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则读书笔记【精选30篇】》
三则读书笔记(精选3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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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家的人真幸福!没家的人很可怜!有了家,我们就有了依靠,因为家有我们的父母,再大的困难,他们也用自己的身躯为我们挡着o在这充满爱的家,我家是心灵的依存,唤着浪子回头,载着游子思念家的赤红的心。
友谊就像是一朵永不凋零的花,开放着我们青春奔放的热情,它宣告着少年一切美好的感情,就像我与她一样,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开出了一朵无言的花。曾经播下的中子,是否已经结出了友谊的瓜果?在喧闹中,我聆听岁月静好,与朋友一起度过的日子,就算是哭也是开心的。
三则读书笔记 篇2
大象,一种气力着实非凡的动物,想不到它的情感是那么细腻无比。在意大利比萨城的动物园里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一头年轻的大象死掉了。原因是每天给它喂食的饲养员退休了,当这头大象再也没看到陪它进食9年的饲养员时,心中感到无比的悲痛,便绝食一周,最后饿死了。
尽管大象在某些地方代表着权威、智慧等,但是有一桩事,它却始终不知道,那就是它的同类,正面临着灭绝的命运。
世界上的大象大部分都生活在非洲。因为象牙在国际市场上的价值提高了数十倍以上,使许多盗猎者大肆捕杀大象以取象牙。他们还潜入非洲的原始森林,甚至他们还偷越国境,到野生动物的保护区内,不停地捕杀。象群被他们追赶的筋疲力尽,百头野生大象顷刻间就被乱枪射死……有的大象尚未气绝,象牙却已被割走。
以上是秦牧老先生在散文《大象哀歌》中写的。是啊,为什么那些愚蠢的人们要这样践踏我们的朋友们?
人类的语言是极为丰富的,但它有的时候形容一个人卑鄙、下流时,会用‘兽心’等,在这情况下是不恰当的。实际上,它有的时候侮辱了兽,抬高了人。有些感情纤细动物,比如比萨城动物园里的那头象,比起那些忘恩负义的人类来说,它岂不是更高尚……
在这万物生灵宇宙之间,平均每天都会有一种生物灭绝,难道我们就要眼睁睁看着身边的动物们一一灭绝吗?
三则读书笔记 篇3
孔融是我国教育家孔子的第二十代嗣孙,他生活在东汉末年。孔融从小聪明好学,并且懂得谦让有礼。长大后,他成了文学家,是文明史上著名的建安才子之一。
孔融兄弟七人,他排行老六。有一次,全家围在一起品尝邻居送来的梨,母亲拿了一个最大的梨给孔融,孔融没有接受,还从盘里一个最小的梨,说:“我年纪小应该吃小的,哥哥年纪大应该吃大的。”
读了这个故事,我学到孔融四岁的时候就懂得把大梨让给哥哥吃,这种尊敬师长,友爱谦让的美德,是每个人应该懂得的。我一定要向孔融后学习,做一个谦让有礼的好孩子。
三则读书笔记 篇4
《瑞恩的井》这一文,写的是加拿大男孩瑞恩,为了能给处在饥渴、疾病中的非洲儿童打一口井,他靠自己的努力募集到6万美元,献出了自己的爱心,展现了瑞恩美好的心灵世界。
瑞恩是一个关心他人、有着超人的毅力和决心的6岁儿童!!!他有一个梦想,就是希望非洲每个人能够喝上干净的水,他用自己的行动来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和瑞恩相比较,我却十分懒惰!家务活一般是被人包办,做饭,洗碗,扫地,拖地。。。。读到这,我希望我不在那么无所事事,变得勤快起来,要知道父母做家务不是应当做的。也许人生之路中会有很多座坎坷的山,有些人总会半途而废,只有一部分人坚持不懈,登上了顶峰~欣赏到了美景。我也要坚持不懈,登上巅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但梦想是靠自己的行动实现的。不能依靠别人,自己的事自己做!
三则读书笔记 篇5
在这个寒假,我和爸爸读了一本脍炙人口的名著,叫《鲁滨逊漂流记》。
在这本书中记叙了一个了不起的冒险人物——鲁滨孙。这个人最喜爱的就是冒险,他不甘心像父亲平庸的过一辈子,于是出海航行、漫游世界。有一次,风暴将小船打翻,他一个人被海浪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凄凄惨惨的一个小岛上。在那里,鲁滨孙竟然一个人勇敢地生活了二十几年。二十几年啊!不简单,要是一个不敢冒险的人来说不足一个月就会死亡了,而他坚强地活了下来。在这期间他救活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鲁滨孙教他说话、打猎、做饭等。最终他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后被获救。
三则读书笔记 篇6
今天,我看了《神奇校车追恐龙》的故事。主人公是弗瑞丝小姐,她是一位科学老师,在她的科学课上,同学们就坐着那辆奇怪的校车去冒险,这次校车去了侏罗纪看大恐龙。好神奇的校车呀!竟然能返回一千多万年前呢?这次冒险的路上,他们遇到了雷龙、翼龙、三角龙、慈母龙、腔骨龙、梁龙、暴龙、剑龙、巨齿龙……这些恐龙中有的很凶狠、有的很温顺。
侏罗纪的植物都很高大,而且很密集,在树林里阳光都不易看到。热点雨林天气变化很快,雨总是来的又快又猛。突然间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真是喜欢侏罗纪的恐龙和植物!
三则读书笔记 篇7
这是第二次重读小仲马的《茶花女》,第一次读是什么时候想不起,而这一次再读却是感受更深,以至于多次为主人公的凄凉曲折命运眼泪汪汪而不能自抑。我想,这就是文字的魅力吧,也是真情的感染。合上书,心头思绪如潮,感叹,时光真的是一个无情的东西,它可以毫不留情地将容颜一天天老去,但它赋予心灵的却是越来越醇厚的温润。
美丽绝伦的玛格丽特是巴黎上流社会有名的交际花,因每次到剧场看戏,总会随身带一束茶花,因此别人送个绰号“茶花女”。身为名妓的玛格丽特一直过着纸醉金迷,堕落,放纵无度的生活,以至身体羸弱而患上严重的肺病。这样的生活方式,让玛格丽特对生命逐渐心灰意冷,她一天天在堕落放纵中把自己放弃。直到有一天,玛格丽特遇到阿尔芒。
一个人爱上一个人,除了外表上的吸引,在心里应该是心疼对方的。阿尔芒被玛格丽特的美貌所倾倒,但是他看着玛格丽特在那里狂喝滥饮糟蹋自己的身体,他的心里是难过悲哀的。玛格丽特因为不停酗酒而引起一阵狂咳,在他看来仿佛她胸膛里的五脏六腑都被撕碎了。在旁人看来,玛格丽特这样的状态再正常不过,而他却无比担忧。书中有这样一段玛格丽特在剧烈咳嗽后,一个人躲进卧室,虚弱躺在沙发上的描写“我走进她,她纹丝不动。我坐下来,握住她放在长沙发上的那只手”。这个“我”当然是阿尔芒,正是这么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动作却打开玛格丽特冷却的心扉。她看到了这个青年的真诚和同情心,而不是像其他男人一样垂涎她的美色和身体。为什么爱上你,因为你看到我咳血时握住了我的手,因为你哭泣了,因为世间只有你真正同情我。“而且,你爱我,是为了我,不是为了你自己,而别人爱我从来都只是为了他们自己”。
真正的爱情总是使人变得美好,不管激起这种爱情的女人是什么样的女人。所以在我看来,玛格丽特就是一个那么可爱至真至性的女子。美丽的爱情让玛格丽特从身心上涣然一新,她可以为芥蒂小事发出孩子般的惊讶,她像十岁的孩子一样在花园里追逐一只蝴蝶一只蜻蜓,有时,她也会坐在草地上整整一小时,观赏自己用来取名的一种普通的花-----雏菊。当你眼前看到这样一个天真烂漫的美丽女子,又怎会想到她曾是那个整天在放纵自己过着堕落生活的妓女。
看到玛格丽特这样焕然一新后发自内心的幸福快乐,我很感动。而幸福就像美梦一样,总是那么短暂。回到现实中来,玛格丽特始终是一个受人供养的姑娘。而即使她转身上岸,她的曾经还是一个深深的烙印,在世俗里是不容的,而一个妓女要想得到真正的爱情该是天方夜谭吧。所以,当阿尔芒的父亲听到他亲爱的儿子拜倒在一个妓女的石榴裙下,他勃然大怒,在他看来妓女都是没有心肝,没有理智的人,是一种机器。而他的儿子跟这样的女人在一起,无疑是误入歧途,也伤风败俗。
生活对于心灵有时会提出残酷的要求,而且是必须逆来顺受。玛格丽特,你那么爱阿尔芒,那么就力图做更大的牺牲,这种牺牲比您为我的儿子做出的牺牲还要大。那就是永远离开阿尔芒,牺牲自己的爱情,来成全你所深爱的人的前程,当然也包括成全另一个少女的幸福。这就是阿尔芒的父亲郑重向玛格丽特提出的要求。你爱,那你就牺牲,用牺牲来证明你的爱!这样的牺牲于玛格丽特而言是何等悲凉又是何其残酷!
读病重弥留之际玛格丽特的日记,外面正下着雨,心里很沉很沉,泪又情不自禁涌上来。这个世界真是满目苍凉啊,在一个即将离开人世的女子面前,所有认识她或不认识她的人们在做着最真实的表演。身边没有一个人,亲爱的人,你在哪里?深深地想念,怀念着那在一起短暂的美好时光,而那些日子如今安在?一直到生命的最后,玛格丽特都相信,人,总不会永远不幸。而她也一直在等待,等待爱人,等待春天的来临。
三则读书笔记 篇8
席慕容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而她的《一棵开花的树》更是我非常喜欢的。
在《一棵开花的树》里一棵树,其实不只开一次花,一个人,也不只有一次美丽。 踏着一层叠一层的落花,品味人生的至美的感伤。即使美丽无人欣赏,也应该傲然的怒放,即使只剩下满地的芬芳,也要相信:当来年繁华满枝的时候,一个读得懂落花的人会踏着芳香而来。
勘破三春更三春,无边光景四时新,冬雪夏雨挡不住,秋水流波为伊人。
我想应该用舒婷的一句诗来诠释《一棵开花的树》: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不再迷失,将生命,将爱情从落寞凄清、空洞无声的漫长岁月中解救出来。
三则读书笔记 篇9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三则读书笔记 篇10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三则读书笔记 篇11
《小偷和母亲》是一篇很教育意义的文章:一个孩子在小时候偷了东西母亲没有责怪他反倒表扬他,等他长大后投更贵重的东西,最后他被押上刑场。他咬掉了他母亲的耳朵,他母亲骂他大逆不道。可是小偷却说:“当我第一次把课本偷回来的时候,如果你当时责备了我,我就不会落到这种下场,也不会蒙羞而死。”从这个故事中不难看出,从小养成好习惯是很有必要的,而养成好的习惯是需要父母的帮助的。如果父母不从小教育孩子,那这个人长大后就不会有出息的。
三则读书笔记 篇12
改变
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
享受变化!
尝试去冒险,去享受新奶酪的美味!
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
不断地去享受变化
我的感受:这篇小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及时发现并应对变化,诠释了“变是唯一的不变”的道理,它启发人们要发现生活中的变化,并针对这些变化做出一定的改变,而不是逃避变化。这片小故事,对我们很有教育意义。
三则读书笔记 篇13
人的欲望是无限大的。比如,我想要一个玩具陀螺,看上一个比较“好”的,结果到家一试就散架了,我便又想要一个。爸爸也是这样的人,在商店明明看好的东西,一到家就嫌这嫌那。《宝葫芦的秘密》中的主人公王葆是作业不想做,上课心不在焉的一个人,他想得到奶奶讲的“宝葫芦”。
他真的得到了!从此:他作业不用做,也变成了一个优等生,他很得意。可是宝葫芦老是误会他说的话,这不,其末考试,宝葫芦误把同学苏鸣凤的名字也转移到了王葆的试卷上,被老师发现了,王葆一气之下把宝胡芦丢到了河里。之后,王葆奋发图强,在全省的游泳比赛中一举夺冠!
读了《宝胡芦的秘密》,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任何事情只有靠自己的努力!
三则读书笔记 篇14
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顽皮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及汤姆的女友贝基` 撒切尔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汤姆`索亚就尽情的享受着这个童年时代。汤姆逃学,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在汤姆看来,牧师除了唠叨以外对人是没有起到一点实际效果的。汤姆故意不回应老师的叫喊,并躲了起来,吃了满嘴的果酱,最后不幸被同学揭发,汤姆却能侥幸逃避了挨打,并揍了那个可恶的告密人。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少年,他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并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我以为马克`吐温很好的刻画了一个人的美好童年样板。汤姆是具有勇敢的冒险精神的,这让他和几个疯狂的顽皮小伙伴去当上了“海盗”,但他们所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却没有因此而改变,他们当上海盗是因为他们认为海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些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这些头衔所能赋予他们的虚幻的权力,将使他们能够实现他们与生俱来的强烈的正义感。
每一个天真的童年,在其思想精神支柱了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正义感。这使我们的童年对世界的判断标准就只有剩下好和坏了。童年里的故事,你可以是一个调皮任性,经常做恶作剧的人,但在童年正统的价值观中你却不可以去做一个坏人。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在我们的童年游戏中,总是要有好人的角色(比如警察)和坏人的角色(比如小偷),几乎每一个天真的拥有强烈正义感的小家伙们都愿意去扮演那个好人的角色,并为自己所能担当的角色沾沾自喜,有极大的满足感。而那不幸的被选中为担当坏人角色的小家伙可能会耍无赖,拒绝担当坏人这个角色,并要求重新选择角色。也有一些呆木头在被选中做“坏人”后只能自怨自艾了。这些都足以表明在童年世界里正义感是一种多么坚定的人生信仰,正义从来都是童年世界里必须捍卫的东西。这点马克`吐温是坚信不移的。小说中汤姆和哈克目睹了一场血案,但因为害怕,两个都发了誓不说出来。在这里两颗幼小的心灵所遭受的恐惧是难以想象的。为此,汤姆受到了一连串的打击,但始终深埋在其心底的正义感,还是让他受到了良心的折磨。但孩子们的心灵是有其弱小的一面的,直至那件血案开审的时候,汤姆和哈克又重新发了誓不泄露秘密。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了凶手。马克`吐温还是维护了童年孩子的正义感,让汤姆再次成了大英雄。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虽然还只是一个顽皮的捣蛋鬼少年,但是其身上却有着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优秀品德。他正直,诚实,遇到困难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用于尝试解决问题。他对外界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的,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有梦想。汤姆也有着同龄孩子身上的特点:天真活泼,还爱打架。在呆板的生活中,除了要应付枯燥无味的功课,牧师虚伪的教条,还要躲避姨妈过于严厉的管教。虽然严格的外部教育环境表面上是为了汤姆好,但过多的教条只是作用于抹杀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所以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组成了海盗团,踏上了历险的征程。
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马克`吐温是其笔名,本名是塞缪尔`朗赫思`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艺。当过排字工人,密西西比河水手,南军士兵,还经营过木材业,矿业和出版业,但有效工作是当和写作幽默文学。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过程。马克` 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汤姆`索亚历险记》被认为是马克`吐温将自己出生地的小镇——汉尼拔连同他自己的“影子”全部带进了作品。
汤姆!汤姆`索亚!这个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鬼,向我们展示了孩子原汁原味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也许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也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儿时的甜蜜回忆。我相信,一个人的童年即使是艰苦的甚至是多灾多难的,你也可以从苦涩的岁月中回忆起小时候做过的一件半件的傻事。谁没在童年里做过傻事呢?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的。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索亚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三则读书笔记 篇15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主人公霍儿顿是我读过的文学作品中为数不多的反面形象之一。他的性格深受资本主义社会的耳濡目染,既有丑恶的一面,也有反抗现实,追求自己的理想的纯洁的一面。
三则读书笔记 篇16
土匪,这个词在许多小说中都出现过,它代表的人物有好有坏。《林海雪原》中描写的土匪与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中被逼上梁山的好汉们不同,这里的土匪是一些无恶不作的恶霸。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土匪犯下的恶行和欠下的一笔笔血债,看得我气愤填膺:同样是中国人,他们怎么能这么残忍的对待自己的同胞呢!一定要让他们为此付出代价!
共产党发现了这群土匪,决定出发前去“剿匪”。可最后派出的却仅仅是一支几十人的小分队,面对号称二三百人的匪军,仅仅靠一支小分队,够吗?看到后面,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打仗靠的是计谋,而不是蛮干。几十人的小分队,靠着自己的机智勇敢和为党献身的精神打败了匪军。
生活也是这样,有时面对强大的敌人,光靠蛮干是不行的,更多的是要靠自己的机智和坚定的意志。
三则读书笔记 篇17
我看了很多课外书,对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童话故事《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古老的故事。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个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位聪明又善良的姑娘要阻止他的这种做法,于是她愿嫁给国王。她每天都给国王讲一个精彩的故事,每次国王准备要杀掉她的时候,故事刚好讲到最精彩的部分,国王为了把故事听完只好不杀她。就这样她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使国王回心转意。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故事,有的发扬勇敢冒险精神,有的机智善良、敢于和恶势力作斗争的人们。
每篇故事都是曲折生动、想象丰富,大多数令人感动。如《神灯》则述说了一个游手好闲的孩子在罪恶多端的巫师的帮助下得到了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使家庭富裕,娶到了公主,杀死了偷走了神灯的巫师,还杀死了为巫师报仇的巫师弟弟,他最终当上了国王。
三则读书笔记 篇18
通过同学的介绍我知道了卡耐基,后来渐渐的发现,从西方世界岛东方众多的国家几乎所有的语系都有卡耐基的著作译本。
他运用心理学知识,对人类共同的心理特点,进行探索和分析,开创并发展了一种融演讲推销术,做人处世术,智力开发术,为一体的独特的成人教育方式,美国卡耐基教育机构,国际卡耐基成人教育机构以及遍及世界其他各国的分支机构,接受卡耐基教育的不仅有各界的名流,军政要人,内阁成员,甚至还有几位总统,这些教育机构造就了千万余众的毕业生,影响了二十世纪的几代人直至今天。
卡耐基所著的书,有《人性的优点》《人性的弱点》《美好的人生》《快乐的人生》《伟大的人物》《语言的突破》等等,他的书并没有解开宇宙中的什么深奥的秘密,但他源于常理的哲学影响和教育实践给千百万人带来了希望,带来了成功。
三则读书笔记 篇19
最近,我读了茅盾的一篇《白杨礼赞》的文章。描写的是是白杨树,一种极其普通的树,然而却是一种绝不平凡的树。因为作者眼中的白杨树是生长在西北黄土高原上,有着笔直的干和枝,虽然在北方风雪的压迫下,却仍保持着倔强挺立的姿态,哪怕只有碗口粗细的树,还是力争上游,不折不挠,对抗着西北风雪。
文章里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它不但象征了北方的农民,尤其象征了今天,我们民族解放斗争中所不可缺的朴质、坚强、力求上进的精神。”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都要有像白杨树这种坚强不屈、积极向上的精神。作为学生,在学习上无论碰到多大困难,都要努力克服,从小要有坚忍不拔的精神,努力学习,天天向上。
三则读书笔记 篇20
第一次这么认真读这么长的一本书,初次接触,就已经激发我对这本书的兴趣,带着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终于看完这本浩浩汤汤的著作,也让我感受了文明古国的心灵历史,体会了美的历程。
徜徉于书本,不仅是一次文化艺术的旅行,更多的是让我们心里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感触,是一次心灵的洗礼,“震撼”这厚重的文字也不足以表现这其中的分量了。在这个和平,快速发展的时代,有几个人的思想还可以回到过去,认认真真地品味“美”,在《美的历程》一书中,从美所产生的源头,沿着时代的顺序,分析了各个时代美学的基本特征。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美就已经贯穿整个历程,从原始远古艺术的“龙飞凤舞”殷周青铜艺术的“拧厉的美”,走到今天科技“高技术的美”,人们的生活似乎也变的愈加的沉重神秘了;六朝。唐。宋佛雕像,宋元山水绘画以及诗。词。曲各具审美三品类,明清时期小说。西区由浪漫而感伤而现实之迁等等重要观念,也证明了美学的不同时代的特征,从宏观鸟瞰角度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文学作了概括描述和美学把握。
作为艺术生,或许在一般人眼里,我们是与生俱来的稀有动物,我们具有非一般人的审美能力,可说到底,我们似乎也不曾懂得“美”是一个怎样的名词,该怎样去理解它?正如李泽厚先生的《美的历程》所提到,艺术趣味和审美理想的转变,并非艺术本身所能决定,决定它们的归根到底仍然是现实生活,人类只是美学欣赏的被动者罢了。这一句话似乎也让我懂得:美--并非艺术本身决定,也不能只靠一种单纯的艺术眼光去看待的,远不是任何狰狞神秘的东西都能成为美的。学艺术的人也并非是稀有动物,他们也是具有常人的眼光。像李泽厚一书中提到:美是需要历史。美术。文学等全面的知识积累,震撼中国艺术的同时,在文明古国面前,每一个人都无奈自己才疏学浅,深感不足,因此,思索,把握和追求也可以造就出一代文艺,一种美。
作为中国当代大学生,中国源远流长的五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又可以了解多少,是不是红灯绿酒的生活早已埋没我们想要向后追溯的热情?就更谈不上如何去发现美,如何延续美。。。文末,李先生在美学层面上,给人性的定义也说明了我们应该以怎样一种姿态去对待过去博大精深的美,对待艺术,对待生活中和意识中的美,对待发展中的美,正像李泽厚先生在最后说的,“美的历程是指向未来的"。
三则读书笔记 篇21
这个故事讲一个叫乔智明的中学生在学校里常常被人欺负,有一天捡了一只狗。晚上蚊子把狗的血不小心输到他的身体里了,第二天正在被人欺负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了狗的功能把别人揍了。后来他用狗的跑步能力的了金牌,体育局的人和公安局的人叫他选要当什么职业。强盗觉得他会给自己造成威胁所以把他的家炸了,因此他当了警察。他从13岁做警察做到了93岁,共当警察80年死于一次枪战。别人说他是英雄。
我觉得要向他学习他那不放弃的精神。
三则读书笔记 篇22
三国演义是一部跨度近一个世纪,出场约个人物的历史长篇小说《三国演义》,以浩瀚篇章,深入描绘了从汉末群雄割据到三国归晋的历史画卷。
其中,细致生动地展现了魏蜀吴之间错综复杂的军事、政治斗争。而且,以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关羽、张飞等为艺术典型的这些数百个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以绝不相同的方式写下自己独特的一页并由此将三国时代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展现在读者面前。
三则读书笔记 篇23
我刚看完一本科学书——《宇宙太空大百科》,里面讲了宇宙是如何诞生的?它究竟有多大?在地球之外,是否还有生命存在?
这本书一共有四章内容,我最喜欢看的是第四章,主要讲的是人类制造的一些去宇宙的交通工具。首先是载人飞船。第一艘载人飞船“东方一号”,1961年苏联将它成功发射到太空,当时只能搭载一名航天员。接下来讲的是航天飞机。航天飞机是可以重复使用的,不像载人飞船只能使用一次。不过我认为,航天飞机发射时,排放出来的物质会污染空气。最后介绍的是“空间站”,它是人类在太空唯一的“家”。航天飞机的连接口可以与空间站相连接。
这本书使我更加了解太空。我希望自己长大后当一名宇航员,亲自去太空探秘,掌握更多的太空的信息,使人类能征服宇宙。
三则读书笔记 篇24
读《永别了武器》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三则读书笔记 篇25
收起枪,别跟人和人说。哪怕,生活无法忍受也要坚持下去,这样的生活才有可能变得有价值。
数千人形成一个强大的变压器,原成一种永不枯竭的原动力。
以前,我有一个不小的缺点,做事缺乏毅力,常常中途打退堂鼓。例如刚开始写日记时,觉得挺有趣儿,能每天坚持写一篇。没过多久,觉得写日记是一种负担,慢慢地就没劲了。爸爸见我学习三心二意,就特意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介绍给我看。
保尔被老师神甫赶出学校后,在一次偶然的相遇中,他与冬妮亚结为朋友。他在装配工朱赫来的引导下,懂得了布尔什维克是为穷人争取解放的革命政党。他依依不舍得告别了冬妮亚,逃离了家乡,加入了红军,成为了一名坚强的布尔什维克战士。但是他的身体状况每况俞下,右腿变成残废,脊椎骨的暗伤也越来越严重,最后终于瘫痪了。但他并没有不此而沮丧,而且开始了他的艰难的写作生涯,从此有新生活的良好开端。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真好,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有坚强的意志,即使在人生的道路上跌倒了,也不要放弃,你要站起来,继续往前走,成功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所以,我要不断地学习,从中吸取更多的精神食粮。
每当我受到挫折而落泪时,我总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形象,我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
三则读书笔记 篇26
我是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三毛流浪记》这本书的。
三毛是孤儿,他没有真正的家,只能四处流浪,以乞讨生,晚上只能睡在街上。如果讨不到东西,那只能整天饿着肚子了。不权这样,他还经常受到别人的欺凌,身上到处都是伤疤。
而我们现在的生活却不一样了。就说我把,我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我的家人把我照顾得很好,什么都为我考虑到了,可以说我要什么就有什么。就是这样,有时候我还对妈妈发脾气,弄得大家都不高兴。现在想来,我是多么不应该呀,我应该珍惜我拥有的一切。
三则读书笔记 篇27
我读了《龟兔赛跑》这本书。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兔子和一只乌龟赛跑的故事。骄傲的小兔子因为瞧不起小乌龟,所以提出了要和小乌龟赛跑,乌龟爽朗的答应了。兔子想:“爬都爬得那么慢,还够胆和我比赛呢!”兔子不把比赛当一回事,所以在半路上睡着了,而小乌龟却坚持不懈,一个劲儿的往前跑,等小兔子醒来跑去追时,乌龟已经在终点等它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能自高自大,不能有一点小成绩就骄傲,要虚心。
三则读书笔记 篇28
《西游记》是我国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之一,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以及东海龙太子师徒五人历经千辛万苦,跋山涉水,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磨练,终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中,我最敬佩的人是孙悟空,因为它拥有七十二变和火眼金睛的本事,跟妖怪作战时还有东海龙宫的定海神珠做武器,别提有多威风了!连玉皇大帝见了它,也得让它三分。不知道世界上有多少小男孩想变成孙悟空了。最重要的是因为孙悟空拥有一颗对师傅忠心耿耿的心,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
我从《西游记》中深深地体会到“无论做什么事,只要你有一颗克服困难的心,就一定会取得最后的胜利。”不要让追求之舟停泊在幻想的港湾,而应扬起奋斗的风帆,驶向生活的大海。壮丽蓝图的实现要靠辛勤劳 动;理想树苗的成长要靠汗水灌溉。我觉得:做什么事都要有决心以及恒心,才能有十足的把握赢得成功。
三则读书笔记 篇29
“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也。”这是汉高祖对张良的肯定。
在那个楚汉争霸岁月里,张良功不可没,没有他,刘邦安能得天下?他深谋远虑,计策神效且周全,深得刘邦信任。
然而,就在刘邦得天下之后,张良却又可善终,在那个“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天下定,谋臣亡。”的时代里真的很难做到。就例如,韩信,他为打下 汉室江山可谓劳苦功高,但也被刘邦给杀了,萧何也是功臣,当初他一家几十口人一起跟着刘邦起义,可这时,他却成了介下囚。
唯有张良不自恃功高,刘邦给他封邑三万户,他惋拒,只要了一个小小的地方“缁”,当了个留侯。他深知人心险恶,所以他用尽一切办法使自己全身而退,他去学道,游四海,为的就是怕遭人迫害,最后他在张家界那个人间仙境寿终正寝。
我不禁感叹,自古英雄在建功立业之后,大多者都不能全身而退,甚至搭上自己的生命,岳飞不就是个典例吗?张良一样得以青史留名,留芳万世!
三则读书笔记 篇30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