有过多的欲望,他们是一群为了生活而生活的积极又简单的人。在这里,时间几乎是静止的。最后,是大淖淳朴的民风。人们不爱嚼舌头,也不背地里说长道短。当十一子受伤后,大家纷纷杀鸡凑钱,全都是真心实意的热情。所以,大淖本来就不是一个容易发生大事件的地方,当然也不会是小说理想的取材地,因为这里太闲适,太宽容,太和谐,只适合淡淡地品味。

把《大淖记事》当做小说来读是会失望的。或许汪曾祺没想让我们记住十一子和巧云,只是在向我们描绘他的家乡,让我们记住一个风光独特的地方,一群热情纯朴的乡亲。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7

重读了多年前阅读过的中国当代长篇小说《林海雪原》,发觉此次重读经典所看所想的和原先所读到的有了很大的不一样。之前的我阅读这部书完全是出于电视剧《林海雪原》播出,很多评论说和原著如何不符,所以当时就想看看原著。

我想也许正是这样的阅读初衷使我在第一次阅读《林海雪原》过程中更多关注的是书中所描述的传奇曲折的故事情节,而并非是故事思想和内涵本身。而此次我作为一名即将正式跨入党组织大门的一员去重新拜读这部经典,似乎受益斐然,也决不一样于前。下头我就对于我此次阅读印象比较深的地方,略谈下个人心得:

一、历史的感动永不泯灭

“以最深的敬意,献给我英雄的战友杨子荣,高波等同志”。这是全书的第一句,也是作者怀念战友赤诚的一颗心。看到此句,一种莫名的感动立马涌上心头。一九四六年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的一支精悍小分队,在严寒的冬天深入广大深山密林,在皑皑的东北雪原,凭借自我的大智大勇,与狡猾凶残的敌人搏斗、与恶劣的天气拼争,最终干净彻底地消灭了长期为霸一方、严重干扰我后方的土匪武装,这是这部小说的故事梗概。合上书卷,细细沉思,脑海中生动地展现的是一群骁勇善战而又不缺乏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即少剑波、杨子荣、孙达得等革命军人的英雄形象。他们为了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不畏层层险阻,“征服林海,踏透雪原”,应对流血牺牲毫不畏惧,只为了那一个心中执着的信念“真正地解放人民”拼搏至极,单纯而简单,却又艰难而伟大——我觉得我的感动源于此。

我想这其中体现的民族精神和革命气节是我们不能难以忘怀的,而他们执着于信念、不懈奋斗的精神及勇气我想也同样值得我们反省深思。在我们缅怀革命先辈的同时,更应当思考如何去向他们学习,如何能更好地实现其中进取的现实意义。尤其在物欲横流光怪陆离的现实社会生活中,还有多少人能够拒绝各种诱惑专心于自我最初的梦想,只为一个信念坚持到最终,付出再多辛苦也在所不惜呢

二、怀揣梦想,拼搏奋斗

透过书本,你会发现浮现于脑海的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都有一个共同的鲜明特点——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执着地追求着自我人生的目标。无论是年青英勇的少剑波、足智多谋的杨子荣、攀登能手栾超家,还是身高力大的“坦克”刘勋苍,夜行千里的“长腿”孙达得、忘我拼杀的高波,小白鸽白茹等,他们都能够执着于信念,始终如一地坚持下去。这份动力来源于什么呢我想就是在于他们心中怀揣着高尚的梦想,有了梦想才有目标,有了目标就能看到期望。也正是如此,让无数浴血拼搏的革命战士能够看到胜利的曙光,让他们拥有了胜利的期望,才使得他们能够坚持战斗,十几年如一日,为了心中的梦想不断前进。

是呀,怀揣高尚的梦想是人前进的动力,我相信每个人在进入大学之初都怀抱着早日成才的梦想。不一样的是有些人的梦想随时间和环境慢慢消逝,甚至走向堕落的深渊。所以,我们应当多阅读红色经典书籍,看看革命战士是如何长期以往坚持着梦想的,并且要去学习他们那种精神,那份执着,那股勇气。

三、融入团体,学会团结

此次的重读脑海中还经常会萦绕着一个词的含义,那便是“团体”。故事中的每一个革命军人,如少剑波、杨子荣等,团体已经完全深入他们的骨髓,同他们的生命融为—体了。对于他们来说“团体”已经完全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字眼、词汇、概念,而是一股力量,一种战斗武器,一种生命灵魂。头可断,血可流,永远把团体利益摆在第—位,此志不可改。正是他们将“团体”进行了最好的诠释。

不论什么年代,我们都是生活在一个团体里的。大家在一齐共同工作、共同学习,所以,每一个人都要克服自身的缺点,要正视自我身上有损人格魅力的弱点并不断加以改正,惟此,才能融人这个团体。把自我融人团体,成为其中的一员,学会团结,并把团体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发挥出团体的作用。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8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探险家刘先平先生写的《西沙有飞鱼》,书中分别讲了“南海有飞鱼”、“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大象学校”、“清清回水湾”等探险故事。其中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和“大象学校”。

“登油婆记,探寻华南虎”故事讲的是:刘先平先生和他的同事们去梅花山寻找华南虎,然而,到了那里却没有华南虎的踪影,可是刘先平先生他们并没有放弃,努力寻找华南虎的踪迹,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啊!他们找到了华南虎的足迹和痕迹,他们兴奋不已,可刘先平先生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华南虎这么少呢?他认为华南虎减少的原因可能是在这里有人捕抓华南虎,所以数量减少了。从这篇故事中,我知道了要保护华南虎,因为它是我们国家稀有的动物之一。

从“大象学校”故事中,我知道了大象有一个多功能鼻子。能觅食,从树上卷起枝叶,从地上卷起青草,然后将青草上的土甩干净;象鼻的前端还有两个像手指一样的突出物,可以捡起小东西;用鼻子吸水,喷入嘴中或喷到身上;象鼻还是自卫武器,可以变成“橡皮棒”,赶走敌人。此外,大象非常讲究,用长鼻子卷起地上的原木,按次序将它们堆成木垛,可稍有参差,大象就会把它们重新堆好,若哪根木头很调皮,堆上去了又滚了下来,大象会再次卷起放上去,几次三番,直到木垛两头整齐得如用刀切过一样,才满意地卷起另一根木头。

通过读刘先平先生写的《西沙有飞鱼》一书,我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和美妙,让我在阅读中不知不觉的受到了启发和教育。今后,我要当保护环境的小卫士,不断探寻大自然的奥秘。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9

暑假,我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被书中的主人公——卡拉娜深深折服。卡拉娜的意志比海豚岛的岩石还要坚硬,她的心地却比海水还要柔软。

《蓝色的海豚岛》主要讲述了蓝色海豚岛上曾经住着一群印第安人——主人公卡拉娜和她的亲人以及其他的族人。之后,由于阿留申人的到来,她的父亲和多数男性族人都被阿留申人杀害了,剩下的人准备去往一个东方的国家,善良的卡拉娜为了没有来得及上船的弟弟留在了岛上。不料,卡拉娜弟弟在和野狗作战时被野狗咬死,从此,卡拉娜独自一人历经各种磨难、克服种.种困难,顽强地活了下来。直到有一天被来到岛上的人接走,才结束了她在岛上18年独自求生的日子。

我觉得在逆境中磨练出来的坚强意志是卡拉娜战胜所有困难的利器。她独自一人在气候恶劣的海豚岛上寻找食物、制造武器、盖房子、战野狗、抓章鱼。

此外,卡拉娜的善良是她能够独自一人生活许多年的法宝。她放弃了杀死咬死她弟弟的受了重伤的野狗头领并且收留了它,并且和它成为好朋友。她和岛上的各种动物成了朋友:她养蜂鸟,捕鱼给受伤的海象吃。她还把她最珍爱的衣服送给阿留申姑娘——尽管阿留申人杀害了她的亲人。

我想到我平时遇到一点困难就打退堂鼓。比如,以前我洗澡都怕水进到眼睛、鼻子里,去年登长城时还没走多远就叫苦连天。这个假期学游泳,一开始,我也害怕被水呛,正好那两天我在读《蓝色的海豚岛》这本书,我被卡拉娜无比坚强的意志深深地感动,克服了害怕水的心理,终于学会了游泳。还有暑假登黄山,我也没有以前那么娇气,即使腿部被刮伤了,还是坚持登山。

我想即使有一天我到了一个环境恶劣的地方,我也要像卡拉娜那样,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一切。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0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 外公是棵樱桃树》的书。它是意大利知名童书作家安琪拉。那涅第写的。

故事是以小男孩托尼诺为第一人称来叙述的。托尼诺特别喜欢住在乡下的外公外婆家,外婆长的很胖,她喜欢养鸡养鹅,她养那些鸡就像抚养自己的孩子一样,她认得每一只鸡,替它们取名字。外婆特别偏爱一只母鹅,它叫阿凤,人家都说它比狗聪明十倍。外公高高大大,年轻的时候是方圆百里内最帅的男人。外公亲手种了一棵樱桃树,给它取名叫“菲丽丝”。它和托尼诺的妈妈一起长大,后来又成了托尼诺的玩伴。外公教托尼诺爬树、摘樱桃,再教他学会倾听大自然的声音,樱桃树的呼吸声、山雀妈妈喂饱山雀宝宝的叽喳声、蜜蜂吸饱花蜜的嗡嗡声……外公还教托尼诺如何与动物相处,例如和小鹅阿凤的友谊。当外用一天天老迈,政府因要修路而要砍倒樱桃树的时候,托尼诺奋不顾身地爬到树上不让人家砍。爸爸去找市长,讲了樱桃树的故事,市长说:“把这么漂亮的樱桃树留下来应该没问题。”最后托尼诺一家又过上了安定和快乐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托尼诺是个天真、活泼的小男孩,他有丰富的想象力,也善于观察和思考。外公外婆永远活在托尼诺的爱中,也因此给了托尼诺对抗不公的勇气,他成了捍卫樱桃树的小英雄。我要向他学习。因为樱桃树不仅仅是一棵树,它是家庭与生命延续的象征,更代表了外公的精神。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1

我看过周汝昌的《梦解红楼》感觉没什么收获,也因此认为周的红学研究也没什么。暑假在杭城改高考卷的时候,我偶而在枫林晚看到周的《红楼小讲》,翻看其中关于林黛玉眉眼描写研究的一节,觉得周的考证非常有道理,遂决心买一本看看。今天刚把这本小书看完,总结一下收获:

我读中学的时候久闻《红楼梦》的大名,买了一本准备看,可是看了几页就实在看不下去了。上大学后,想到自己是文科生,要是没看过《红楼梦》会被人家笑的,所以我就硬着头皮看了一遍,也看了书中的古诗词,都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工作后,我又将前八十回再看了一遍,因为据说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本人写得,也没看出什么味道来。后来买了央视版的《红楼梦》电视剧碟片,三十多集,越剧,居然看完了,觉得其中的台词确实很美,演员唱得都很有韵味。上课时也教过几篇〈红楼梦〉“选段”,但基本上都是照本宣科,没什么个人体悟。

今次,看了〈红楼小讲〉,我才发现《红楼梦》原来是这样一部书,发现以前学过的、教过的有许多东西都是错的,至少是值得商榷的。通过这本书我终于认识到了〈红楼梦〉确实是一部伟大的著作,曹雪芹确实是一位伟大的作家,高鹗续作对原作有巨大的破坏作用。该书加深了我对〈红楼梦〉的认识,改变了我对书中一些人事物的看法,勾起了我研读真〈红楼梦〉的欲望。如,曹雪芹所描写的“爱情悲剧”决不是简单的粗俗的“三角恋爱”的悲剧,“他所谓‘谈情’,虽也包括着男女之间的‘爱情’,但博大精神并不如此狭细,而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即做人应当如何对人对已的巨大课题”;林黛玉是沉湖自尽的;“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应为“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

反思自己不能读出〈红楼梦〉味道的原因,一是天赋不够,不能像张爱玲那样直觉到后四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差别;一是虽听过《红楼梦》有好几个版本,但主观上认为差不多,也就没有找来看,麻痹粗心,所以一直就错下来了(当然周的观点可能也有可商榷之处);三是还是太过粗心,没有从细微处下功夫,没有好好品味;四是书如人也分好坏,好人不易碰到,好书也不易碰到,要看缘份的。

碰到好书就像碰到好人一样,要爱她珍惜她,用全部的学识、智慧、精力去读她,用一生去读她。这是周先生的〈红楼小讲〉给我的最大启发吧。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2

过渡到大三以后,总觉得时间暗暗与自己做对。钟表上的转针似乎越来越快,仿佛让自己送上了高速列车,然至于何日何时才能够慢下来,就连自己也不得而知。尽管是这样,我还是愿意左挤右挤的在时间的裂缝丛中偷偷的满足一下自己小小的兴趣上的欲求。我想一个人能够全按照自己的兴趣而活或者至少保有一份自己的兴趣使它经过生活的磨砺依然不至于泯灭,这样的活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为自己而活。我喜欢读中外名着,尽管作者已去多年,但历尽时间的淘沙,他们的精神依然活着,并将继续存活下去,像酒,像晶莹剔透的玉珠。读着读着,偶尔因兴起文也情不自禁的写点东西来。近来,由于选择了考研,一直也就没读多少文学方面的书籍,一方面的确时间紧迫专业课太重,另一方面始终没有一个放松的心情,又唯恐自己一旦跑入别的世界里忘了回归现实的路铸成一个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大错。前些天,外文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要同学们写一篇读外国名着的感想。考虑到自己曾读的细节遗忘的差不多了,便不想再去拾起旧忆或者创造些谎言来。于是乎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读短篇,写长点。

关于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的书我都有,是两年前购来置于书架上的。然而自己过目的的确不多,有时我很乐意把它们借出去,觉得这也是在做好事。文学可以帮助人们了解生活,思考生活,丰富生活。于是当我学累时,就去主动翻翻。我有一个习惯,读他们仨的书不是一看到底的那种看,而是一读就是三篇,每人的各一篇,不偏不倚。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欧亨利的短篇。他的文字轻松活泼,结尾处出其不意,回味无穷,令人拍案叫绝,其中二十年后就是一片精品佳作。

该文写了为一个约定,二十年后吉米韦尔斯和鲍勃依然在老地方老时间相见的情景。二十年了,二十年能改变许多东西,其中吉米韦尔斯和鲍勃最后一次相聚的大乔布雷迪餐馆早五年就没了,使曾经为好朋友的两人在彼此心目中的形象模糊的只剩下轮廓了,还有可能使一些好人慢慢变坏……

了解欧亨利的人都不难发现,欧亨利的写作是不以任何作家为楷模的。他常读法国小说家莫泊桑的作品,但并没有以莫泊桑为师。他写作时并不考虑什么创作规矩,怎样想来就怎样写。然而他的创作又是独具匠心的。

二十年后的开端,作者着力描写了一名巡警和马路的场景。当然,这些描写与主题是密切相关的,但并没有触及最重要的事实,最重要的事实只用一两笔带过,连最细心的读者也难以看出作家埋下的伏笔。巡警威风凛凛,边走边甩着警棍边十分警觉的打量着一家一户,他不带傲气,看起来像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作者仅用寥寥数笔就把一个被赋予了正气的警察刻画的逼真,还有对马路的描述,很简单,但把用到的场景布置得很妥帖,把下一步故事的发展设计的天衣无缝。冷风侵裹着马路,行人卷起了上衣领将头缩了进去匆忙前行,很快街道就空荡荡的了,两边的店铺多数早已关了门。正是在这样黝黑的背景下,巡警和鲍勃开始了一段陌生的长对话。鲍勃先前手里拿着一支烟,看到来了个巡警便没敢点着,等到走近时,说了几句话套的相互近的时候才划亮了根火柴。在火光的照耀下,鲍勃的富有和右边眉毛附近的小白伤疤全部显现在巡警眼里。其实巡警已认出了他就是从芝加哥潜逃的罪犯,而且是他二十年前的朋友。但此时的巡警已不是二十年前的他了,而是一位镇定和处事不惊的优秀警官了。鲍勃一直在等他的朋友吉米韦尔斯,一边继续在和眼前的巡警谈论着他的朋友,谈论着他们俩二十年前的关系及将来的命运。吉米韦尔斯仍然以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在聆听着,并得知他半小时之内是不会离开的,然后他就走了,像刚才一样的走了,没有给鲍勃留下任何破绽。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吉米韦尔斯。鲍勃很高兴的见到了自己的朋友,并跟着他走了。在一个灯光处,鲍勃才发现吉米韦尔斯原来是假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是,刚才的那个巡警才是真的,是他使自己在短短二十几秒内不知不觉的被捕的,因此拿着朋友的小字条的手有正常变的抖动起来。悬在鲍勃心中的石头和悬在读着心中的石头总算下沉了。作家的这种安排的确令人叫绝!

尽管这个短篇区区千余字,但人物形象的刻画无不生动逼真,纵然跃于纸上。主人公吉米韦尔斯有情有义、高大魁梧、平易近人、聪明、机警又恪守法律,爱憎分明。而鲍勃为了财富不择手段以致沦落为通缉的罪犯,经过二十年的磨练学得十分镇定。但作者很幽默,仅一根火柴就把他给暴露了。

语言凝练,是又一大特色。情节简单但又一波三折。前文写了鲍勃对自己和朋友的命运的展望和分析,后面接着就被捕了,讽刺、幽默。场景的布置和安排与主题紧紧相连系,惜墨如金。

结构严谨,严密。作者设计的一环紧扣一环,将读者的心领进了里面以致无法自拔,最终一个小字条解开了浓重的雾团,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结尾处笔锋陡转,言简意赅,给读者一种强有力的震撼。

二十年后,在思想上和艺术上都达到了高度的统一,赞扬了正义战胜了邪恶的伟大力量,里面没有一丝血腥的味道达到了不战而屈人之兵,又是一场智慧的胜利。窥一斑而见全貌,欧亨利正是以巧妙的构思、夸张而幽默的文笔奉献着自己的力量,成为一代令人敬仰的大师和世界短篇小说巨匠!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3

很久以前,著名作家萧乾说过:“人生就是一次不带地图的旅行。”阅读何尝又不是呢?没有船只能像书一样,带我们领略人间万象。《堂吉诃德》教了我如何充实自己的人生。

这本是讲述了一位年过五旬的乡间绅士堂吉诃德·台·拉·曼却,他非常喜爱关于骑士的小说,到了极为疯狂的地步,于是,他便下定决心要做一名骑士,从此,便带着仆人桑丘,踏上了追寻骑士的道路。终于,堂吉诃德明悟过来

“谁能以深刻的内容充实每一个瞬间,谁就是在无限的延长自己的生命。”这是库尔茨说过的一句话,我想《堂吉诃德》无疑昭释了这样的一个真理。 唐吉柯德因迷恋古代骑士小说,从而走上了荒诞的骑士道路,做了许多无趣的事,直到最后明悟又有什么用呢?这无疑是给了我们一个良好的教训,让我们能深刻的感受到人生的时间虽然有限,但是如果你合理的将他运用到有意义的事情中,那么生命的价值将会被你无限的放大,甚至成倍,有一句古话叫:“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不错,每一个人的生命的价值并不是都一样的,它是以后天应诉决定的,并非以别人为你做了多少事情而衡量,而是以你为别人付出了多少汗水,多少艰辛而计量的。有的人觉得,只要别人能记住我就好了,可我们再仔细想一想,这难道不是自私的行为吗?再者说,事实并非如此,古语有云:“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有些觉得帮助别人是很平常的事的人,往往会被人民铭记在心,流芳百世。

做有意义的事情,会使某一些人感到很难做得到,这是因为他在心中所规划的范围太大了,他可能会想:世界?人民?社会?这些都太庞大了,其实你可以简单,对身边的人,家人!朋友 ! 这些都能成为有意义的事情。

生活充实很简单,只要你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瞬间、每一霎那,或是一花一草、一树一木,就会明白:生活,原来这样简单。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4

最近读了一篇长篇小说,题目是《狼种》,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想大家一听到这个题目,都会以为写的是一匹狼。而事实恰恰相反,写的是一只警犬。

但是写的既然是警犬又为什么以”狼种“为题目呢?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也有这样一个疑问,但读了一半就明白了。原来,这是一只叫大灰的狗,它的祖母是一只狼狗,有狼的基因。而在大灰身上出现了少有的返祖现象。所以呢,大灰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条狗,但其实是一匹狼。它在警犬学校里成为了一只优秀的警犬,但因为长相丑陋,有狼的基因,所以没有警局收购它。后来它阴差阳错进了马戏团,与其他动物一起表演《智斗大灰狼》节目。同它一起表演的,还有十二只哈巴狗,而它们依仗着主人而经常暗算大灰。而它的主人也因他相貌丑陋而对他爱理不理。

后来又一次,大灰和其他动物以及主人一起从巴基斯坦演出回来,在路上车子坏了,司机去买零件了,他们就一起在路边的树林里玩。这时,大灰发现灌木丛里有两只云豹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就在用动作告诉主人。但因为马戏团怕它伤人,就给它剪掉了指甲,套上了嘴套,并天天用细铁链拴着。主人反感地看了它一眼,就没有理他。一会,云豹冲了出来。大灰冒着生命危险与他们战斗,但因为武器没有了,伤不到云豹,而自己却遍体鳞伤。后来,他巧妙的用办法摘掉了嘴套,赶跑了云豹,博得了主人的同情与喜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以貌取人,要善待别人。只有这样,别人才会善待你。这个故事也体现了大灰的忠心,我们都要向大灰学习。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5

这是一个血淋林的复仇故事。故事源于《列异传》与《搜神记》,鲁迅先生以白话写文言,在简短的篇幅中加入自己深沉的思考和强烈饱满的反抗力量,使简单的复仇原型表现出人物的个性以及事件本身的张力。

故事一开始还原了一个十六岁男孩应有的状态:天真、单纯,对这个世界谈不上热爱也说不上厌恶。他会害怕老鼠,他会贪玩地捉弄老鼠,看到老鼠在水中痛苦的样子,他会去拯救,更会在老鼠死后产生罪恶感。“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这是眉间尺最真实的本性,但这是他的可贵之处亦是他的致命之伤,“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都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人报的了。”是的,因为他是一个有杀父之仇的少年,所以天性再怎么可贵被视为不能行大事的优柔寡断。少年的成长历程,在和老鼠的斗争中得到体验,这无疑是《铸剑》中最精彩的篇章,是作者刻画人物的神来之笔。小说在这里揭示了主人公最典型的性格,产生了第一个人物与社会环境的矛盾并为下文眉间尺不能完成杀父之仇埋下了伏笔。

原本的故事,父子两代的篇幅是大体均等的。而在《铸剑》中,真正的铸剑者在故事开始的时候已死去,他的事迹是通过主人公母亲之口交代的。“大欢喜的光彩,便从你父亲的眼睛里四射出来;他取起剑,拂拭着,拂拭着。然而悲惨的皱纹,却也从他的眉头和嘴角出现了。他将那两把剑分装在两个匣子里。”“‘你不要悲哀。这是无法逃避的。眼泪绝不能洗掉运命。我可是早有准备在这里了!’他眼里忽然发出电火似的光芒,将一个剑匣放在我膝上。‘这是雄剑’他说。‘你收着。明天,我只将这雌剑献给大王。倘若我一去竟不回来了呢,那是我一定不在人间了。你不是怀孕已经五六个月了么?不要悲哀,待生了孩子,好好抚养。一到成人之后,你便交给他这雄剑,教他砍在大王的脖颈上,给我报仇。’”

这庄严的笔调,是魁梧的人格,是反抗者的颂歌。眉间尺的父亲是真正的英雄,是作为其子的“史前史”而出现的,故事这样安排,作者的匠心在于拉开英雄与现实之间的距离,树立一个理想寄寓之所,告诉我们真正的安身立命所在。小说中还有一个值得品味的细节:雄剑溶在青光中看似全无,正隐约象征鲁迅心底深处对文化,对国家命运虚无主义的态度,渴望英雄的出现。

在复仇的道路上,优柔寡断这个骨子里的性情仍是存在于眉间尺身上。“他径直向前走,一个孩子突然跑过来,几乎碰着他背上的剑尖,使他吓出一身汗。”或许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遇到黑色人,杀父之仇根本无法报成。他的生活环境是一个无聊落寞的反英雄的环境,一个消解重大行动意义的环境,一个人心失衡远重于腥风血雨的环境,尽管腥风血雨在但是并不缺乏,可是却再也不能造就英雄了。然而,黑色人的出现,却打破了眉间尺所处环境的平衡,让他有勇气毫不犹豫地砍下自己的头,抛弃了自己的未来去成全一个仇恨,也就完成自己与生俱来的使命。

高潮是三个人头在金鼎中互斗的事。“仇人相见,本来格外眼明,况且是相逢狭路”眉间尺的头死死地咬住楚王的头不放,楚王也不示弱“王又狡猾,总是设法绕到敌人的后面去。”寥寥几笔就将王的狡诈声动展现出来了。接下来王公大臣的描写更为微妙,诡异的神情令人哭笑不得,麻木了的动作使人啼笑皆非。黑色人的头的参与使这个高潮又一次升华。黑色让你和眉间尺的头对楚王的一个头“于是他们就如饿鸡啄米一般,一顿乱咬,咬得王头眼歪比塌,满脸鳞伤。”在这金鼎沸水之中如此场景正是神奇呀!之后的事就是王公大臣们的了,他们蠢笨的举动和黑色人和眉间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黑色人和眉间尺是沾了“楚王的光”,才得以隆重的安葬,和楚王埋在一起。这时,老百姓们的举动更具有讽刺性,“大出丧” 变成了全民“瞻仰”的“狂欢节”。全文就在这样一个“似悲实喜”的讽刺结局中结束了。

《铸剑》与《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以各种大胆夸张的写法,表现了无比深沉的思想。这是鲁迅革命的复仇主义的艺术结晶。正如他所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黑色人是一个反抗阶级的代表,而王则是可恶可恨的封建官僚,百姓则是麻木不仁的过客。鲁迅先生以笔为枪,进行他的复仇,也试图唤醒沉睡的国人,这才是小说意义所在。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6

看一个人的小说,要从了解这个人开始。欧亨利一生命运坎坷,常与落魄的小人物们在一起,逃亡7年后在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最终成为了和莫泊桑、契诃夫齐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这也大概铸就了他淳朴幽默的小说风格,也让他拥有了宽广的胸怀。毫无疑问,麦琪的礼物和警察与赞美诗是欧亨利经典的代表作品。

麦琪的礼物描写了一对夫妇各自卖掉了自己的宝物给对方的宝物添彩,让人回味深长,它不仅告诉我们真爱无价,更凸显了命运的现实在高贵的真爱面前的冷酷。警察与赞美诗戏剧性的结尾让人啼笑皆非却又沉思良久。他告诉我们人终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正可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告诉我们当人想做一件事时,可能必须要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这就是人类的“悲剧”;然而真正积极乐观不会等到这悲剧的发生。的确,欧亨利十分擅长结尾。他经常戏剧性地设计情节,埋伏笔,作铺垫,最后在结尾处让人物的心理情境发生出人意料的变化,或使主人公命运陡然逆转,使读者感到豁然开朗,柳暗花明,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禁拍案称奇,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被称为“含泪的微笑”。我想欧亨利把小说的灵魂全都凝结在结尾,让读者在前的似乎是平淡无奇的而又是诙谐风趣的娓娓动听的描述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作者精心设置的迷宫,直到最后,忽如电光一闪,才照亮了先前隐藏着的一切,给读者一个大大的惊喜。描写小人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另一大特色,其中包含了深厚的人道主义精神。欧亨利长期生活在社会底层,深谙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同时也切身感受过统治阶层制定的法律对穷人是如何无情。因此,他把无限的同情都放在穷人一边。在他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多坎,弱小可怜,孤立无援,食不果腹,身无居所,苟延残喘,往往被社会无情地吞噬。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与繁华鼎盛的社会景象相映照,显得格外刺目,其中隐含了作者对自己命运的愤愤不平。

总之,欧亨利为我们不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作品,更为我们留下了“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的现实主义思想。

二十年后欧亨利读后感 篇17

秘密是人生成长的一个关键的方面,它展示了日常生活中普普通通的秘密是如何让孩子明白和意识到自己逐渐拥有的内心世界和外部世界,这种认识反过来又帮助他们形成一种自我感、责任感,以及自主性和人际交往的亲密性。马克斯·范梅南通过着作儿童的秘密深刻说明了秘密对于一个人生的重要性。

我关注到书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一个孩子每次在吃早饭的时候,都会关注墙上的影子,他动,影子就跟着动,于是那个孩子就被影子吸引住了,看着他的影子进行了许多有趣的联想。马克斯·范梅南指出:“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是不是在一种安全、有序、熟悉的环境中就更容易激发和成长呢?”

这个提问揭示了另一个问题:现在为了教育好孩子,大人们用尽办法为孩子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始终提醒孩子们,要专心学习,少想点学习之外的事情,可是,这种“良好”真的对孩子良好吗?

正如作者所说,如果生活的环境快乐、祥和、有序、踏实,那是有利于培养一个人的想象力的,以那个被影子吸引的孩子为例;如果生活的环境过于固定、僵化、压抑,就很大程度地扼杀创造力,扭曲秘密激发的想象力。从现实生活中很容易拿到例子:一些国外的学校的学习环境相当轻松,每个班人数少,课桌可活动,师生之间以朋友相称,作业多数要求学生提出自己的观点,这种活跃的环境气氛很容易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培养他们做一个有思想有主见的人;而在我国,人口庞大,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学习竞争激烈,孩子们从小就被安排在压抑的环境中,被叮嘱要学习,死读书,读死书,最后甚至读书死……我国这样的环境固然不能完全改变,也不用照搬国外模式,但至少可以从减轻孩子负担、让孩子有个自由的自主的空间抓起。事实已经充分证明,不光是孩子,大人们也同样如此,营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平和的环境十分重要,影响不是一时,而是一世。

我们都是由一个新生儿逐渐脱胎换骨而来的,一切要从头抓起,给予自己和他人一个良好的环境就得从新生儿做起。

据我了解,一个新生儿出生时并没有进入自然的环境,而是进入了一个完全被改造了的环境,人们为了使自己有一个更安逸的生存方式,抛弃了自然的环境而造成了一个与之相反的环境。其实这对新生儿并不有利,如果说成人需要精神上的锻炼,那么新生儿比成人更需要肉体、生理上的锻炼,过于舒适安逸的环境一开始就造成了孩子对于安逸生活的依赖,形成了惰性。出生下来不哭不闹的孩子是失败的孩子,一个人在他的一生中没有一个时期像在出生时那样经历过如此剧烈的冲突和挣扎,并承受由此引起的痛苦。

然而当一个孩子适应了他所到来的世界并开始认识这个世界时,我们又要以另一种方式来对待他们了,那就是给予他们一种特殊的温暖。这种温暖不是一件又一件的衣服或是襁褓,因为对出生不久的孩子来说,衣服不是必需之物,他需要的是一种周围环境的温暖,这种温暖用一个字来表示,那就是“爱”。

不是溺爱,不是奢侈的爱,不是华丽的爱,而是真正的幸福的爱,它是如此平静,如此安宁,如此的拥有光亮和热度,孩子们感受到的是别样的快乐、轻松和富有自我。

孩子们长大一点了,需要更多人的教育和书本的教育了,除了家庭,大人们为他们多提供了一个受教育的环境:学校。说到学校教育上面已经提到过,学校应该给予孩子们较轻松的学习环境,少一点压力,让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学习方法和思路。学校环境不是全部,家庭环境对孩子也很重要,甚至更重要,父母如果采取过激的教育方法很可能导致不堪设想的后果。就从家训来说,每个家都有潜在的家条家规,孩子们作为家庭一员受其影响不可小视:当父母的管教过于严苛,会产生两个结果,一个是抵触、反抗,一个是妥协、服从,可以想象,前者的孩子有强烈的叛逆倾向,长大后有走不正道路的机率;后者的孩子则是畏畏缩缩,成了一个懦弱、优柔寡断的人。真正具有教育意义的纪律来自于“人内心的自我”,即自律,也就是说,家庭要有意识的教会孩子自我教育,学会反思、反馈,让孩子们发现“自我内在空间”。

马克斯·范梅南问道:“我能怎样帮助孩子让他体验作为美妙秘密的生活的本身呢?”

作为我自己,我自己的答案是:给他们一个自我的空间环境,让他们学会自我发现、自我教育,发现秘密的美妙,美妙地去体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