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合集33篇》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通用33篇)
内容导航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4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5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6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7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8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9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0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1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2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3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4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5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6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7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8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9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0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1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2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3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4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5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6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7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8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9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0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1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2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3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
牛虻主要讲述为19世纪意大利一位天主教牧师私生子亚瑟因知晓身世离家而走,受尽磨难,后回到家乡参加革命,最终因革命而死的故事。
初读此文,看到前文对书简介道,此书在苏联和中国产生了深远影响,便觉印象深刻。
任何一本优秀作品的诞生,都深受当时环境的影响。作者艾捷尔·丽莲·伏尼契与许多当时俄、意革命团体交往甚密,又接触了许多如恩格斯等在内的革命人士。此书便是描述当时环境下革命者的作品,并被奉为经典。
我未对书中描述时期意大利乃至欧洲的社会环境进行深入了解,便就事论事的谈论一些所想。牛虻的生父蒙泰尼里是一位天主教的牧师(神父),当时的天主教牧师有终生不娶的誓言并有诸如此类的规定。所以当蒙泰尼里与亚瑟的母亲陷入感情并生下亚瑟时,心境也是诚惶诚恐并十分复杂的。一方面是教规所限,另一方面便则是人性的真实表达。但因为身份原因,其与亚瑟的生母便对亚瑟一向隐瞒亲生父亲的真实身份。但由于天性中父亲对子女的挚爱,亚瑟的母亲待亚瑟长大后叫其认蒙泰尼里为忏悔牧师,亚瑟成为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蒙泰尼里更是对亚瑟的关怀无微不至,当亚瑟成为当时意大利学生革命团队时,便日夜担心不已,生怕亚瑟遭遇不幸。
蒙泰尼里升任主教而发生调动,而亚瑟因参与学生革命而被当局关押惨受折磨后,书中对此段的描述的是天翻地覆的。亚瑟因当局设局误露其他团队成员信息,而被自我深爱的姑娘误会,同时得知自我真实的身世后,亚瑟作为一个少年,突然的变故颠覆了其长久以来构成的人生观及价值观。看到此刻,被深爱的女孩所误会固然难以理解。但蒙泰尼里作为亚瑟的生父及忏悔牧师,隐瞒身份确属无奈之举。当时的环境决定了这一选择,在一个由天主教实际执政的环境下,蒙泰尼里违反誓言陷入感情无疑是世事难以理解的。而作为生父,字里行间处处溢出蒙泰尼里对于亚瑟真正的爱。自古忠孝两难全,这位父亲只是做了在当时背景下他认为对的选择。虽然他是一位天主教牧师,但他在用他的方式去尽一位人父应尽的职责。我们能够说蒙泰尼里背离天主教的誓言不是一位好牧师,但我认为他是在力所能及的做一位好父亲,即便这份父爱含着欺骗。
作者在此处表达如此激烈的情绪,我想主要是因为两点:一是为下文亚瑟成为一个彻底的反天主教统治的革命者做铺垫。二是,当时社会背景下人民对天主教的统治早已人怨沸腾,但敢怒不敢言。
亚瑟满含愤怒、被误解、被欺骗的情绪离开去了南美,他对天主教的虔诚被他一锤子砸个粉碎。而之后的亚瑟生活便是极尽悲惨。矿工、船内帮工、身体被烧火棍打的七零八落后的苟延残喘、成为坡脚的马戏团小丑,亚瑟遭遇的这些悲惨命运让人唏嘘,但没有被真正击倒的他却也变的坚强。这时让我想起柴静在看见内写的一句话,你无法想象底层社会的残酷。就如同一盏灯光,光亮边缘的黑暗之地无人关注,而那里发生的事情难以想象,异常是这些城市里正常上学、工作生活的人们。如果要说亚瑟有什么在支撑其对生活的坚持,那么我想应当有两点,一是对于蒙泰尼里作为父亲以及对詹玛作为爱人融入血液的本能的爱;二是对造成他悲惨生活的源头,天主教极度的恨。
当亚瑟再次回到意大利他熟知的人身边时,他已经成为一名有本事的坚定的革命者,但他也不愿再以真实面目示人,而是取名牛虻。反对天主教及反对蒙泰尼里便成为牛虻革命工作的核心。期间其再次遇见詹玛即此刻的波拉夫人以及成为主教的蒙泰尼里时,他的自尊让其不愿卸下头具,他内心深处人性跳动的火焰,让其许多时候变得扭曲,他遭受的磨难让其变得固执。
在此时的情景下,亚瑟的生父虽荣升主教,却无时无刻不沉浸在丧子之痛中。而亚瑟内心对蒙泰尼里的爱及对天主教的恨交织的复杂感情,也让其备受煎熬。虽他对詹玛的热爱还一如往常,但詹玛对于当年自我的所作所为备受自责,至今无法原谅。所以当作者继续往下描述时,我便觉得有些残忍及牵强了。所有人对亚瑟的爱还是那么浓烈,更如发酵的酒一样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厚重。而牛虻却是因自身的种.种遭遇无法释怀。我不反对牛虻作为一名革命者去舍身取义对抗天主教的严苛统治。但我反对的是,一个常年懊悔不已的父亲、一个多年深深自责的爱人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自我折磨吗?脱离的人性的表达是否是空中楼阁呢?为表现革命者的坚毅而丢掉其应有的人性就是可取的吗?人性根植于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片面的阐述一个事实而丢弃人性不做研究,这样的表达方式是值得推敲的。即使是延安革命时期,也不会对情恋等人性方面的需求约束的过紧。此时表现出来的牛虻在我看来是一种自尊自卑共存,自私自利更多的人物形象。他忽略了亲人、爱人,一味的沉浸在自身的仇恨情绪之后。即便他明白了一切真相后也无法释怀,让人难以理解。他用自身的痛苦去惩罚爱他的人,让所有人与他一样痛苦。我并不明白这样来描述一个革命者对其的
形象塑造有怎样的好处。当其最终因革命而遭到枪决,他自身的痛苦已结束,但其对爱他自我的人造成的影响将长久的持续下去。我想为什么这本书在苏联、中国影响广泛,而不提欧洲、北美,可能是因为书中表述的这种脱离人性的革命情怀在不一样地区的认同感不一样吧。
文章作者为女性,对细节、环境的描述十分细腻生动,阅读时如身临其境,仿佛主人公屋内的花香都破书扑面而来,十分享受。同时牛虻应对磨难的那份坚韧是革命者值得赞扬的。可是我对本文的观点基于生活的环境。在中国现行环境下,我的这种无法设身处地的融入作品,而立足当下的思考自然是偏颇的。但这便是100个读者就有100个哈姆雷特的直观体现。
以上便是对牛虻一书有感,特此记录,以便日后回念。正如一日问友人,为何周杰伦此刻写的歌没有原先的老歌好听了?友人答,因为他写不出来了。对,他还是他,但随时光流逝心境已变。怕自我也是。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
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读《金粉世家》有感
记得看《金粉世家》原著的时候,我的必修课中国古代文学史正在学诗经。老师在总结《国风》中的爱情诗是提出了三点:相爱的而不能爱;不爱的却不得不爱;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看完了《金粉世家后》,我脑海里第一句浮现出来的就是这一句“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
小说一开始先是“我”无意间在街头遇见为他人写春联糊口的清秋,后来又从朋友口中听说的清秋的身世,才引出那么一段豪门往事。通过写燕西清秋相遇、相识、相交、相恋、结婚和分手作为线索,其中夹杂着纷纷扰扰的人和事。主要人物是金燕西,冷清秋,白秀珠。
书上写燕西是在一次出游的时候偶遇清秋,为清秋不施粉黛的清纯气质所吸引,到后来得知清秋住处后,买下隔壁房屋,打通墙壁,以图接近。然而当时燕西的生活圈子中,燕西和秀珠早已被认定为金童玉女,必定结伉俪的。恐怕燕西自己之前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和秀珠的关系确实是超乎普通朋友的关系,书上曾写过燕西 在认识清秋之前“和秀珠耳鬓厮磨无所不至”。除此之外燕西还和电影明星邱惜珍还有女戏子来往甚密。燕西的姐姐曾说过燕西“有许多女朋友”,但是他却仍旧去接近清秋,本来便是不正经的人。
在接近清秋的过程中,燕西百般讨好,观察入微,几乎是清秋缺什么他就想办法送过去,例如有写到清秋需要新鞋,他便送去一张谢票;清秋喜欢什么,他就干什么,比如清秋爱诗,他就美其名曰在隔壁组办诗社,但是他的诗却是清秋的舅舅代写的。然后经过几次一起出游一起看戏,两人便私定终生,有了亲密的关系,最后也相当于奉子成婚。当然其中多亏了清秋母亲的只眼睁只眼闭,清秋舅舅的有意撮合以及燕西几位姐姐的大力帮忙。其实我更倾向于燕西父亲的说法:“他分明是用金钱去诱引人家。”因为燕西送的礼物清秋几乎都收下了,也因此开始对他有好感的。清秋并非是那么高洁的人,有一次她去完王家看戏后,回家便用羡慕的语气说道:“那两家的房子真的好气派。”所以其实清秋应该也有觊觎燕西的身家。
婚后的生活,两人和睦的场景很少很少。燕西与友人相交的行为在婚后完全没有收敛,反而因为不想被别人说婚后受到夫人的约束而变本加厉。清秋不爱管燕西的生活,却会责怪他的纨绔子弟风气。旁人有时帮清秋说说燕西,燕西便会误解为是清秋特意向他人诉苦从而束缚他。还有秀珠的表姐,燕西的三嫂时不时的挑拨,因而两人感情破裂。尤其在燕西的父亲死后金家分家后,变无人可以管燕西了。他拿着分家的钱去捧两名女戏子白莲花和白玉花,想去靠秀珠上位。令我最心痛的是,清秋分娩,燕西得知后很高兴,不是因为孩子出生而高兴,而是因为清秋坐月子,他搬到书房去,整天整夜地出去玩闹也不用担心了。清秋生完孩子后有一夜也在悔恨当时的轻狂。
后来两人感情崩溃,想要离婚,但迫于家里人的阻止,清秋带着搬上小阁楼上住。由于短路,金家火灾,清秋住的阁楼被烧平了。清秋生死未卜时,燕西却鲜少表现出伤痛,还是周旋在秀珠和女戏子之间。仅仅是后来在劫后余生的小铁皮箱里找到一截与清秋的合照,才流露出点点伤感。后来得知清秋假死投湖,离家出走之后,燕西并未反省自己,反而抱怨老天爷待薄他,烧平了他的房子,害他妻离子散。
结局是燕西最后还是受不了秀珠的小姐脾气,跟着姐姐出洋去了。多年以后回来当了电影演员(那时候电影演员也被认为是戏子,由于“戏子无情”,所以那时候的人看来电影演员不是太体面的工作,而且收入不高),叫“景华”,娶了邱惜珍,拍了几部和他生活经历相似的电影。而清秋则是回到娘家,自己带着儿子生活。有人目睹她带着儿子去看燕西的电影但看到一半却离场了。燕西和清秋已经不再是同一个世界的了。
我想当时清秋和燕西的婚礼应该相当于今天的威廉王子和凯特的婚礼吧,在那时也是一个灰姑娘的故事,但这个故事却没有以幸福的结局收场。不过却没有让人看完之后特别的遗憾,也许是因为“婚姻一开始,爱情便死亡”,爱情的缺失使我感到悲剧收场是必然的,他们的婚姻早点结束,读者也就早点解脱。但他们的破裂书中许多人物都发出这样的感慨:为什么呢?他们的婚姻不是自由恋爱的产物么?
关于自由恋爱,书中还写道了金府的丫鬟小怜和柳家的少爷春江,他们俩人由于因缘际会相识相爱,最后私奔。在结局中写道,这对伉俪回到金府,但那时清秋已经出走,只余燕西一人。这两对男女的恋爱及其结局的对比及其尖锐,同样的自由恋爱,不一样的结局,不得不让人深思。虽然书中没有详细写小怜和春江的性格,但是一位少爷能为一位女子而放弃本来锦衣玉食的生活实属难得,确实是一往而情深;而小怜属于老实人的一类,所以一旦认定了便不会改变。所以他们俩最后是那么地幸福美满。反观燕西和清秋。
书中的燕西确实是个不知不扣的纨绔子弟,不学无术,大肆挥霍,私交混乱,喜新厌旧。而他性格的养成完全是家里养成的,出生在大富大贵之家,又是家里的幺子,有4个姐姐疼,还有纵容他的母亲以及没时间教养他的父亲,从小生活一帆风顺,而相交的朋友也都是这种类型的,宁愿拿钱捧戏子也不愿做善事。清秋呢,一个不谙世事的女孩子,略带拜金吧,对很多事都漫不经心,脾气倔犟。也许就是因为她不谙世事所以才会为燕西的一时执着而蒙骗吧。书中也写到燕西平时看浓妆艳抹的女孩子多了,所以便被清秋的清纯气质吸引,而且平时鲜少被拒绝的经历,因而清秋开始的若即若离更加刺激他的感官,他的占有欲驱使他必须征服清秋。一时的新鲜感,能持续多久呢。他们的婚姻多多少少有奉子成婚的影子,如果不是这件事也许燕西从没想到自己会和清秋结婚。于是结婚对于燕西而言,这次征服行为,他已经大获全胜,清秋已经是他的战利品,于是这段婚姻便开始走下坡路。这段自由恋爱的结晶,便消磨了。
再说说燕西和秀珠吧,大家眼中的金童玉女,平时还有以燕西三嫂即秀珠表姐为首的旁人的大力撮合,两人结婚其实是水到渠成的事。只不过燕西的纨绔子弟作风,使这段于白金两家政治上都有利的婚事作罢了。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也许燕西和秀珠在一起会比较合适。其实我个人认为燕西这种人吧,和谁在一起也不会合适的。秀珠是真的喜欢燕西的而且比较强势有小姐脾气,所以如果他们两个人结婚的话,秀珠肯定会干涉燕西的私生活。但是燕西本来也是少爷脾气,岂容秀珠对他的生活横加干涉。照此来的话,俩人应该会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但是迫于双方家庭的脸面,又不会轻易离婚。其实在这段婚姻中对燕西会是很有益的,这样的话即使燕西的爸爸倒了,燕西还有白家为他撑腰。但是到了那个时候这段婚姻的主动权就掌握在了秀珠手上,那时的燕西就可能会迫于秀珠的压力,学他大哥在外立小公馆吧。所以我认为燕西和秀珠的婚姻不会离婚收场,但是也不会幸福。
在金粉吧里争吵最激烈的莫过于秀珠粉和清秋粉了。秀珠是大家小姐的代表人物,有小姐脾气,从小习惯于各人的迁就,要什么有什么,只不过在争夺男人的时候输给了清秋。清秋就是小家碧玉吧,为人比较温和,但也是被家人宠大的。其实在书里面俩人很少直接冲突。婚前的清秋根本就不知道秀珠,而且秀珠仅仅是从他人嘴里听说过也没见过清秋。俩人仅有的会面是清秋和燕西婚后的春节,燕西带清秋参加去一家酒店参加化妆舞会时发生的。再碰面的时候清秋还不知其所以然,但是燕西和秀珠却避着双方匆忙离去。我看来其实她们双方并没有谁对不起谁,因为清秋之前没有了解到秀珠的存在。而后来秀珠又和燕西交往密切,那也是燕西的问题。所以秀珠分和清秋粉无须争吵,千错万错都是燕西的错。
所以在看书的时候真的很反感燕西,每次看久了他的劣迹,我就会很厌恶,然后心情便很差,还会对周围的人发脾气,对于这本书的其他人物我就不分析了。
还是那句话:以物质为基础的爱情,本就不可靠。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
此文读来乡土气息极重,我十分喜爱,可能因为从小也是长在乡土气息重的县城有关。读此文,就如闻到了故乡的气味。
三四年的边城,如鲁迅的药,冰心的小桔等其他现代小说般,十分多的象征,且善用象征,十分的妥帖,不像如今排山倒海,不入流的东西们般,牵强附会,全是噱头。
但是作为一个水平有限的学生,分析它的象征,实在一件过于高难度的行为,况,70年来,人们所通读透解,加上沈从文先生自己也提过一二,具体他指的是何物,所以我若排除人们所公认的象征,去努力发现新的象征,必然落入晦涩牵强的套路。
故此,我将试着谈论我的感受,沈先生的作品所弥漫出的沁人泥土味道。
边城,出这样一个名字,沈先生显然是想表现不为功利所染的淳朴风土人情。文中所出现背景和事物大都为自然物或与自然融为一体的东西――自然和人互相握手的产物,河流,山,渡头,渡船,竹林,茅屋,小镇。文中的人也是不功利的。爷爷摆渡死不肯收钱,反而到处请人喝酒,买猪肉互相推钱,小镇里婚嫁自由,只要儿女们喜欢。即便是文中最有钱的顺顺,也是一个不十分在意钱的人,慷慨得很。而小镇里,有钱人家的儿子喜欢穷人家的姑娘,抛了门当户对的聘礼,要娶穷人家姑娘,也不是什么新闻。可见,边城,这样一个地方,是重义轻利的,不为商业气息所熏染变质。
最有说服力的,就是文中所说的寄食者(妓女)文化,也如此的与众不同。即便社会上最势利的东西的产物,小镇里最势利的角落,也因人的淳朴,也是如此的敷衍着势利,而尽力过着如此人性化的生活。甚至,楼上的歌声,也就是她的生计,可以因为河上的一个口哨,而嘎然而止。
文中处处不点出边城的不功利,人人以反功利为荣。从中透露出沈先生对此的喜爱。
下面我重点分析一下爷爷的重义轻利。孙女俩生活拮据,可爷爷却为人如此的“不爱钱”,似乎与钱有仇般,处处与钱为难。实际上,爷爷是传统的边城人思想,以不爱钱为荣。
文中几处自豪的提到茶峒人平素品德,而正因为爷爷的性格正符合茶峒人的道德观,所以为人们所推崇,提起渡船,无人不知那个豪爽老人,当然,可以说每个人都摆渡,所以知道她,但是,从文中人们对老人的熟悉和态度可以看出,人们对他性格的尊敬,甚至他去买东西,“一定有许多铺子上商人送他粽子与其他东西,作为对这个忠于职守的划船人一点敬意”。
文中有个细节,翠翠不愿去看热闹,要与爷爷守船时,爷爷便拿茶峒人品德去压她,以使她乖乖去玩。为什么要品德压一个女孩子呢,因为对爷爷自己,这是最具权威性的东西,所以下意识的拿来“恫吓”翠翠。
文中描述了当事情与钱发生关系时,爷爷的处理方式—-一定是互相推诿,仿佛钱是人人都不要的东西般,在这些争执里,谁要是最后占了钱的便宜,谁就是输家。这倒是让我想起了故乡的风情,有时也是如此。互相推诿前遍,来来去去没个停,有时甚至掷钱与地上,而人奔走开了。
文中也安排了几个推钱的场景,读来就如生活中发生的事般真实。令人印象最深的就是与屠夫的争执,还有一个定要留钱的摆渡客。沈先生对此类场景津津乐道,可见他对这种风情的喜爱。人人以情义为重,一不要钱为荣,这便是沈先生所念念不忘的人土风情。
但是文中也表现了重利轻义的外来文化,透露出沈先生的担忧。边城中最具“势利”性的,就是那间碾坊,而碾坊的主人出场,就是金钱相伴,她描述了夫人十分自然地从身上摸出一铜子,塞到翠翠手中,就走了,完全不解当地风情。当然,我并没有说谁的错,我是说,碾坊陪嫁,之类的事情,可以看出,王团总家,即便不是以金钱在思维,也是十分地看重金钱,并且毫不掩饰,这与边城风情,就本质的不同。
边城式的乡土气息,在外来文化的侵蚀中,到底往何处去,这是沈先生的深沉担忧,她既爱这泥土气味,憎恶重利轻义,以乡下人自居,但又看到大势必然,纯粹爷爷式的文化传统行将死去,翠翠的去向象征着这边城文化到底往何处去。其实,不论往何处去,都不是沈先生想要的,沈先生都不会以为是喜剧。嫁大老,沈先生对大老不满,嫁二老,象征着本土文化的变质,出走,则如鲁迅言,不是回来,就是堕落。以上象征,是他人观点,但十分符合沈先生的本意。但是以沈先生的性格,又不愿看到翠翠又不好的结局,用他自己的话说,她其实竭力呵护着他们。因此,边城以等待做结局,不让翠翠走向必然翠走向的未来。又或者,沈先生在等待更好的结局,等待拯救翠翠与本土文化且符合沈先生自己心意的方法。他让翠翠的等待留在纸上,几十几十年的等下去,希望等到翠翠好的出路。
看看我们周围的世界,翠翠所象征的文化,到了今天,真的得到好的出路了吗?或许,得到了拯救,或许,只留下了残迹而已。
或许,只有沈先生的碑文永留世间——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理解人。
只有沈先生描绘的朴实的人的美,是必然留存下去的。或许,为先生写点悼念的话,只能写三个字。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4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突然发现很难去说,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没有永恒的价值,愚昧地活着;没有永恒的期待,艰辛地活着。也有人只看到所谓的另一部分,于是没有现实的根基,形而上地活着;没有脚下的道路,漂浮地活着;没有真理的指引,被动地活着。
但是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
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小说中,作者对于“死亡”的安排更是匠心独运。父亲的死第一次把他从生活中唤醒,使他开始谋求自己的生活;老全以及伤员们的死使他开始了解到战争的残酷,生活的残酷,更体会到家的温暖;就在他与家人团聚之时,母亲的死更是引发他对自己深深的自责,也让他刚刚品尝到亲情的心跌落谷底;就在一切趋于平静的时候,儿子“有庆”的死再次给了这个家庭以沉重的打击;人近暮年,就连唯一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孙子“苦根”,也离他而去,死因是撑死的……现在看来近乎荒谬的情况,也是当时人们生活中的各种遭遇,集中反映在主人公福贵的身上:生活的疾苦,亲人的离去……一次又一次地体会着从天堂直坠入地狱的感觉。小说通过一系列的“死亡”来表现“活着”的手法,不得不使人拍案叫绝。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作品的结尾,有着海一样深沉的意境,当这样一位老者的一生赤裸裸地展现在眼前,突然就觉得自己的一切都变得那样渺小,微不足道。福贵用这样一句话回顾自己的一生: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看着身边所爱的人一个一个相继离开:令人胆颤的医院,带走了最亲挚爱的亲友,小外孙又这样悲惨地离开了……福贵所发出的感叹是那样得苍白、无力,却又是那样得撕心裂肺!
余华是一个冷酷的作者,不动声色地用他冰冷的笔调让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他丝毫没有犹疑,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惊觉原来命运竟是这样作弄人。每看几页,都有眼睛湿润的感觉,在小说的最后,悲剧和失败越来越多,眼泪和痛哭几乎成了家常便饭。
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米丽·卡特对《活着》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方法,简朴优美、未曾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生、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艾米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品”。从文学角度说,《活着》可以称为一部不朽的著作。因为这一部小说,绝不是仅仅表达出作者的情感,它还客观地反映某种现实,并通过作家自己对于文字的驾驭能力,让读者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作者所传递的情感。其间虽有夸张,但不失真实;虽有描写,但不失质朴;虽然写实,但不乏可读性。
可以这样说,读余华的《活着》是一种精神的震撼。当身边的人一个个远去,主人公仍然坚强乐观地活着,尽管这一路太过平庸,这生活如此艰辛,总在埋头活着,这使我想起了多年前听到的一句话“活着,像狗一样地活着”。看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对自己无疑是一种打击,自己仍旧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
而我们亦要好好地活着,无论是为自己还是为别人。或许,这是读完这部小说最切实的感触。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5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6
炮火、子弹,射穿了和平,打破了平静,硝烟,扰乱了生活。废墟上,唯有那红得动人的野玫瑰拨开了愁苦的思绪,点点红色,染红了大地,斑驳了天际,触动了心弦。
那一本厚厚的《飘》,读起来却没有一种疲惫和不耐烦的感觉,反而常常会会心一笑,不禁觉得这不愧是经过历史检验的世界名著。没有矫情的痕迹,没有高大全的虚假,没有夸张的情节,不知不觉,就已经叩开了自己的心灵。而这本小说里面,最能打动的人的,莫过于女主角郝思嘉。
如果要我用一种花来形容这位女主角,我觉得没有比野玫瑰更合适的了。她既有玫瑰的惊艳与芬芳,也有玫瑰伤人的刺,在乱世中,依旧高傲地抬起头,怒放在一片劫后废墟里。她不像娇嫩的豌豆公主,因为厚厚的床垫下一颗小小的豌豆就彻夜难眠,她是一颗坚硬的咖啡豆,煮开了,就是一壶香浓的咖啡。
南北战争爆发之前,郝思嘉就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她拥有了让
生活在几百年后的我依旧羡慕的一切,疼爱她的父母,阔绰的房子,时时
刻刻等着服侍她的黑奴,威武漂亮的马,还有等着向她求婚的追求
者。但是,战火把她所拥有的一切都烧毁了,或许就是因为这样,
在一片荒野里面,那颗不断成长的心才变得格外引人注目。
正是因为她已经失去或抛弃从前的一切,她才成长为一个
佳人,一个穿越时空,感动万世的佳人。
关于生活
如果不是因为战争,在郝思嘉的眼里,生活一定是玫瑰色的。但是,那一场战争,残酷地脱去了她生活中那一层玫瑰色的纱罩。
从前万人瞩目的郝小姐,仿佛就是在一夜之间,失去了可以呼来唤去的黑奴,失去了痴迷的追求者,失去了疼爱她的母亲。从前阔绰的庄园一下子就只剩下荒芜的土地,从前调皮不谙世事的她,眸子里一下有了威仪。从今以后,生活对于她而言,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就是每一天担惊受怕,精疲力竭,不再是那个娇贵的郝小姐。
这一个过程,感动我们的,是郝思嘉忍住泪水,深夜赶马车回家的模糊身影;是她弯下腰一点点播种的单薄身影;是她杀死闯入家中的敌人时颤抖的身影。但是,支撑这个瘦弱身躯的坚强,或许是更能触动灵魂的。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忍受苦难,一路前行。对于一个千金小姐而言,一下子接受生活的磨难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是极难忍受的。但是,当她知道家里已经是一片破败的时候,悲痛却是那么的短暂,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那么短暂。理智让她忍住了泪水,不至于让悲伤夺取自己与生活搏斗的力量。她想到了责任,对家的那一份爱尔兰式的感情和责任让她扛了下来。她一心只想让自家的庄园支撑下去,不管曾经怎么样,不管现在怎么样,只想着将来会是怎么样。于是,哪怕是黑奴都不愿意干的话,她都干;哪怕是父亲已经失了神,常常忘记母亲逝世而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也维持着那一份冷静与坚毅。在生活的弯道上,她转得是那么顺利,没有丝毫犹豫,没有丝毫惊慌,但是不经意间,她已经走出了从前的罗帐,看到了生活的本质,也扛起了生活的重担,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一个干练的女主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挺住压力,孤独前行。这一段成长的路,是一段一个人的荆棘路。的确,伟大的灵魂,常常都是孤独的,因为它已经突破了现在,不是现在的人所能理解的了。在那个乱世里,郝思嘉已经突破了过去平静生活里的种.种束缚,而周围的人还是没有从过去走出来。所以,在别人眼里,她是个让人难以理解甚至恼怒的异类。而这个异类,用她的不一样,让历史铭记。我们看到了她当家时的强势,但是正是因为她的威仪,她才撑起了这个家;我们看到了她开店时的投机,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果敢,她才抓住了机遇;我们看到了她服丧时的放纵,但是正是因为她的潇洒,她才把握住了缘分,开始一段新的生活。在苦难来临的时候,在承载着家庭重担的小船快沉没的时候,她果断地抛弃了一切不合时宜的东西。小姐的架子、腐朽的礼教、回忆的痛苦,于是,她才能够掌好这艘小船的舵。虽然,她智慧的选择换回来的是别人鄙夷的眼光,她也毫不在乎,她坚强的内心足以将这些毫无价值的指责排挡在外,做好一个掌舵人。
正是因为坚强,郝思嘉才能在上帝毁掉原有的一切之后,在荒原上重新播种。因为她是野玫瑰,坚韧的枝干让她能够在风雨中不卑不亢,丝毫不改怒放的容颜。这,就是对生活的勇气。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7
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有个书店,书店老板名叫 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基金开了这家“小岛书店”。
A.J.费克里性格孤傲古怪,对图书的品味很独特,他不喜欢童书,特别是有写到孤儿的,他讨厌魔幻现实主义的小说,悲剧的非虚构文学,吸血鬼故事,名人图书,他也不进处女作,年轻女性喜欢读的畅销书,诗集和翻译作品,他只喜欢文学作品,尤爱短篇。书店的收入主要来自夏季的游客,但他又讨厌游客。他跟镇上的居民没有什么交往,大家都觉得他怪怪的。要不是妻子妮可做了一些营销活动,可以想象单靠他书店的经营状态不会有多好。
这一年,怀孕两个月的妻子发生车祸身亡,成为鳏夫的A.J.费克里,活在对爱妻的无尽思念中。书店虽然照常营业,销售额却创下历史最低。屋漏偏逢连夜雨。在一个醉酒之夜,他家中唯一值钱的珍本书被偷了。不久之后,有人还把一个2岁的幼儿丢在了他的书店,希望孩子在有书的地方长大。
这是艰难的一年,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原本A.J.费克里会继续走在把自己喝死,把生意做垮的路上,但这个小孩真正改变了他的人生。当他在书店的地板上抱起向他伸着胳膊的玛雅,她搂着他的脖子时,一切就不再与之前相同了。
后来,A.J.费克里领养了玛雅,成为了一名父亲。表面看来,是他拯救了这个孤儿,但实际上玛雅才是他的人生拯救者,将他从内心的绝境中拯救出来。他接受警长兰比亚斯的提议,给玛雅办了一个非受洗派对。在这个派对上,他内心生出一股久违的欢欣感,他想大笑,想一拳砸在墙上,他感觉到自己对这个小女孩的爱。“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对女儿的爱一点点扩张了他的人生版图,玛雅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玛雅彻底扭转了他的人生。他不再只是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
我们因为爱一个人而爱上世界上的其他人事物。这就是爱的能量和魔力。爱,丰富和改变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命变得丰润而辽阔。在爱中的人会有一股趋向完美的动力,不断获得成长和勇气,度过人生的不幸与悲哀,甚至战胜死亡的恐惧。所以,我们在生活中可以看到那些因爱改变的人。处在人生低谷,陷入深渊的人因为看到爱的光亮而得以振作和重生;软弱依赖他人之人因为爱而变坚强和独立起来;自私又逃避责任的人因为爱而学会付出和承担... ...这就是爱的魔幻又现实的力量。
这本书讲了书的故事,岛上书店,书店老板,出版社业务员,写书的作者,失窃的书,还有无数的书名贯穿全书;这本书讲了阅读的故事,书中每个章节的题记是主人公的读书笔记,还有许多与读书相关的片段,一段段关于阅读品味的谈话;这本书更了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与沟通,讲了爱如何改变人的故事。两个爱书的男女因为阅读品味一致而情投意合,相互爱恋,克服重重困难在一起。因为爱一个弃婴,一个孤僻的男人不再封闭自己,不再愤世嫉俗,他开始敞开心扉,与其他人去交流,去建立关系,于是他看到了人们的善意,交上了贴心的朋友,也将书店的生意越做越好。
这本书让我看到爱与被爱,付出与接受在我们生命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位置,也让我看到无人为孤岛,人们是如何通过爱相互关联的。它能拯救陷于孤独绝境中的我们,它能让我们感受到存在本身的美好,它也许也是我们活着的意义之一。
我相信,这本《岛上书店》爱书之人会喜欢,普通读者也会喜欢,它具备有趣又动人的故事,真实感人的情感,优美活泼的语言,多元丰富的内涵等诸多好书元素。故事从一开始就非常扣人心弦,让人一路读下去,充满阅读的快乐。我在旅行的路上,在夜晚的灯下都不忍放下这本书。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孙仲旭老师参与了此书的翻译,感谢他的付出,我们才有机会读到优秀的译作。
很喜欢书中主角A.J.费里克说的一句话,将之作为本文的结尾。“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8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文化之一。长征是宣言书, 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作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七十年,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 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我是一名普通百姓,在我青少年时期,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特别是会泽扩红更加耳熟能详,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 记录上的第一次的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 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成就。
饮水思源,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也是我们纪念红军长征的动力,在红军长征七十周年之际,我们用自己的方式举行纪念活动,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是为了把这感动一代代人的革命精神发扬光大。
面对自己的先辈,每一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幸福生活来自哪里?我们有没有忘记那些为我们打天下的革命先辈?
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 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一些红军将领就出身于书香门第,家里有饭吃,他们就是为了人民 的利益,为了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抢。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咱们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 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 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刻在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也是今天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见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垫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 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 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9岁。这个故事让 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精神是一个宝库,过去, 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
如果要问我,纪念长征的感悟是什么?我们今天纪念红军长征,已经没有了战火纷飞的氛围,七十年前艰苦程度甚至超乎我们的想像,但其精神却会永远激励着 我们。毛主席曾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我想,人生可以平谈,但不能虚度光阴。 这就是我的最大感悟。我们今后要继续发扬红军长征精神。遥望着眼前的山山水水,眼前总会浮现长征中一个个鲜活的面容。今天的纪念活动远远无法表达出我们对 红军的崇敬之情。
夜,静静地夜。窗外已是万籁俱寂,群星璀璨的夜空中挂着一轮金灿灿的圆日那树枝上的猫头鹰,正睁大眼睛,准备抓一只珍惜美味般的田鼠。喧闹了一天的城市在夜幕下变得格外宁静。与此时,我正躺在床上久久难眠,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浮现红军战士过雪山、草地那雄伟壮观的场面,心里不停地称赞他们的坚强意志,不禁思绪万千,心潮澎湃。
《长征》这首诗毛主席在红军浩浩荡荡地到达吴起镇时写下的。每当读到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时,我思绪万千,红军战士是这样迎难而上,而我呢?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去年登山时的事
那是一个酷暑难耐的暑假。登山的那天,天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那天爸爸和妈妈正好闲得没事做。于是,我们全家决定去爬那生长着郁郁葱葱的树木的紫荆山。
来到山脚下,望着那弯弯曲曲的山路,我不禁有此忘而怯步。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还是开始爬起山来。
刚开始,我还信心十足地小跑起来,还一边看风景,还一边哼着歌。可到了后来,却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才走了一小会儿,就气喘吁吁了。刚才爸爸妈妈还被我甩得老远,现在都有已经快追上我了。我不禁有些泄气了,但还是靠最后一点力气在两边悬崖峭壁间,气喘吁吁地走着。
到了半山腰,我已累得满头大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心里早已打了退堂鼓。
善解人意的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语重心长地说:你的意志太软弱了,如果当年的红军像你这样,还会有今天的新中国吗?那时年幼的我,我的心里有些不服气,并不知道红军是什么,嘴里说:那又怎么样?便怏怏地下山了。
今天,我读了毛主席的《长征》,终于知道了红军具有的坚强意志,想到过去的事,脸不由自主地烫了起来。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9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0
很早以前读过《边城》,最近再读,有了一些和以前不一样的感受,总觉得自己是个不懂爱的人,可还是想写写这个关于爱情、感动和美丽的话题。
一、来路
水是极有灵气的,它一路流来,总能带来一些故事。当水流过这个静谧、悠然的湘西小镇时,就带来了翠翠的故事,故事平淡得似乎让人觉得拖沓,只是这故事发生在茶峒的山光水色之中,周围景色既是那么恬淡自然,故事也似乎融入到这景色之中。
有一刻它似乎那么清晰,仿佛就要浮出水面,很快它又沉入水中,随着潺潺流水一同流走,只在读者心中留下一抹遐想。
平凡的故事、平凡的感情,单纯到似乎只可能发生在这样一个有水流过的地方,也好像只有这样透彻的水才能承载这样的故事。
当然,也只有沈从文先生这样一个从小就懂得拥抱水,热爱水的人,才会写出这样美的故事来,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
二、梦境
《边城》就是沈从文先生理想中的梦境,他把对山水的热爱化为了这部饱含深情的作品,茶峒的自然风景清新隽秀,江水清丽绵延,江上渡船每日在这山水之间运行,也俨然成了这如诗如梦的景色中的重要点缀,渡船上的老船夫、小姑娘和老黄狗便是这景中永远不变的主角。
作者构筑了诗画般的边城美景,把所有故事融合到这景中,景物便处处蕴含着纯朴的人情味,弥漫着“桃源”般神秘的色彩。景色因人物感情的朦胧而朦胧,因人物的忧愁而忧愁,也因故事凄凉的结局而定格在一片凄凉之中,却因为给人无限想象的空间,定格的美景又在无穷无尽的等候中慢慢地绽放,任人思绪飘飞到更广阔的空间。
可我又总觉得,能够理解梦境,能够书写梦的人,必定是一个真实的人。可能因为梦总是太美又太虚幻,只有经历过真实的人,才会知道什么时候是确确实实的真,什么时候却只是梦而已。
《边城》就是沈从文先生给读者构造的一个美丽而诱人的梦,也只有沈从文这样经历过生活的真实的人,才能书写出如此让人信服而神往的梦。他有过自由自在探索世界的梦幻童年,他“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以后又有了不平凡的随展转的军旅生活,对于社会这部大书又有了更为真实而深刻地了解。所以他笔下的边城虽只是一个美好的梦,但“这梦既非虚幻,也不拘泥于现实,而是追求一种真实,艺术的真实。”所以小说描写边城美丽景色的同时,又透出一份无奈和愁苦,主人公感情虽真挚却敌不过现实的种种不幸。梦境有了真实的影像,梦境才更能唤起人们的同感。
三、忧愁
沈从文先生常说“美丽总使人忧愁”。《边城》里的翠翠是美丽的,她单纯善良、不谙世事,对老船夫的感情真挚而感人,对傩送二老的感情朦胧却执着,可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少女却始终不知道也没人告诉她,她应该要什么样的生活,什么样的幸福,最终只能在一片凄苦之中,孤独的守着祖父的渡船,等着不知归期的爱人。
老船夫是也善良的,他五十年如一日的守着一条渡船,不知把多少来来往往的人渡过了小溪,“他从不思索自己职务对于本人的意义,只是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他深爱着翠翠,他唯一的亲人便只是那个女孩,他总是在为孙女将来的生活而担忧,最后却还是在失望和遗憾中死去,就连撑了一辈子的渡船也被涨起的大水冲走了,这是何等的悲凉啊。
天保和傩送也都是好男人,两人同时爱上了翠翠,却因为兄弟之情而相约采用了美丽浪漫的“走马路”的为爱人唱情歌“竞争”方式,做哥哥的走车路占了先,无论如何也不肯先开腔唱歌,一定得让弟弟先唱,明知不是弟弟的对手之后就主动离去,在心灰意冷葬身河水之中,也不知是为了心中美丽而死,还是因为心中的忧愁而死。
傩送二老爱着翠翠,宁可不要碾坊,却因为一连串的误会,最终又因天保的意外死去而将爱意深深埋在心中,却又难以割舍,最终只能带着深深的自责,选择远行,把遥远的期望留给了翠翠。傩送几年前与翠翠的偶遇是美丽的,心中萌生的爱意也是美丽的,却因为彼此的误会交织着家庭的压力,而最终酿成了令人失望的悲剧。
故事里的人和事都生活在一个美丽的背景之下,看似平淡,爱情纠葛也看似波澜不惊,最终却都在忧愁遗憾中收场。就连留给翠翠对美好生活的最后一丝期望:“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也是那么令人心生凄凉。守望幸福是美丽的,却也让人心痛。
有人说,那是“善良者的不幸、不凑巧”,不如说,那是作者自己内心的一种无奈和感伤,边城诗情画意的恬淡生活是作者心中的向往,然而现实生活总是充满着忧愁,于是作者把这种体验写进了作品里,拿来与读者共享。
四、彼岸
读《边城》除了对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纯朴的风土人情留有回味之外,还留下一份感动,感动的是翠翠为所爱的人执着的无怨无悔的等待,这种等待可能明天就能收获幸福,可能一辈子都毫无结果,惟其如此,才更是感人。
我也为翠翠的执着而震撼,也许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很多人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真正价值,既然有幸活在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不为所爱的人勇敢的等待一次呢?可是翠翠毕竟是生活在一个诗般世界中浪漫式的理想人物。
现代社会太浮躁,有多少人还能有那么一种执着的浪漫的情愫呢?不说为了不可知的未来而等待,就算是为了已有的幸福而付出真诚的努力,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呢?
我们渴望得到真爱,却又总是担心害怕,总想一切确定无疑之后才付出感情,不然就马上抽身离去。不仅对爱情如此,对待别的事情都有这样可笑的想法,只有即时的眼前的双手抓得住的利益才能让现代人付出,任何遥远的美丽都被看作可笑的不现实的人才回去守候的东西,如果翠翠生活在现在,生活在我们身边,那她一定被看作是一个奇怪的人。也许不是身边已经不存在美丽,只是我们有意无意的在扼杀美。
也许当我们还年轻,当我们还不知道生活的压力的时候,还会为翠翠而感动,还会为心中的美丽而守候。可是当生活给我们的压力越来越大,把我们变得越来越现实的时候,这种美丽的守候就变得脆弱而不堪一击,倒不是不再有感动之心了,只是感动了就感动吧,很少有人还去为一个单纯的梦想而守候。身边现实的人越来越多了,有多少人还能保留一颗执着之心呢?
正因为如此,沈从文先生为我们塑造的一个理想式的翠翠才是难能可贵的,其实他自己也是一个孤单的人,他在谈自己的散文时,说自己的作品带着一分淡淡的孤独悲哀;朱光潜先生给他的评价是“喜欢朋友的热情人,可是在深心里,却是一个孤独者”。
所以,孤独也许正是源于沈先生骨子里那一份追求至善至美之心,源于他对所爱所追求事物的执着之心吧。他写下翠翠这样一个为幸福而凝望而守候的人。
我为翠翠而感动,也为沈先生而感动,为所有能为爱而守候的人而感动。也许幸福的彼岸还是可望而不可即,《边城》至少给了我们一份对于人性的思考,对于幸福的信仰,有这样一份希望在心底,便是收获便是力量了。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1
如果说,鲁迅的《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郭沫若的《女神》代表了新诗的辉煌,那么曹禺的《雷雨》可说是中国话剧创作第一次成熟而优美的收获。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的女人,痛恨着罪孽却又不自知的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对于周朴园,充满了同情和怜悯。他一个人独撑到剧的最后,何尝不是一种孤独和煎熬。很难想像一个男人可以绝情到大年三十把儿子他妈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的薄情寡意至极,他又如何还懂得爱?在我看来一个不懂爱的人是最可悲的人。而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似乎太形式化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有人说,干大事的人不拘小节,于是他就要抛妻弃子吗?我以为,有血有肉的性情中人才可以真正成就一番事业;有人说男人为了事业要有所牺牲,但如果代价是牺牲了爱人的能力,代价未免太大,如果说侍萍是周朴园的真爱的话。在这部剧里始终没有走进过周朴园的心里,是他不愿让人走进,是我走不进,也不愿走进。不知道他是否有感情,不知道他是否爱过侍萍,分明看到了他的想念,却又被他无情的言语刺伤;不知道他是否有对子女的爱,有斥责,却没有关爱;不知道他是否有对繁漪的歉疚,一直给她请医生却不懂她真正的病因……有些鄙视他的冷血,特别是对于那个陪伴他一生的女人繁漪如此残忍!其实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为了前途少了一点良心,有些懦弱却又不得不故作坚强。
对于周冲则充满了欣赏和钦佩——他浑身上下充满了生命力,他敢爱敢恨,虽然年纪轻轻却很有责任感并且为了爱情和生命的信念敢面对陈旧的封建礼教宣战。爱的时候果断,即使被拒绝也大度又慷慨。特别是他的善良让人感动不已。即使在当今社会他也一样充满个性,是男生学习的楷模。他是一个能温暖心灵的人物,让人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对未来充满向往,相信美好并不惧现在。
对于周萍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替他庆幸能遇到像四凤那样的女孩子。对于鲁贵亦是除了鄙视再无其他的语言,活到他那个样子本身就是一种悲哀,幸而有四凤这样个能干的女儿。
很欣赏侍萍,因为她的坚韧,独立还有气度。很难想像一个未婚女人在那么森严的等级观念和封建压迫下与一个和自己身份地位悬殊的人恋爱并未婚生子所需要的勇气。她让我看到了前所未见的女性的勇敢。她就像一团火焰为了爱情炙热地燃烧,她对爱情的追求就仿佛飞蛾对火的执著,让人敬佩和感叹。那种对爱情的信念是让人充满敬意的,所以后来她被抛弃,被爱情而不是一个男人抛弃时表现出来的绝望以至于她要跳河自尽是完全让人理解的。然而天不遂人愿,要让她留在尘世继续忍受煎熬,我坚信活着比死更需要勇气和力量。她忍受世人的蔑视,忍受鲁贵的责难,坚挺地活下来。然而人生总是在不经意处转弯,三十年后重遇周朴园,想像不出她的内心是怎样的震撼。直到最后发现亲生女儿和儿子相恋的悲剧,她所做的决定都毫无保留地表现了一个母亲无私的爱和大度以及包容,她把所有的痛苦自己一个人扛,接受命运的惩罚。我丝毫也不同情她的命运的悲苦,正是命运的磨难,让我看到一位如此伟大的女性。
繁漪是最无辜地被牵扯进来的女人——先是被扯进周朴园的婚姻,再是被扯进与周萍的乱 伦恋。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始终是在忍受……
四凤自然有她吸引人的原因,开始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喜欢周萍,我以为周冲的性格更有吸引力。认真思索一下,周冲年轻又具有活力,可能和他在一起更像朋友或者只是弟弟的感觉。而三十岁的周萍,他虽然懦弱和疲乏,为生活和命运所困,有些颓废和无助,却又不乏男人的成熟,正是他这种忧郁的气质激起了四凤的母性情怀,这种成熟的韵味让四凤更有安全感。四凤的朝气让周萍找到生活的动力,仿佛回到年轻的岁月,有了前行的动力,看到了美好的未来。所以周萍会选择独立勇敢的四凤,而不是依赖和同样懦弱的繁漪,性格上会更互补一些!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人与人的交往就好比一只刺猬,总需要保持一定距离来自卫的。或生或死,或矛盾或统一,总有一些关系,一些感情,始终纠结不清的。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2
《海边的卡夫卡》---寻找心的那片海
寻找而不得,并且执着于结果,也许这就是我们痛苦的根源。
其实寻找的真正意义,只在于寻找这个过程本身。
----------题记
几年前读过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不喜欢,于是对这个作者有了固执的看法。很庆幸,这么偶然,又看了这本《海边的卡夫卡》,似乎可以触摸到作者掩盖于平静叙述之下的灵魂,渴望,恐惧,寻找,等待,迷失,警醒,多维空间一样复杂又充满矛盾的内心。迅速的,开始喜欢这个名字里有树木的坚硬与执着的作家编撰的文字。
田村卡夫卡,小说里的“我”。离家出走的十五岁少年。他和我们很多人相象,只是比我们更极端,或者说更有勇气。书里的人,我们,现实或是虚构的人,那些不肯浑浑噩噩过生活的人,那些不甘心与世界妥协的人,都在寻找。不停寻找。寻找自我,寻找理解,寻找相知,寻找与自己完全背离的东西,寻找内心深处的真正所求,寻找也许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也许这就是,所有痛苦的根源。
村上喜欢写关于寻找的话题。田村说,我还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我想解决了温饱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思考过这样的问题。我因何存在,我在此有何意义。那些逃离现实的人,只是没有找到问题的出口。有自己的思想,是幸,亦是不幸。如同记忆。再也回不去的美好记忆,记的越清晰,越是甜美而疼痛。所求,在这脏乱的尘世似乎永不能得。于是郁郁寡欢,折磨自我。
村上说,世界是隐喻,一切都有暗含的象征意义。他把这样的思想灌输到我们的脑子里,于是那个曲折离奇至于疯癫的故事,有了不同寻常的味道,带着哲学的厚重以及雄辩的筋道,引人细嚼。书中的人物,不只是田村,他的父亲、佐伯、中田、大岛、星野、樱花、乃至守卫入口的两个士兵,都一直在寻找,寻找自身问题的答案。而田村要抛弃装备放下恐惧深入森林才能找到那个地方,也是隐喻,只有足够执着坚强的人才有资格看到问题的原貌。它也像坎坷的人生,只有下定决心遇到所有困难都不回头,才能一步一步迈向生命深处。
佐伯二十岁时出走,将近五十才又回到高松,在图书馆里安静的写她的故事,她的回忆。然后付之一炬。回忆飞灰烟灭,不再有悲伤和疼痛,只需要安静的,等待一个答案,等待那个时刻的来临。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如此沉静呢。当然不能。我们总是围绕自己画一个圆圈。当脚步绕圆行走一周之后,虽然还在原地,心却已到达了更高的层面。只有在红尘中浸染过,才有可能看透这迷离的世界。所以佐伯必定要走那一段路,必定要损毁一些人,来找到自身,虽然她善良的并不想损毁任何人。一定程度上说,这是一种悲哀,得到的同时总要伴随牺牲。
书里的人物最具传奇色彩也最幸福的人物其实是中田,那个可以跟猫讲话却永远不能认字的古怪老头。他一直生活在与我们不同的空间,脑子不好使,很多事情不能明白,于是也没有太多烦恼。在他的世界里,时间是无关紧要的东西,不用像其他人一样追赶。他坐在草丛里小口喝着茶水,看看天,看看云,和猫聊天,想不通的事就不去想,困了就美美的睡觉。那种自然安适的状态其实我们早就失却了。幸福并不是所有人都可得的。然而就是这样在我们看来的完美,中田也有着隐隐的希望。他说,我想成为普通的中田,想和其他人一样的生活。是不是我们总是这样,看不到自己手中拥有的,只看到别人的东西,并且无端羡慕。
面对无法扭转的困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生为性同一者并且患有血友病的大岛,在安静偏僻的图书馆里工作,开跑车总是超速到万一出事故,就会干脆利落的死掉的程度。并且时刻小心,不为别人带来麻烦。田村的父亲,杀猫,生吃猫心,做有强大力量的笛子,诅咒自己的儿子,让人不寒而栗的变态行径,却也是因为放不下那段本不该属于他,或者说其实他从未得到的回忆。对于这个才华横溢的雕刻家,愤恨而同情。其实书里的每个人,都和我们相象。这就是为什么,看着他们在书的世界里碰撞,我们也会心痛的缘由。由他们,我们看到了自己。
悲剧的诞生,都是因为执着于不能执着的东西。当我们懵懂的走完一段孤苦艰险的路程,终会明白生命的意义,终会懂得得到与牺牲的纠缠。当我们寻找到世界的边缘,必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海,用来安放那颗敏感而坚强的心。那时候,幸福会像潮水一样湮没所有疼痛的形状。而书的结尾,少年将要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他成长了。我想他终于放下了一些东西,父亲的诅咒,母亲的背弃,乃至于混乱的爱情,那些曾经压得他不能喘息的重量,其实都是自己添加的。
也许生命的奥义仅仅在于反镤归真。当我们苦苦寻找良久,终于顿悟,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如同我们想象那样简单纯真。于是放下那些回忆,幻想,放下一切不属于我们的东西,生命就变的轻松自在起来。
你要做什么?看画,听风的声音。
时光一步一步向前,如同风徐徐吹来。一切缓慢而幽雅。
隐约听到海水的叹息。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3
曹禺曾说:“我从小失去了自己的母亲,心灵上是十分孤单而寂寞的”。这句话让我知道他的一生并不是顺利的,平坦的。这也让我更加深信正是这些痛苦的经历,才使他产生了伟大的作品,诉说的渴望出自生活中所承受的苦难。
《雷雨》描写了一个大家庭的崩溃。周朴园是这个封建大家庭的统治者,也是一个资本家。其妻蘩漪感到被压抑的苦闷,与继子周萍发生了暧昧关系。受过一定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影响然而缺乏反抗勇气的周萍怯懦、自私,想摆脱与继母的这种不伦关系,又爱上了充满青春活力的婢女四凤,而蘩漪的儿子周冲也爱上了四凤。出于嫉妒,蘩漪通知四凤的母亲侍萍来领走四凤。侍萍正是30年前被周朴园引诱为他生了两个儿子,而后又被遗弃的侍女。她是周萍的生身母亲,而被她带走的第二个儿子鲁大海又正在周朴园的矿上做工,作为罢工工人的代表,他和周朴园面对面地展开斗争……这些矛盾酝酿、激化,终于在一个“天气更阴沉、更郁热,低沉潮湿的空气,使人异常烦躁”的下午趋向高潮,周萍和四凤终于知道他们原是同母兄妹,一场悲剧发生了: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罪恶的家庭崩溃了。
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曹禺曾说:“《雷雨》的主题不是以道德败坏和乱伦为主题的,也不是写因果报应,《雷雨》写的是一种情绪,是情绪的发酵,情绪的汹涌推动着我诽谤中国的家庭和社会……《雷雨》所显示的是我所觉得的宇宙间的残忍,相信种种宇宙斗争的背后有一个主宰。”我很能理解,作者在创作时候并没有一种明确的主题,而是处于本能地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一个世界。
无疑的,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从周鲁两家的冲突上,表现了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之间的冲突。侍萍和四风是旧中国两代劳动妇女的典型。但是同样她们有很强的局限性,以至于很多时候是她们的软弱造成了自己悲惨的命运。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我想,或许她应该让自己心理负担的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我想,这里面还是有一定的宿命论思想,很多东西归于命运。我觉得这没有什么好,也没有影响作品的深刻性。我当然不会认为世界上存在什么天命的因果报应。但是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却正是这样才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是那对于他们已经太难了。
周朴园是一位既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思想,又有封建专制思想的新兴资本家形象。他的性格特征,主要是通过他与侍萍、蘩漪两位女性形象以及他与鲁大海等人物的关系表现出来的。周朴园在年轻的时候也是受新思想影响的年轻人,也曾有过想挣脱封建家庭的束缚,要追求自由恋爱和婚姻的理想,因此,他对侍萍的爱是有过真情实感的,但他性格中也有懦弱的一面,不能与自己出身的阶级彻底决裂,最终又回到封建的阵营之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理想。
蘩漪是一个很有特色的人物。在一个受伤甚至近乎于变态的女人身上,我隐约看到了她同年青人一样纯真的爱。蘩漪与周朴园一样,也是一位新旧结合的人物。她既渴望自由的爱情,又无力摆脱家庭的牢笼,甘愿受周朴园的凌辱。蘩漪阴差阳错地爱上了丈夫前妻生的大少爷,在无人可爱中寻找自己的爱人;这是错误的爱,痛苦的爱,却也是深刻的爱。她是一个被爱折磨却没有出路的人。如果对于一个人来说,爱都成了奢侈的事情,那么她的幸福也就遭到了置疑。或许这也是她对丈夫、对自己不尊重的一种变态了的报复。
在那个黑暗的社会里,人们的性格已经被扭曲。
让我想起一句话:爱和怜悯都是罪。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4
非常有幸我读到了李志敏博士的《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读完整本书后,感觉自己收获了很多,自己的心灵也重新得到了洗礼。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我们的好朋友,通过它可以“看”到广阔的世界,“看”到银河里的星星,“看”到中华瑰丽的五千年,“看”到风土人情和世间万象……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首先吸引我的是书名,当书到手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读完后不禁觉得神清气爽,以前也曾读过一些书,读后似乎感觉都是一些空话,仅仅留给我一些无谓的说教,没什么实质性的帮助。看了这本书后,感觉与众不同,如何才能做最好的自己?这需要我们每个人进行思考。是的,更多的时候,大家都在审评对方,研究对手,却很少有时间静下心来了解自己。李博士用平实的语言为我打开了一扇了解自己、重新审视自己的心门。
他告诉人们:做人不是只有自省才能更完美,但是不时的自省却能让自己更加的清醒;做人不是简单的树立理想就可以轻松实现,但是没有理想的人却一定无所适从;做人一定要有广阔的胸怀,真正做到严于律已,宽以待人才有容天下之大量的非凡气度;做人要有勇气,真正敢于追逐自己梦想的人才能让更多的机会停留在自己身边……他不仅提出了浅显易懂的“成功同心圆”说,而且运用了发生在他身边的大量故事来阐述成功的秘诀。这些故事很值得我学习和品味,从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指导我走向成功之路。
其次,每个人对成功的理解不同。相信许多人和我一样,或许经常有这样的感觉: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成功,怎样才能得到成功,搞不清真正的人生价值是什么,如何实现。现在看了李老师的“成功”学后,体会到:人和人之间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不能用同一个模式去衡量所有人的成功,无论是所处地位与名望的高与低,拥有财富的多与少,只有发挥了自己的兴趣和特长,又对社会和他人有益,同时还体验到了无穷的快乐,这就是成功,做到了最好的自己就是成功。
世界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的集合体,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抉择,但不需要为压力过重而苦恼,更不需要为了失败而哭泣,也不要让事情来主宰我们,而是要用积极的态度来主导、推动事情往更好的方向进展。
最后李博士认为:成功就是不断超越自己,就是“做最好的自己”。
对此我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形式不同,成功的意义也不同,不要去在乎世俗的模式,只要自己努力去实现理想,并且每天都在向理想靠近,就是成功。成功的标准并不是单一的,社会给每个人提供了不同的舞台,只要在自己的舞台上将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极限,无论是令人瞩目还是平凡普通,都是成功。
当然,在现实社会中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无法实现的梦想,我们的理想和现实永远存在着差距。而许多事情是我们无法改变的,我们所能做到的就是改变心态,调节情绪,改变思考方式,不断超越自己,努力让自己的生命充分燃烧,做最好的自己。
读完《做最好的自己》,感到其实做好自己并不难。作为一名普通老师,工作经常陷入一种疲劳的状态,经常会被学生的问题搞得自己觉得很累,我知道这不应该是年轻老师应有的心态,但是总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总是会被学生不如意的表现所影响,开始经常抱怨这,抱怨那,甚至开始怀疑自己到底适不适合教师这个职业,刚参加工作时的热情减少了,这种心情影响到我的生活和工作,受李老师的影响,“既然只能当老师,那么悲悲戚戚是当,高高兴兴也是当,我当然选择后者!”
是啊,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可是,每天出现的让人头疼的事情,让人头疼的学生,怎么能高兴得起来呢?我经常想:多想孩子们可爱的地方,尽量把课上好,尽量和他们一起玩儿,这样孩子们就会越来越爱自己,每天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中,又怎么能不高兴呢?
多么简单多么朴素的道理,为什么我当初就没想到呢,想想我们在工作学习中难免会与人产生摩擦,如果我们只盯着别人的错误,那么只能让矛盾越来越激化,但是我们如果想别人的优点,就会使我们很快的冰释前嫌,问什么同样的问题发生在学生与老师的身上就这么不可调和呢?
其实还是缘于“爱”,如果我们给学生多点,再多点的爱,对于他们的错误我们都用理解之心,包容之心,责任之心看待,而不去苛求他们像成年人那么懂事,师生关系会不会更和谐一点呢?在众多的压力与竞争下,要保持积极的心态,不论遇上什么困难都不要气馁,积极心态战胜一切困难,一样可以做到优秀。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xx字。我们就会变成一个更美好、更大度、更成功的人!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5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6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不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读这本书感觉最强烈的便是书名所启示的悲凉的孤独感。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在《百年孤独》中作者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其实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迎来美好的明天。同理,只要人人团结在一起,我们的世界将会更加精彩、和谐。也不会不至于停滞不前!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7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
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8
---《做最好的自己》
一、 作者简介
李开复,祖籍四川,1961年12月出生于中国台湾。11岁赴美求学,1988年获得卡内基〃梅隆大学计算机系博士学位,并留校任教。他所开发的世界上第一个“非特定人连续语音识别”系统,被美国《商业周刊》评为1988年最重要的科学发明之一。而他开发的“奥赛罗”人机对弈系统,于1988年击败了曾获世界冠军的国际象棋大师。他还是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
二、 内容简介
在这本书里的许多想法都是作者在过去的文章或信函中表达过的。而且,如果由职业作家来写本书,语言以及文字一定能更加流畅、更加生动。但是,作者自己总有一种提笔写作的冲动,因为作者相信自己在青年一代中有一定的影响力,作者希望能尽力帮助他们。
作者深信,读者无法理解说教或难以产生共鸣的案例是不可能被读者接受的。在年轻人看来,发生在成功者身边的故事最值得学习和品味,最容易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如果说作者的写作还有某些特点可循的话,那就是,作者更倾向于用缜密的逻辑和真实的案例来阐释成功的秘诀。虽然这本书不是一本自传,但是在本书中,也有许多发生在作者身上的有意思和价值的事情。
三、读后感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
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做到真诚坦白会赢得别人的信任,但这还只是针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如果能够进一步地从主观感情出发,真正做到真情流露,用自己的激情感染他人,或者用自己的感情打动他人,那么,不但会得到他人的信任,而且会真正与他人建立起沟通心灵的桥梁。
做一个真实的人是需要勇气的,除此之外,最好还要有出色的判断力,以便在适当时机保护自己。一个人如果懂得同理心的重要性,而且足够真诚和坦白,那么,就会得到众人的信任,并在人际关系、团队合作和交流沟通方面取得成功。
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三、读后感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
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做到真诚坦白会赢得别人的信任,但这还只是针对客观事物的态度,如果能够进一步地从主观感情出发,真正做到真情流露,用自己的激情感染他人,或者用自己的感情打动他人,那么,不但会得到他人的信任,而且会真正与他人建立起沟通心灵的桥梁。
做一个真实的人是需要勇气的,除此之外,最好还要有出色的判断力,以便在适当时机保护自己。一个人如果懂得同理心的重要性,而且足够真诚和坦白,那么,就会得到众人的信任,并在人际关系、团队合作和交流沟通方面取得成功。
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无涯。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19
基督山伯爵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凝聚成了看似简单而又分量十足的五个字——等待和希望。这应该也是大仲马为人处世的一个主要观点,很喜欢这个故事的波澜起伏,虽然篇幅很长,却读来爱不释手,很是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节转变。这跟读同样是大巨作的《大卫·科波菲尔》是不一样的感觉,因为个人觉得《基督山伯爵》更具奇幻色彩,有一种带着读者一起去探险的意味,其耐读趣味却跟狄更斯的另一部作品《双城记》有的一拼,同样是失去自由身被无情的监狱关押了十余载,以致于我到现在都很难去想象一个人长时间面对幽闭的话,他的精神世界得经受多大的摧残。
《双城记》里的玛奈特医生面对十八年的冤狱,最后选择了接纳仇家的子孙后代成为其女婿,而《基督山伯爵》里的唐泰斯面对十四年的黑暗,既借助上帝名义做到了替天除恶,也替人世伸张了正义。我相信他们在面对陷害自己的仇家时,良心上是受到了极大考验的,虽然他们的复仇心切,可人性终究是讲感情的,不然医生也不至于成全女儿的幸福,唐泰斯就更不至于放唐格拉一条生命了。只是这一切都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比的痛苦,今天我还在随心所欲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明天我就不明所以的失去了自由,而这又该向谁讨一个解释呢,这其中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在这个故事中,那三个害人的人渣都没落得好下场,一死一疯、还有一个破产到落荒而逃,而这也是基督山伯爵出于同情而放了一条生路。其实,整个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都只是出于自私而迫害了这个无辜的青年,费尔南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唐格拉是为了得到一个船长的地位,维尔福更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当然,也别落下了邻居卡德罗斯的见死不救,他的懦弱更是酿成这场悲剧的帮凶,可他却非但不安于最后唐泰斯的报答,更是让自己与劳役犯为伍,并因此葬命于同伴之手。而这其中的命运弄人,又能怨得了谁呢?除了梅塞苔丝,他们谁也没有认出带着面具的基督山伯爵,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预料过唐泰斯还会活着吧。
其实,与其说是唐泰斯预谋了这场复仇,倒不如说是这些罪犯自己把不堪的往事全都抖搂出来了,而唐泰斯只是像个魔术师一样稍加点拨了一下,便让他们的本性暴露无遗。不管唐泰斯是化名为基督山伯爵、水手巴森,还是布佐尼长老和威玛勋爵,他们全都是视而不见,只为自我的利益所奔驰着。可事情的发生偏偏就都那么赶巧,是他收养了被买卖的将军女儿埃黛,是他引领贝内代多进入了上流社会,是他让维尔福夫人认识了毒物学......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基督山伯爵不是先知,他只是洞察了人性的弱点,知道人渣总是欲求不满死性难改,而他只需稍加侦探,便有利于复仇的把柄和缝隙主动送入门来。所以善恶自有时机来报答。
另外,唐泰斯的命运之所以能得以改变,还得归功于他那位狱中的好友法利亚长老。没有他的存在,我相信这样的复仇计划实施起来难度系数还是挺大的,因为很多的计谋都需要得到金钱的支撑,至少在巴黎没有如此的奢侈挥霍是吸引不了外界关注,并顺利跻身于上流社会的。当然长老不仅给他提供了一个宝库,更传授了他渊博的学识,这算是在狱中一段美好的友谊时光,而长老的辞世更给他造就了一个脱身的机会。以致于十年后唐泰斯再回到伊夫堡时,当他再次回到法利亚长老的黑牢时,心中唯有数不尽的感激之情。是的,是这位老人像慈父般给了他生的希望,让他在绝望的黑牢中继续坚持着无尽的等待。
大仲马写这本著作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他对人物的刻画却是很仔细的,不仅有复杂的人际交织的大网,更有对细节描写的深入。在这里,作者更像大千世界的一个旁观者,他能读懂每一个细微动作的变化,暂且不提他对基督山伯爵每一个眼神跟脸部变化的解读,光是写努瓦基耶这个只能通过眼睛来彰显生命力的瘫痪老人,就够我们好好品析一番了。通过这双眼睛的转变,我们能读到在努瓦基耶身上爱憎分明的感情有多强烈,也能读到老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顽强不屈,更能读到他对外界的是非有多刚正不阿.......而瓦朗蒂娜也是通过这双眼睛读懂了爷爷对她的厚爱,虽然家门惨遭不幸,可只要这双眼睛给予她支持的力量,她就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而这,也很好的诠释并让我相信了,眼睛是人类的心灵。
最后的结尾在我读来,不免有一丝惊奇,唐泰斯选择了跟埃黛一起远走天涯,而梅塞苔丝则选择了隐居。其实这样的安排也是合乎事态常规的,毕竟二十四年的经历不能全当往事随风消逝了,总是会在人心中留下痕迹的,所谓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或许就是这个理吧。当再次回到马赛那个熟悉的地方,却已不见情窦初开时的美好了,那个在夕阳下相伴随行的爱人也只是停留在记忆最深处。当然,马克西米利安是幸福,并不是说他得到了唐泰斯的慷慨馈赠,而是他在为爱奋不顾身后还能再次拥抱到爱情。在这里,大仲马揭示了金钱的重要性,却也借摩莱尔的经历告诉了我们,除金钱之外还有其他的美好值得去追求。
感觉写了这么多,还是点明不出故事的经历曲折有多具有吸引力,还是得靠自己有耐心去读了才知道吧。基督山伯爵就像一个神话了的人物,他每一次准确无误的预见性都会让你拍手叫绝,至此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解救出瓦朗蒂娜的,或许这也算一个悬念,留给我们读者自行去揣摩他那智慧的大脑吧。总之,他的经历让人不禁哑然,而他的坚定更让人不容置疑。在最后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那封信里,更是彰显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态度,这是值得我们去铭记并学习的——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0
怀着崇敬的心情读完《红日》这本反映解放战争题材的书,我的心被书中描绘的情节强烈地震撼了,对解放战争时期作出巨大贡献的将士们的敬意油然而生。脑海中浮现出一幅幅他们当时同国民党的王牌师展开惊天地,泣鬼神,生与死的较量的画面。
该书以发生于1946年的涟水战役开篇,讲述了在当时国共双方力量悬殊和解放军面临严峻形势的状况下,国民党军队攻占涟水,解放军因伤亡惨重而被迫撤退而结束的事件。尽管涟水撤退在整个国共军事冲突中只是一个小插曲,但作者一开始就将它展现在读者面前,使整部作品充满了悬念和吸引力,使后面战事的发展成为读者关心的焦点。故事从一开始他们是怎样斗智斗勇讲起,先是我军沈振新军长被国民党王牌师长张灵甫围战在涟水,经过激烈的征战,我军伤亡惨重。在突围以后,我军长沈振新痛定思痛,总结失败教训,重新部署作战方案,决定把国民党张灵甫所率领的王牌师从涟水一步步诱到山东孟良崮,好让国军的优势在山区无法发挥威力。当然,在这种环境下,国民党张灵甫师长也有他的作战计划,他想自己被我军围在中央,再跟国民党的其他几个兵团来个里应外合,彻底歼灭我军长沈振新部,结果百密一疏,其他兵团根本没有过来打援。能让国民党王牌师命丧如此,首先是张灵甫高估自己的作战能力与武器装备;其次是国民党内部派系太多,基本上都是拥兵自重,各有主张。我认为国民党将军张灵甫及其号称天下无敌七十四师之所以全军覆没主要有四个原因:首先,必然原因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帮助蒋介石打内战,站在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导火线是军事上的冒进,使之成为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很重视的、下决心不惜一切代价要歼灭的重要目标;然后,关键原因是国民党内部腐败,军队里派系林立,无法做到统一的调度和指挥;最后,直接原因是张灵甫及七十四师平时仗蒋介石御林军“王牌中的王牌”的头衔骄横跋扈,得罪了其他的友军领导,致使其关键时期被人落井下石。与其说张灵甫和七十四师不但是被解放军围困在孟良崮的孤军,不如说他们是被国民政府腐败统治包围下的孤军,正是这种绝望使张灵甫走到了尽头,不得不一死报答蒋介石的器重之恩。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把他归为悲剧英雄的行列了。
翻开历史,张灵甫同样是一位南征北战,身先士卒,作战中一贯冲锋在前,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统帅。对日寇的数次战斗中,屡出奇兵,从容淡定,有勇有谋,打出了中国军人的骨气和威风,成为令日寇胆寒的铁血将领。如此奇人,若在解放军阵营,必然也是一位战神。可惜,作为不得民心的国民党中的一员,面对万民拥护的共产党,他终于没有了驰骋疆场的豪情,没有了阵前杀敌的酣畅,短暂的胜利后只有无奈的叹息。此后,该书提及了解放战争中国民党军队遭到迅速和彻底的失败也和以上因素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再者,蒋介石的部队没有政工干部,打仗是打仗,但是政治思想工作却没有跟上。国民党官兵的“效忠党国”只是口号,缺乏内心的驱动力。临上战场,所谓的钱财和功名对于可能性命不保的人而言意义并不大。我认为国民党灭亡最重要的因素还是要归因于不得人心。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不可否认,国军的抗日英雄不乏其人,铁军、王牌军也屡见不鲜,装备、数量更是占优,可就是这样的军队为什么就没有战胜举着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呢?分析原因可以找到一大堆,但关键问题还是民心向背。国民党打的是没有人民支持的仗,而共产党看起来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以人为本的理念,有翻身做主人的信仰,为了这样的目标,他们可以舍生忘死!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话一点也不错。作者通过描绘解放军在战场上的被动局面,当时山东战场上力量的悬殊,为最终战斗的胜利形成强烈的反差,说明了战争胜利的来之不易;同时也为进一步刻划国共双方各具个性的人物形象作了很好的铺垫。作者一开始就把解放军放在“绝境”之中,这样的结构布局在当时习惯于描写解放军“横扫千军如卷席”的文学作品中显得独特而又真实,体现出这位战争小说作家在当时的时代共鸣下对表现现代战争的独到眼光。然后,作品再以莱芜大捷的胜利作过渡,最后以集中描写孟良崮战役歼灭国民党“王牌军” 74师达到高潮。作者在对历史事件的叙述中,形象地完成了对时代记忆的印证和阐述:即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现代革命战争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们应该怎样去传承那些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流血牺牲将士们的优良传统,增强我们的忧患意识,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在领导与同事之间,同事与同事之间,都要同心协力、相互帮助、相互照应,要有大局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每个人才能把工作做好,才能保证我们无愧于国家,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才能更深层次地去讲求和谐社会的创建。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1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读书笔记20xx字《活着》。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
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
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2
我是在小蛮的“怂恿”下读完《飘》的,她问我你读过《飘》吗?我说没有啊,她说你读读吧很好的!我说:好吧。她为了打消我敷衍的想法又说:你读完后可一定要写读后感啊!
读完全文,心潮澎湃,上帝拿斯嘉丽的命运开了个玩笑,像风一样捉摸不定,捉摸不定的命运使她为之追求的爱情随风而逝,飘得无影无踪。
人的一生是由命运主宰的,这是我人生经验的总结。有人会说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我告诉他:唯物论的最基本的原理是物质决定意识,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受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无法改变规律只有顺从他,这就是命运。一次与山东大学哲学系刘大钧教授同席,他与一位物理老师就风水学的真伪争执不休。我说:物理学与哲学有一个断层,你们永远不能对接,这件事只有上帝知道。他们惊异地看着我不再争执。
的确,从远古至今人类无法“命运”之谜,哲学家们为了混淆视听,为了蒙混过关,就会给他披上一层迷信色彩;科学家无法解释生活中的邂逅误会和巧合,为了自圆其说,为了蒙混过关,就把责任推给了哲学家。我说,命运是由邂逅、误会和巧合构成的。《飘》中大量的篇幅描写了美国南北战争,就是为斯嘉丽的命运提供了一个坚实而广阔的背景,没有南北战争斯嘉丽就不会出现这些命运的波折,这意在告诉读者:一个人的命运是与他的国家民族命运连在一起的。就如在近代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使偌大的中国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由此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战火焚烧了无数人的美好理想,杀戮泯灭了无数人的人生选择,子弹、刺刀、炮火瞬间就可以把一个命运糟糕的科学家、诗人、富翁。……变为灰烬。
命运主宰者整个世界,一个人从一出生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出身在高官,富翁家庭的孩子可以随心所欲的演绎自己的生活,安排自己的人生;出身在贫困家庭的孩子假如没有命运的眷顾即使努力一生也无法摆脱劳苦的生活。地震、车祸、大火、洪水、病魔无时不刻不在任意地践踏着那些不幸的人们。
凡尔莱特曾是“泰坦尼克号”上的一名女乘务员,她在1912年那次震惊世界的沉没事件中幸存。4年后,她在英国皇家医疗船“不列颠尼克号”上当护士,该船被水雷炸沉,凡尔莱特却再次逃之夭夭。
20__年造成200余人死亡的巴厘岛大爆炸事件中,联合国高级安全顾问罗德尼当时距离爆炸所在地仅数米远;不到10个月后,他在联合国驻巴格达办公室再次遭遇自杀式炸弹袭击,由于爆炸发生数秒前他离开了自己的办公桌,结果没有遭到致命损伤。
斯嘉丽是不幸的但是她又是幸运的,战争改变了她的命运给她造成了不幸,然而在整个人生中他却是幸运的。在她逃离亚特兰大的时候,瑞特不失时机的给她偷来一匹瘦马,在她的生活极度困窘的时候,上帝不失时机的派了一个骑马的小偷给她送来了钞票和金币,在向瑞特借钱受辱时弗兰克又不失时机的出现在她的身边……
由此想到了自己,我出生在大明湖畔的一个四合院内,但是由于“动员家属回乡”的运动,我与母亲回到了故乡。几十年来,经历了无数的生活变故,无一不是命运的安排:假如没有,我过目不忘的脑瓜子有可能升入清华北大;假如没有村里老支书的一句话,我不可能当上民办教师。
后来调回济南市更是有戏剧色彩,当时的人事处长说我不符合政策拒不签字,假如一年内不签就意味着我会失去岗位。但是天无绝人之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下自然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新学期开始人事处长调走,新上任的处长一签了事。假如没有机会,我不可能一次次考学,一次次成功。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你的才智如何,其实就是机遇。
命运就是邂逅,我十分重视生活中的不期而遇,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事既然无意碰在一起就是上天的安排,不可忽视。有一次外出,出租司机神差鬼使地把我拉到了奥体中心,司机恐慌地只道歉,我笑笑说:上天让我到此一游,天意不可违,这是我的福分,在我游览了“东柳西荷”之后,我会感激你的!司机笑着说:大叔你真豁达!生活就是如此,你必须面对这些邂逅。
对待命运的态度无非是两种人:
一种就像是方丹老太太:那就是:“不要喊叫只要笑,时机自然会来到。”她的人生都是这样渡过的,一面笑,一面等待机会,她成了渡过难关的专家了。她说“我们不是小麦,而是荞麦。小麦熟了的时候,因为是干的,不能随风弯曲,风暴一来,就都倒了。荞麦熟了的时候,里面还会有水分,可以弯曲。大风过后,几乎可以和原来一样挺拔。我们不是挺着脖子硬干的那种人。刮大风的时候,我们是柔和顺从的,因为我们知道这样最有利,遇到困难,我们向无法回避的事情低头,而不需要大吵大闹,我们微笑,我们干活,这样来等待时机。等到我们有力量的时候,就把那些垫脚石踢开,这就是渡过难关的窍门。”
一类像思嘉,她说:“我觉得仿佛是在风暴中划一只装载很满的船,勉强保持在水面上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哪里还顾得上那些无关要紧的东西,那些放弃也并不可惜的东西,比如仪态端庄,以及----以及如此类型的东西,我非常害怕船会沉下去,就把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东西——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全扔掉了。”
两种不同的人生哲学可能造成不同的人生结局,当我们下山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收获。平静地对待生活最后收获的就是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这些人生的美德。而对生活迎风而上的人丢弃了这些东西,最后收获的可能就是孤独和寂寞。
我拿这种观点与小蛮交流,她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坚决维护你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这是泰戈尔说的。她是一位小哲学家。
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但是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她一生不停的劳作,充满着善良的爱心,因此活了105岁。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我从他身上看到了《百年孤独》的主题:人生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是与生俱来的,要想战胜它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劳动和爱!亲爱的朋友,我坚信,辛勤地劳动和真诚地去爱,命运必定会眷顾你的!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3
国学,其意有二,原意指古代国最高学府,即国子监或太学。现在国学指中国学术,是相对西方学术而言的一个笼统概念。
国学作为学术名词而存在源于20世纪初,也就是“西学东渐”之风盛行之时,早期的国学研究者(如梁启超、章太炎)等为相对与西学而称我国古典学术为国学,是为了弘扬中国传统文化。
国学之中,其主流为儒家学说,内容包罗万象,中国古代历史、思想、地理、数算、医学等均在其范围内。国学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和中国传统文化划等号,但又不完全是。在更大范围上讲,国学不仅是汉学,还包括中国所有少数民族的文化。但也正因为其包罗万象,所以内容就有精华与糟粕之分,和对待传统文化一样,对待国学也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近年来,国学大热,整个国内刮起一股学国学之风,一些所谓的“国学大师”也就“应运而生”。试想,连季羡林老先生都坚辞“国学大师”的名号,其他小辈又安敢造次。在教育方面,一些学校已经把三字经、弟子规等列入课本,甚至要求学生全文背诵。
在我看来,国学大热是好事,说明国人增强了对文化的归属感。但对于这股热潮却不能盲目跟风。国学内容广博,就其中经典来看,也卷帙浩繁。我们该读什么?怎样去读?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在21世纪这个世界高速发展、我国向社会主义更高阶段迈进的时代,国学之中已经有很多内容不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比如“二十四孝图”宣扬孝道,但内容多为愚孝,是不应该借鉴的。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里写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胜于欧洲,则国胜于欧洲,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所以,国学教育应从小抓起。为什么我国近几十年没有大师级人物?为什么没有产生世界级著作?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文化的底子太薄。中国古人的发明(如祖冲之推算的圆周率、毕升的活字印刷、郭守敬的《授时历》、张衡的地动仪等)都在当时世界上遥遥领先,可见古人之智慧,如能多加学习国学之中经典之作,那么我们后世儿孙为什么不能重塑中华之辉煌?
我国在现今施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所以,课本就是孩子们接触国学的最佳平台。但现在的学生,从小开始就背负了沉重的学习负担,如果在课本之中增加国学经典名段恐怕会给学生带来更大的负担。在我个人的小学、中学生涯中,我记得中小学生除语文课本外,还有一本读本,其中不乏中外名著与国学经典,如能用国学经典替换其中一些篇目,应该是可行的。但从目前情况以及我亲身经历来看,学校学生都未对读本引起重视,以至于编者的心血付之东流。
那么如何从学生抓起,我认为在除读本在一途径外,还应该减少学生学习英语的时间用以学国学。我国现行的英语教育不得不说很是失败,学生只是一味地背单词、学语法,而日常口语却不能流利说出,英语学习仅仅停留在书面上。为什么现在出现了很多的英语培训机构,那正是因为学校教育的失败,学生才不得不花费额外的时间与金钱去那些英语培训机构学习。众所周知,孔子学院近年来在海外盛行,孔子学院正是向外国人讲授以儒家为中心的国学经典。看着越来越多的老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能背诵唐诗宋词,而有的中国人尚且不能达到,我不禁为之感叹。而中国的孩子,却深陷英语学习的迷茫之中。文化开放不是一味地学习外来文化,学习外来文化的基础是先巩固民族文化之基石。近来韩国人大肆叫嚣“端午节”、“清明节”是韩国人的传统节日,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请。国人闻之为其愤怒,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反映中国人对文化的保护意识不够,韩国才会有机可乘。
那么,我们应该读什么国学经典?怎么读?我认为对于成人而言,经史子集之中篇目,皆可读来,开卷有益。而对于孩子来说,应择优入取,这也需要教育家费点脑子,从国学中选取适合孩子们学习的经典之作。
关于怎么读。目前在百家讲坛栏目盛行之后,一些专家、学着纷纷著书立说,大谈自己对一些名著的心得体会,于丹就发表了《论语心得》、《庄子心得》等,但是我并不建议人们抛弃原著,直接去读这类书籍。在初读之时,仍应忠于原著。人们常说“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那么也可以有一千个孔子、一千个庄子,一千个孙悟空、一千个林黛玉。由于先入为主的思想,人们在看了别人对名作的心得体会之后,自己也觉得有同感,这样就少了争辩、少了交流、少了百花齐放、少了百家争鸣。因此,读经典要先读原著,如有不懂之处,可查阅字典等工具,或者相互讨论,再或者请教老师,最后,在自己有了一定的理解之下,去一些关于别人心得体会的书。这样,经典才更会耐人寻味,就像璞玉,只有经过打磨才会更具光泽。
国学之中有许多精华之所在,我们应该积极探索其中之智慧,以扬我中华之文化,让中华民族于世界之林永存。
赋诗一首歌中华文明:盘古一分天地开,三皇五帝分至来。殷商铭文青铜刻,文王占卜兽甲传。春秋孔孟儒经作,战国孙氏兵法成。秦王一统经典逝,万卷经典皆作尘。西汉文章两司马,东汉歌赋父子曹。陶潜归隐晋桃源,郦元游历三峡岸。唐时明月太白诗,宋时江水东坡词。元代尚有小曲在,清代唯有容若存。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4
休息的时候,读完日本作家村上春树的长篇小说《挪威的森林》,几年前就听文友们谈起过这本书和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不是太喜欢村上,村上抑郁得厉害,我同样也偶尔抑郁,不愿意自己抑郁得厉害,所以就尽量避免阅读那些孤独一类的文字。过了春节,去成都图书批发市场转,挑选了两本工笔牡丹和荷花的画册,看见老哥挑选了余华老师的文集,这时,我的目光正巧就落在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因此,突然有了想阅读他的想法。买回来放下并没有想要迫不及待的看,手里还有那曲文化局的洛扎老师让我修改校对的书稿,每天不能坐太久了,坐久了脊背痛。起身来,就顺手拿起《挪威的森林》,——我就是这样把这本书看完的。有一些不得不记下一些感受,把自己粗浅的种.种感受写出来,算是读后感吧。虽然现在日本人有点看不起中国人,说不定日本人连中国的文学也是不屑一顾都有可能呢,日本人城府太深,日本人经历的太多。
如果这是中国的作者写的书,绝对没有哪个出版社敢出版。——太不阳光了嘛!太没有正能量了嘛!有些人永远都不会有正能量的。读了这本书,我不得不佩服作者的真实,只有一个真实的作者才可以写出这样的书和书里面如此颓废如此真诚的大学生。书的开始就写一口隐藏在草地里的井,那隐藏着的井是一个年轻女子意识里充满危险的地方,是个生命的陷阱。可以说这是一本很自闭的书,没有过多的去叙写那个时代的背景,只写自己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在村上的笔下,看似泼辣的绿子的生活却有那么多了不如意,看似温柔的直子却是一个精神病患者,看似连皱纹都笑起来美丽的玲子,受过的伤害竟然那么严重。不知道是先怜悯这些女子,还是先怜悯那个渡边君和自杀了的木月。村上对人物的刻画上,给了我内心很大的震撼。因为曾有人对我描述说这本书很黄,我感觉这并不是文字阅读上的感觉,而是文字激发了很多作者那个不为人知的泛黄的想法。从别人觉得的黄里,我阅读到是青春的迷茫和绝望,那个地域的年轻人,在那个特定时期的几个大学生的爱情、友情和性纠结,在友谊的遮掩之下相互吸引糜烂,后来是在生活的痛苦之中冲突挣扎,让读者不得不继续阅读的情节此起彼伏,这些情节里无不充斥着忧郁、痛苦的挣扎和孤注一郑的解脱。一个个不正常的人,不正常的心理,在不正常的生活中终于从不成熟走向成熟,——一个年轻人身不由己随波逐流的大学生活跟着也就结束。究竟是那个时代不正常?还是这些年轻的生命不正常?——渡边君害怕听见那首《挪威的森林》的曲子。
人为什么要活着?为了爱情而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为了等待(希望)而活着?
男主角渡边不止一次的把自己向往的真爱的程度描写成象在春天的绒绿里和可爱的小熊打滚,一个大男孩很纯真浪漫的情愫。男人对于性的态度和女人往往大相径庭,永泽可以借以消遣,甚至近于病态的寻欢作乐,渡边也一样,只不过他把性和爱分开了,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性的爱和无性的爱。他憋不住的时候想着远在精神病院的直子的身子借以完成宣泄。但是,绿子让渡边可以想着她一边宣泄,渡边甚至告诉绿子,自己只有想着直子才可以,想着其她女子不可以把憋在身体里的东西宣泄出来。我比较喜欢绿子这个人物。绿子在渡边在这里拥有确实的性和允诺的爱,她的坚强和果敢的性格,她对生活的无所畏惧,她的朴实的真性情给她带来了看似还在等待着的结局。从绿子身上使我感觉生活中有很多时候,幸福要依靠自己去争取。
怎么去形容这样一个叫渡边的男孩子呢?这绝不是用一个“黄”或者是“污秽”就说得清的。如果说《挪威的林》充满污秽的话,那么,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道德里《红楼梦》这本书是不是更加污秽不堪,既然污秽不堪,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村上描述的是年轻生命无法回避的痛苦失去和无奈接受的现实生活。谁的青春都是从烦恼与失落中度过的。
结尾是渡边与玲子无爱的性而结束。玲子在渡边这里得到了友情和性。因为玲子这个人到中年的女子从没有奢望渡边的爱情,她知道渡边的爱情已经随着直子的自杀而消失。所以,书的结尾是离开精神疗养院的玲子获得了一份不完整的幸福。其实,任何一个人有那么一个时期精神都要经历困惑和扭曲,她们自己把自己束缚在一个逃不出的空间里,或者是她们家人强制性的把她们关进一个不正常的空间里,或者是现实的一些约束把人们的精神关在一个逃不脱的空间里。直子最终就死在了自我的精神折磨中,对于她来说,死才能解脱;玲子是个历尽生活沧桑看破红尘超凡脱俗的女子,她已经可以坦然面对生活了。
人性之中本来就充斥着这些残酷的内容。写这句话的时候,不禁使我想起阅读过的另外那些书,想起《一个世纪的忏悔》,想起《德伯家的苔丝》,想起《肖申克的救赎》,想起《百年孤独》。这些书的主题都沉重,都是既荒诞又悲伤。单纯的愿望开始,悲剧的结局终了。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5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智利诗人聂鲁达对人性的思考,委内瑞拉文学家卡斯帕斯对自然和谐美德赞叹,都曾深深地感染过人们。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6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征,而且概括了当时整个中国人的某些人性弱点,揭示了国民的劣根性。无论从艺术概括的深度和广度来说,阿q这一形象都是高居于中国现代文学的一切形象之上的。另一方面,其塑造形象的方法也是相当高明的,其精当的环境描绘,精彩的对话描写,深刻逼真的心理表现,冷峻峭拔、含蓄精练又饱含讽刺的语言都让人赞叹。可以说,《阿q正传》已经成为后人难以逾越的一座高峰,它的很多方面都是今人学习的一个典范。
但是,就像光芒四射的太阳也难免有黑子一样,《阿q正传》也不是白璧无暇,在它第九章《大团圆》的最后写阿q临刑前看到众看客的眼光的一段心理描绘,在艺术上就存在明显的硬伤。
当阿q看到那些等着为杀人喝彩的人们,作者这样写到:“这刹那中,他的思想又仿佛旋风似的在脑里一回旋了。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饿狼,永是不近不远的跟定他,要吃他的肉。他那时吓得几乎要死,幸而手里有一柄斫柴刀,才得仗这壮了胆,支持到未庄;可是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会他又看见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要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远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
对于看客,鲁迅是铭心刻骨、深恶痛绝的。在日本学医时看幻灯片,看到外国人杀中国人,而其他中国人在围观,脸上现出麻木的神情,那一镜头极大的刺激了鲁迅,并在他心里定格,他认为,“凡是愚弱的国民,无论体格如何健全茁壮,都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而自己的第一要做,就在于医治他们的灵魂,从此弃医从文,为改造国民性而奋斗。对于看客内心的阴暗丑陋鲁迅在多篇作品中都有揭露和抨击,在《药》中写华老栓去买人血馒头时,那些看客的丑态是:三三两两聚集,又围成半圆,脖颈伸得很长,仿佛多鸭,被无形的手提着了似的;在《祝福》中作者写人们的那种生了蛆的同情是,跟着祥林嫂围观祥林嫂来一遍一遍地听她阿毛的悲惨故事;在小说《示众》里,鲁迅用整篇小说来揭示看客内心的阴暗;在《阿q正传》的前文写阿q的丑陋是,从城里回来向别人大谈其杀革命党的见闻,嘴里还津津乐道着“杀头,好看!好看!”在其杂文中也有多处对这种看热闹看杀头的癖好的批判。这里鲁迅再一次用尖锐犀利的语言,穿透了看客的皮肉,活画出看客的灵魂。这样描绘的确使文章更具批判力量,使作品的主题更加深刻。但这段描绘虽然在思想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艺术上却是失败的,它不符合艺术的真实。
一、以阿q的精神境界,他是不会有这样的思想的。阿q是个充满精神胜利的善于自欺欺人的麻木又糊涂的小百姓。以前且不说,就是在决定自己生死的画供时,尚且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懵懵懂懂地立志要画得圆,直到走向刑场,他也没能像窦娥一样觉醒,只是自欺欺人的高叫着“再过二十年又是一个”,连对这个害他至死的社会的最起码的痛恨都没有。阿q太可悲、太可怜了。可悲又可怜的阿q怎么会突然产生了深刻的思想,对看客产生了入木三分的认识呢?阿q不也曾是一个看客吗?不要说阿q,即使是能对当时社会的黑暗有一定认识的比较清醒的知识分子,又有几人能认识到看客内心的丑陋与阴暗呢?这段描写显然不符合阿q思想的真实,是作者鲁迅写到这里再也忍无可忍,于是将笔锋一转,借阿q的联想对看客极尽揭露与鞭挞,是作者用自己的思想代替了阿q的思想,这显然是文学创作的大忌,在艺术上是失败的。
二、即便阿q有这样深刻的思想,即便这种联想的内容对于阿q来说是合理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一个走向刑场就要被枪决的人,也决不会再在内心对看客表现出那样的痛彻骨髓的憎恨。他可能会痛恨冤枉自己的所谓革命党;可能依然记恨假洋鬼子不准自己革命以至于落到今天的结局;可能怕让王胡小d辈知道了笑话;也可能自欺欺人地想,未庄谁敢犯杀头的罪,我阿q就敢了,于是就心满意足地走向死地;当然更可能什么都不想,而只是死前的恐惧。总之,无论如何,在临死前的最后时刻,他是不会单单联想到看客怎么样的。作者这样描写在艺术上也是失真的。
也许这一切作者都知道,但写到这里,作者对看客的憎恶已经难以用理性来控制,也别讲阿q有没有这么深刻的思想,也别讲在此刻有没有可能去作如此联想,反正即使犯忌,即使做出艺术的牺牲,也要把自己锋利的匕首投枪掷向看客了。也许在这里作者已没法解决思想和艺术的冲突,只好舍艺术而求思想了。尽管《阿q正传》存在这样的艺术缺憾,但我们还是能够理解作者的良苦用心的。再说,毕竟瑕不掩瑜,即便如此,《阿q正传》仍不失为我国现代文学上最优秀的小说之一。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7
利用国庆长假,老戴回了一敞福建老家,主要是探望老母,希望在她的有生之年能够多陪老人家一会。要说“孝”老戴也称不上,至少长期不在老人的身边,心有余而力不足。感谢在老家的兄弟姐妹为老人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有了他们无微不至的照料,才有了在外工作的子女安心工作的条件!
我的老家在福建相对较偏僻的小城,当地的经济不算好,但也不算太差。至少从房价来说已接近内地二三线城市的水平,普通的商品房价达到了六、七千元的水平,而平均工资收入却只有3000元左右。然而普通住房的租赁市场却很一般,回报率极低。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大概就是600-800元每月的租金,租金回报率不到2%。说明内陆的房价泡沫并不小,如果从租金回报率来分析甚至超过了沿海城市,也超过了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但当地的房价并未从此歇脚,仍在快速的上涨,与一线城市房价扛不住的情况完全相反。不过老戴以为,这很正常,“龙头朝下,龙身不动,龙尾翘起”------不正是整条龙要向下俯冲的景象?
老家的经济发展速度还是不错的,号称每年可排在全省的前十名,嘿嘿,底子簿的反而在速度上有优势了。当然,各地都在设法招商引资。据老戴了解,福建有个小县城居然搞了一个超大的工业区,如果该开发区全部投入使用,大概需工人30万。而此县总人口也不过40万!政府的意思是想吸引外地打工者过来。但老戴以为,一个没有任何优势的小县城如何能够吸引外地打工者呢?而最新的信息是,这个开发区因县财政紧张最近快停工了。老板要求开发区支付工程款,但政府却无钱支付。这样的开发区并非个别,在内陆许多城镇均有。只是像这个县搞的规模实在有点离谱。
长假期间也有机会与同学、朋友见面聊天,也了解了一些民间信贷的情况。应该说民间信贷现象非常普遍。我的一位朋友是搞土建的,他说自己也经常借高利贷,只是利率相对于温州低了许多,大概在1.7分左右。而资金是通过一家大型建筑企业融资来的,这家建筑公司是以1.4-1.5分的利率借来的。但其贷款主要用于工程投标,在实际建设过程很少贷款。但也有出问题的!一家效益相当不错的事业单位,早年就有民间信贷之风,单位的许多人都将钱借给了单位的一位员工,该员工的老公在当地有多家企业,开了酒楼,号称资产几千万。因此大家都相信她。然而,就在前二个月,该员工及其老公跑了!结果发现,仅这家单位的人借给她的钱就超过千万了。呵呵,原来所谓的千万身家都是其它人给她们家堆越来的。老戴以为,民间信贷的火爆根源在国家贷款利率过低,长期的负利率使得居民投资被迫转向了利率几倍于政府利率的民间信贷市场。而近几年只涨不跌的高价也促成了即使以这样的高利率贷款投资于房市也照样能够获得可观的利润。
然而,房地产价格的泡沫必然是要爆裂的,只是时间的问题。所谓的中国人多地少因此房价会持续上涨无非是炒作者托辞,根本经不起推敲的。要说人多地少,试着与邻居日本比一比吧!人均用地比中国更少的日本,当年也是这样炒高了房价,最终泡沫还是爆裂了。
说到房地产,不得不再说一件事情。现在的廉房分配实在宽松,那些从农村到城市打工的家庭也可轻松的获得廉租房。原租住我家的一对打工夫妻今年分到了一套廉租房。据老戴了解,他们从农村到城里打工都不到5年,开始是想着为了孩子在条件相对较好的学校上学因此到城里租房,男的自己买了车跑运输,女的从工厂揽了些手工活在家里干,标准的说都不是纳税人。但就这样的条件也分配到了住房。结果小二口搬走了,当然因为小孩要上学,我家的房子还照样租着,由其长辈照看。从这种情况推测,未来农村进城的人基本不需要再租房的,将来城里的房子租给谁呢?
如果说城市有交通拥堵的烦恼,现在小城镇也有了交通拥堵现象了。汽车满街跑,更多的不是真正有需要,而是面子。有位朋友,家就在单位旁不到100米,却也每天开车到单位上班。这样的现象让老戴对石化双雄的经营业绩未来充满信心,但也对自己将来能否HOLD住更高价的油价没了底气
国庆期间“佳”宝到温州考察,让老戴既看到问题也看到了希望。很多人问老戴对后市怎么看?老戴的回答是:看政策。看政策就是看政策如何改变。
政策不改变就没希望!按原来的模式改变更没希望!!只有彻底的改革即完全改变以GDP为发展目标的经济发展模式才有希望!!!
关注民生、回归民生需求的发展才是正道。若能够看到这样的改变,则后市必然前景光明!!!
至于选股,老戴以为目前还是选择退可守、进可攻的可转债更为合适。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8
每样事物都有两面性,有阳光的一面,同样也有阴暗脆弱的一面,一个人如果没有孤独、寂寞这些东西,那么就相当于植物没有土壤,缺少了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初次看这本书,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得思绪混乱,清晰的是整个布恩蒂亚家族的性格,就如这本书的题目一样,“孤独”好像成为了整本书与所有人物的一种基调。整个布恩蒂亚家族,都是不会表达情感的人,他们有的沉默寡言,可以整日不与人说话,有的只执着于一个目标疯狂地表达,并不考虑到彼此的感受。他们渐渐地使得整个家族与世隔绝,疯狂致死。
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虽然他们孤僻,但他们却有着坚毅的眼光,不经意言败的态度,可以用他们独特的魅力来吸引体态美丽、性格丰满的女性。
为了对抗这种孤独的画面,家族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作了许多努力,但孩子们却不可避免地走向孤独的深渊,最后她仍无法战胜这种孤独,遗憾终死。可以说,这一种孤独应该是一种共性,可以从表面折射出这个社会的深层次;这一种孤独深入了这片土地以及土地上的人们。
本书可以说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拉美土地上发生的种种事情的变迁:科技的发展,城市文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住民的反抗斗争以至于最后安于命运的安排,从头到尾,从每一个细节,既有着孤独的基调,又不失言语间的写实性,让人好像置身于作者所创造的情境里面,读来津津有味。
在书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套对抗孤独的方法,或是参加革命,或是远航,或是暴饮暴食挥霍无度,或是终其一生沉溺于情欲,有些甚至听起来就很疯狂。这些看似枯燥的条列式的方法,作者却把它们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故事里,极端却真实地表现了人性,表现了整个家族的特性。
家族中的许多女性,最后也跟随着成为了疯狂的人。除了之前提到的第一个女性乌苏娜以及最后出现的阿玛兰塔乌苏娜,她们一直保持着乐观坚强的信念,而不是被卷入混乱的生活中。前前后后出现了不少牵扯到这个家族的女性,她们的改变究其根本还是两种不断循环的男性性格:奥雷连诺和霍阿华蒂奥。
他们的循环推动着整个故事,并且使得整个家族的命运充满了魔化色彩。从创立小镇,经历许多循环与波折后,又从同一个地方终结。就像绕了一个圈,最后还是回到原点。整个家族的这种循环,同样也是整本书里最吸引人的地方。
说到孤独,其实不仅仅是这本书,孤独在生活中应该是无所不在的,不管外表多么开朗的人都会有孤独的时候,只是每个人处理孤独的方式不同。孤独就是生命的一部分,有的人想抵抗,但却不能让它完全消失。生活在现代都市里,在每天的灯红酒绿、喧嚣繁华之后,人们总会在某一时刻感受到一种难以抗拒的孤独。
无论怎样借由其它的活动来抗拒逃避,无论是《百年孤独》里面那些极端或疯狂的方式,或是转换成现实生活中,游戏也好,电视也好,钱也好,楼盘也好:各种各样的方式,虽然充实了我们的生活,但我们渐渐也从这每天重复的形式中找不到那种感觉,或者说是找不到真实的自己。
有时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很孤独,看着别人能拿到好成绩在自己面前笑得开怀时,当别人诉说着和父母在假期的种种趣事时,即使近在耳边,在眼前,却好像离自己很远,不能像他们一样,所以很孤独。而既然这种孤独不能避免,为何不尝试着去享受它呢?《百年孤独》里家族的人们不停地想抵抗孤独,最后仍体力不支,被孤独埋葬。这样的结局谁也不想要。
流淌了百年的历史,最后仍被孤独侵蚀。孤独无法遗忘,不会随时间流逝而消失,不会因有人陪伴而隐去。若是换一种方式,尝试着独自完成一些事,以一种骄傲的姿态俯视它,反正到最后总要有一个人的时候,不如独自适应社会中的一切,独自承担责任,找到那种适应孤独的感觉,不就不用害怕了吗?
孤独并不一定是负面的,它有时更是一种动力,让我们用于体验人生,勇于面对一个人时挫败的感觉。如果说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们认清自己,孤独时就像是我们与自己的对话,能够听清自己的心,能够在繁华之中有那么一刻的清静,好像全世界只剩下自己心跳的声音,这样我们便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心境。孤独使得一个人完善,更加有深度与厚度。享受孤独,享受与自己对话的每一秒钟,为自己留一方空间。
孤独不可避免,不如把它看成一个朋友,一个能够让我们时刻认清自己的朋友,足够用一生去珍惜,珍惜能与它共处的每一寸时光。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29
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0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
张爱玲,她创造一个奇异的末世世界,里面有关于家族与民族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是错综复杂不讲理的过去。家传的首饰,出嫁时的花袄,言说是沧海桑田,浮生若梦的历史谶语;有阴阳交界的过缘上,感受着历史隧道里古墓式的清凉,嘘眯着眼睛看阳光,却走不进这光芒里去。华丽而苍凉的感觉,华丽而衰败的布景,这是挽歌里的末世。
每一朵花都逃脱不了凋谢的命运,花开了,花落了,不过是一次又一次重复的轮回,不同的人迈着一样的步子,一样一样的。许多人就这么站在幸福的门外,进不来,或许根本就没人进去过。每个人都觉得别人走进了幸福的城门,自己却进不去,费尽心机后的绝望开始演变成嫉妒,排斥,破坏,干扰。然而这样只能让自己更远离快乐,远离幸福。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快乐,快乐是打开幸福城门的钥匙。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把,可是太多得人都只盯住了别人拿到的,却忘记的自己的钥匙就在脚下,别人拿到的只是自己的。
忘记了,错过了,然后就永远失去了。 像七巧。可怜得没人可怜。当所有的人夹着尾巴指责一个人的时候,我都想帮她说句话。所有的人都攻击一个人把所有的罪恶符号标给一个人的时候,我看着听着都不自在。我想说谁都不是当事人,任何人都没有抨击指责别人的权利,许多难言的苦衷他人都不会真正的懂得,就像自己也经常埋怨没人理解自己一样。
七巧,快乐的长大,扭曲的生活,痛苦的死去。她落着泪像枯枝一样的折断离去,不知道有没有打动恨透她的人。然后女儿长安又嫁了个不爱的人。我想故事又可以像花一样的轮回了,不知道循环多少次,循环多少次才可以结束。挣扎了一生,痛了一世,不也就这个样子吗?
如果说现实和虚幻有一条界限的话,那么人总是生活在现实的这一边,而将自己的所有梦想寄托在虚幻的另一边,当现实的破碎带走了虚幻,一个人的痛苦就开始了,像刺破的伤口,从伤口一直绵延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
“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丢了半条命。”也许是因为儒家思想在历代文人思想中打下的那个烙印,在中国文学中,血缘亲情成为了一种歌颂不尽的咏叹调,父慈母爱,手足情深也成了文字中长盛不衰的主题。很少有人怀疑过它的真实性。然而,文学长期以来所建构的美好亲情却在张爱玲荒凉的笔下轰然倒塌。亲子关系被还原为普通的人与人的关系,仍然逃脱不了人与人之间的自私、虚伪、冷酷———这是张爱玲对人性的近乎苛刻的独特理解。
《金锁记》中,正值青春年华的曹七巧被一心只想“钱”的哥哥卖给官宦家的残废公子,七巧嫁入姜家后,没落的姜家已失去政权带给他们的荣耀,惟一能记载他们辉煌的只剩下钱,七巧在姜家独打天下,深深体会到金钱的至关重要,出身低微的自卑与“正室奶奶”的虚名又从两个方面刺激了她的金钱欲,于是她的人格开始扭曲。
七巧一辈子想的是钱,念的是钱,为了钱,她忍受了在姜家的种.种磨难。当一切幻想都只能仅仅集中到“金钱”上时,金钱欲就成为吞食自己的可怕力量。她用一世的牺牲换来了一笔金钱,她要完全占有它们,容不得别人的窥视,包括自己的子女。为此,她从中作梗,毁掉了儿子和女儿的婚姻,也毁掉了她们的幸福。
在这篇荒凉的小说世界里,张爱玲向我们展示了令人心颤的金钱利剑斩断血缘亲情的魔力。我们已经习惯于理解亲情中不掺杂任何成分的纯洁性,习惯于理解父母与子女间崇高的牺牲精神,从未想过这一观念的认定是来自于普遍的现实还是来自于人们追求的理想,或者它只存在于现实中的一部分人之中,进而成为人们共同的理想。
总而言之,张爱玲是文艺园地里一棵枝繁顺茂,摇曳多姿的树,她把枝叶大大地撑开,尽力伸向不可知的远方.也许这是因为时代造就人吧,张爱玲和她笔下的人物都处于一个不平静的时代与生活之中,旧时代在崩溃,旧家庭在瓦解,平静而安定的生活已经被打破,经济处于困顿中,至少没有了先前的肆意,于是血缘亲情才丧失了它应有的纯洁性。张爱玲的小说给我们很多人生意义上的深层次思考。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1
老舍,《茶馆》,无可复加的戏剧杰作。读过很多遍,也看过电影,有人称它为三个黑暗时代的送葬曲,揭露了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而那张挂在茶馆里的“莫谈国事”的大字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招牌在掌着市侩百姓的嘴,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上台的人物所发生的故事,无论悲喜,只要追溯一下因为所以,总是那档子破国事,万花筒也好,西洋镜也罢,茶馆就是如此一个社会矛盾集中的体现,跑不了。
至于剧情的再现此处就不表了,王利发刘麻子等一摞人物已经随着这部经典作品一遍又一遍的被阅读被再现深深扎根于读者的心中,我看来,《茶馆》的大范围传播有两个原因。一方面,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与作者蜚声海内外的名望互为表里有着互相宣传的意味,另一方面,《茶馆》通俗易懂的语言也在传播上提供了客观性的便利,就像读完《水浒传》总能说上句“贼厮鸟”,连我不喜读书的朋友看完《茶馆》也能津津乐道几句:“屌!揍他个小舅子!”
这几句随不登大雅之堂,然而颇具江湖之风市井之气,作品中常含有这类平易近人的词语,自然能较为简易地被大部分读者所接受和认识。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_,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虽然《茶馆》并没有展示出太浓厚的作者的政治立场,但是它所展现的阶级矛盾,社会矛盾,依然可作为我们政府部门管理工作时候现在值得借鉴参考的案例,宋恩子吴祥子这类仗权鱼肉的恶霸现在有没有?唐铁嘴这样的封建余毒清没清?说不好,也不能乱说,然而我们理论上可以开诚布公地去谈,因为现在这可是人民内部矛盾。至于管理的效果如何,那也不妨留心一些坊间有没有大傻杨这样打竹板的调侃世事的段子,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爱恨情仇皆故事,止不定调研出个猛料,百姓的生活也就能更太平些了。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2
把安娜逼死的是整个上流社会而绝非卡列宁一个人。安娜的不贞,在上流社会本是不足为奇的。不同的是,她们能“单纯地甚至快活地”过双重甚至多重的“爱情”生活,而感情真诚、严肃认真的安娜只能“从悲剧的方面”去看这种生活,感到虚伪,可耻,无法忍受。培脱西怂恿渥伦斯基追求安娜,渥伦斯基的母亲也赞许儿子在安娜身上取得的成功,但是当她们看到这并非一场社交界司空见惯的风流韵事,而是认真的爱情时,立刻视为大逆不道。安娜不见容于上流社会,不是由于她的“红杏出墙”,而是由于她竟敢公开这种爱情,公然对贵族社会虚伪的道德观念挑战,在这个社会里,伪善的莉蒂亚自诩为“社会的良心”,淫荡无耻的培脱西们竟是这个社会的“精华的精华”,虚妄无能的卡列宁是整个社会的“支柱”,这样的社会不可能给予安娜正当的生活要求的肯定与人格尊严的承认。安娜悲剧的根源便在这罪恶的社会。
安娜自身性格的矛盾是悲剧内在因素。
一方面,安娜是勇敢的,她始终不悔自己选择的道路:“假使一切要从头再来,也还是会一样的。”她鄙视那班贵族男女堕落虚伪的生活,在剧院里她向整个社交界抬起了高傲的惊人美丽的头。
另一方面,安娜性格自身便有着不可弥补的局限性,面对社会,她勇敢地挑明自己对自由爱情与独立的要求。她变成了攀扶在渥伦斯基这棵树上的一条青藤,树倒藤亡。渥伦斯基成了她生活中和全部意义,一旦失去他的爱,她的生命便不可挽回地灰飞烟灭。她渴望渥伦斯基尊重她的感情,把她当作朋友和知已,而非情妇。但她没有意识到更不知如何才能争取到这种平等与恒久的爱情,她像一只迷途的羔羊,一切都被操纵在渥伦斯基的手里,甚至在每一次口角之后都吓得浑身发抖。
她内心永无休止的矛盾与痛苦源于她对生活对自己目前处境的迷惘与恐惧,她的生活,她的信仰和她的追求都找不到一个平衡的支点,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她本能地反抗一切,又本能地忍受着一切的冲击。
她爱得愈深便愈没有安全感。到了最后,她甚至被迫使用一般上流妇女使用的靠姿色与服装去吸引渥伦斯基的视线。企图牵住他日益冷淡的爱情。
愈是临近悲剧的结局,安娜的内心矛盾冲突就愈是复杂,深刻,尖锐。她一会儿恨得那么深沉,一会儿又爱得那么热烈;一会儿她表现得那么坚强勇敢,一会儿又显得那么软弱怯懦;一会儿她觉得自己有一千个理由值得骄傲,一会儿又感到自己屈辱卑下;一会儿她期待得那么殷切,一会儿又失望得那么可怜;一会儿充满了生的欢乐,一会儿又幻想着死的恐怖——她的内心永远充满了惊涛骇浪,她爱得那样深切,却又爱得那样痛苦。她觉得自己酿造了一切罪过,又觉得一切罪过吞筮了她!如此一个丰满凸出、鲜明生动的形象,成了作家笔下一种永远惊人的艺术力量。
安娜的矛盾还在于母爱与情爱之间的取舍抉择,她一生只爱两个人——谢辽沙与阿克历赛,她对杜丽说:“我只爱这两个人,但是难以两全,我不能兼而有之,但那却是我唯一的希望。”邂逅渥伦斯基之前,她把所有的爱都倾注在儿子谢辽沙的身上,儿子曾经是她生活的全部意义,她全身心地爱着谢辽沙,甚至连离开他一刻都不行。爱情与母爱乃是一个女子正当的生活权利,冷酷无情的社会却把它们分裂并对立起来,作为陷害安娜的工具,逼她走上悲剧的绝路。
爱情的幻灭是悲剧的直接原因。为了爱情,安娜几乎牺牲了一切,换来的结局却是失望与憎恨。安娜企图通过爱情摆脱“虚伪与欺骗”的上流社会,渥伦斯基却使她陷入了另一个新的更虚伪更欺骗的处境中,他以自己的方式显露了贵族资产阶级的虚伪,自私与冷酷无情,这个罪恶的社会就是通过他,最后把安娜逼上悲剧的绝境。如果说安娜从前在跟卡列宁的关系上犯了一个可怕的错误,那么现在,她在与渥伦斯基的关系上却犯了一个更大的错误。她对渥伦斯基估计过高,期望过大。她以为他能带她逃离“虚伪与欺骗”的社会,可是她不可挽回地错了,他带给她的永无止境的痛苦矛盾与恐惧,远远超过他带给她的生之欲望与欢乐。他的爱情消失后,安娜便被逼上了悲剧的绝境,她控诉这一切:“全是虚伪,全是谎话,全是欺骗,全是罪恶!”……
安娜的悲剧命运体现了生活自身的逻辑,同时揭发和控诉了沙皇俄国特别是它的上流社会的腐败和黑暗。作家以令人信服的艺术力量表现了安娜的死是安娜的必然结局。她被逼上绝路,是社会的罪过;她的死,更是对黑暗社会的一个反抗,她对自由爱情的追求,对真挚诚恳的向往,对自身人格解放的渴求,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特别是在今天追求个性解放的时代,这种悲剧给我们的启示,更是深远而恒久的。
国庆读书心得感想2000字 篇33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这是我读过的最好小说的其中一本。安娜·卡列尼娜,这个美丽而又孤独的灵魂,在无尽的遗憾之中香消玉殒。
安娜是一个资质优美,有很高文化教养的贵族女子,在俄国贵族资产阶级社会里,她像芜草丛中的奇葩,她不是一般的美,而是惊人的美,她的聪慧典雅质朴活跃,她的单纯沉静从容高贵,使得她在各种场合下出现都是美艳绝伦的。
对安娜一直怀有成见的列文,都为她的美为她的丰富活跃的精神世界所吸引,她在瞬间由悠闲恬静而又显得那么优美端庄突然变为好奇,气愤和傲慢的神情,她的美貌,聪慧和良好的教养,都深深打动了他,使他不由得在心里赞叹道:“这是怎样一个女人!”“一个多么可爱,出色,惹人爱怜的女人!”“这个活人身上带着一种动人心魄的风度。”短暂的会面,便使列文依依不舍地离安娜而去时,他“又望了望那幅画像和她的姿影,他感到对她发生了一种连他自己都觉得惊讶的一往情深的怜惜的心情。”
安娜的美不仅溢于言表,更富于内心,她心地善良,单纯自然,感情热烈真挚,对不幸的人怀着深厚的同情,她对受了欺骗的杜丽表现了无限的关切,温柔,真挚,善良和友爱的感情,如此一位优美的女性,他所追求的不过是真挚的爱情与母爱,可她的追求由一开始便注定了无尽的悲剧结局。
我们企盼着幸福有一天会来到身边。它会伴随着我们,直至我们生命的结束。人都是为希望而活,因为有了希望,人才有生活的勇气。
而爱情,最绚烂的花朵,人生最美好的礼物,最大的快乐和最大的幸福最终将安娜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如同飞蛾扑向野火,注定这场爱情要将她毁灭。
这是个被压抑的充满勃勃生气的女人,安娜因为羡慕光明,爱上了外表俊美,内心空虚的弗伦斯基。对爱情,对幸福的无限渴望是她忘却了一切烦恼和恐惧,在幻想之中只为了爱情而活。而一种虚妄的狂热也笼罩了弗伦斯基,他对安娜一见钟情,沉迷于她的美丽和独特气质,但更为重要的是,他与安娜的特殊关系带给他有一种征服感,荣辱感。这种虚荣之心决定了他对安娜的爱情十分肤浅。
而安娜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新的生活中,弗龙斯基对她来说,就是她所有的希望和寄托,就是她的一切。这种纯洁无暇的爱使弗伦斯基自惭形秽,推动着他不得不重新认识与安娜的关系,对自己的肤浅和轻率表示自责,并在精神上强迫自己进一步爱这个女人。 被爱是一种多么了不起的幸福,而快乐始终赠与那些无私的爱者。
可是,“水满则溢,说盈则亏”,这个世界从来只有更美,而没有最美。而最靠近完美的一刻,就是最容易走向相反的时刻。
始终靠幻想活着的人终会有幻灭的一天。
安娜和弗伦斯基的爱情如同燎原之火,熊熊燃烧起来,情感完全控制了理智。 安娜想起了家庭和道德,弗龙斯基想起了责任和义务。
道家说,无为而为,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当在爱的纯洁之中涂抹上其它色彩的时候,这种爱就不再是完美的了。但此中没有是非之分,没有对错之分,只有理智和情感不懈的抗争。
安娜是另外一个人的妻子,是一个孩子的母亲,是社会希望她恪守道德的人。在爱情的对面,
是长期的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这种大众意志有时表现为道德,有时表现为法律。
极度的矛盾使安娜忍受着巨大的煎熬,在理智与情感面前难以适从。爱情的力量使她几度冲破世俗的藩篱,去寻求属于自己的幸福,但自私感和罪恶感立即来到她的身边,使她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楚。
而弗龙斯基是一个始终属于世俗的人,他没有勇气与他过去的世界完全断绝,他无力反抗来反对这种宗教情结和大众意志,也就无法帮助安娜摆脱极度危险的精神危机。弗伦斯基和安娜的灵魂属于两个不同的精神世界。他们虽然一见钟情,但他们貌合神离,相距遥遥,根本不可能融合在一起。当安娜孤独无助的时候,弗龙斯基选择了逃避,他想要回到他以前的那种花花世界里。
安娜的感觉是敏锐而正确的,弗龙斯基在精神上已经抛弃了安娜,却因为良心和责任不敢这样去做。
对生活和理想彻底失望的安娜选择了自杀。她生活在巨大的压力之中,已承受太多的悲哀与不幸。她需要身体的无痛苦和灵魂的无干扰。她用她的方式寻求到心灵的完全宁静。安娜最终没有与现实妥协,她是一个非常勇敢的女人。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安娜轻柔弱的身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人是如此脆弱。 人真正脆弱的不是肉体,而是人的灵魂。
很难说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能够容纳安娜这样的女人,我们都企盼着理解、宽容、仁慈,我们都希望我们的世界和平、安宁、充满人性。但悲剧总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发生。
如果我们不能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能宣扬纯洁的生活,我们的世界不知将会走向何方。当邪恶在社会中横行的时候,纯洁和高尚的东西反而显得愚昧可笑。这是我们的现实。 我不认为两个灵魂的相触一定要用某种契约作为凭证。
现行婚姻真正带给我们的是什么?
安全?情感?良心?
安娜可以不屑于世俗的嘲笑和讥讽,但却不得不受到婚姻制度的困扰。
现行婚姻制度实际上对没有爱情的婚姻保护更多。
晚年的托尔斯泰拒绝肉食,因为在他看来,猎杀动物,既是残害生命。
他的一生一直在维护着人的尊严。他深邃的思想,博大的胸怀,广阔的人文精神都留在他那些伟大的著作中。
从最早的《一个地主的早晨》中的叶赫留朵夫,到《战争与和平》中的皮埃尔,《安娜·卡列尼娜》中的列文,到《复活》中又以叶赫留朵夫作为完结,我们始终看到一个身材魁梧,外表腼腆,温文尔雅,思想上却又极端自审和复杂的人,这个人实际上就是托尔斯泰自己。在这个人最初将自己的土地分给庄园中的农奴,并宣布他们获得了自由,想用自己的行动给广袤的俄罗斯大地作出一个表率(《一个地主的早晨》)。后来他放弃自己公爵的身份,要跟一个地位低下的结婚(《复活》)。到了八十高龄,托尔斯泰还为了寻求真理而离家出走,最终客死异乡。
托尔斯泰和他的安娜一样,直到生命终结,都不与不合理的现实妥协。
真理与美善就像道一样玄妙深微,不可言说,无影无踪。丰富啊,可以包容宇宙,博大啊,可以气吞山河。只有对生命的深刻体悟,才能感知到它们的存在。
在《安娜卡列尼娜》中,托尔斯泰塑造了一个真实的灵魂,她是那么美,洁白无暇,气质非凡。这个灵魂只会活在托尔斯泰的心中,因为这是他心目中的完美,是他灵魂中的至洁至纯。她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她就是美本身。
而她又是我们每个人的一部分,我们读到她的人都会在她的身上看到自身的善,看到内心深处的真诚愿望,没有任何的虚伪和矫饰的内心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感到安娜正在某个角落里,怀着满腹的渴望和决绝的目光看着我……。
我想,我终会拥抱,带着同样满怀的激情,摆脱所有的现实,去与她一起起舞长空。 安娜·卡列尼娜,我所知道的最美的女人,永远驻留在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