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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变化调研报告【推荐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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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变化调研报告(通用3篇)

农村变化调研报告 篇1

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情况和成绩

1、政府重视,五保政策落实到位。自从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新发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后,我县、乡镇党政领导及主管部门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高度重视,均严格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按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民政局批准的程序对全县五保供养对象进行了登记核实,对登记在册的五保对象,张榜公示,发放《供养证书》,全面落实供养政策。20xx年,市政府将敬老院建设和农村五保应保尽保纳入市级“民生工程”后,县民政局逐步提高五保供养标准,从20xx年10月起,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对象金标准由每人年均1620元提高到20xx元。

2、经费落实,居住环境有所改善。我县有农村敬老院12所,从20xx年起,县里加大对敬老院建设力度。20xx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拔款100万元资助两个敬老院改扩建。通过改扩建农村敬老院,床位数达50以上的有6所。在敬老院里还设有伙食团、活动室,添置了电视机、冰箱、热水器、桌椅、衣柜、新床、新棉絮等生活和娱乐用品。敬老院对入住对象进行合理组合,编为生产经营组、文艺活动组,院务服务组,形成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人性化管理模式,改善集中供养环境。

我县民政部门在加大对农村敬老院建设的同时,极积改善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住房条件,在抓住灾后倒房重建的有利时机,投入大量资金,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住房进行了维修、改造和重建。共投入210余万元,对165户散居五保对象的房屋进行维修,维修房屋313间。

3、部门配合,医疗救助有一定保证。为方便五保对象就医,乡镇政府、民政、财政、卫生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从20xx年始,民政部门筹集资金帮助五保供养对象缴纳新农合参合金,使之能享受到新农合补助政策。同时还为五保供养对象积极落实农村医疗救助,不足部分,各乡镇从财政自有经费中给予安排。

4、生产自助,创收提高供养水平。多数敬老院利用现有土地、池塘,种蔬菜,发展养殖业,增加经济收入,即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又提高了敬老院的供养水平。

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偏低。从目前农村五保老人的生存状况看,生活水平普遍偏低,达不到五保条例规定的“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一般生活水平”的要求。按《条例》规定,对五保对象应给予粮油、服装等实物和现金供养。据统计,20xx年,县农村人均年纯收入分别为4086元,而农村五保老人仅靠每月100元的生活保障金来维持生活。近年来,物价不断上涨,现已难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有的五保老人因支付不起电费,夜间只好点蜡烛、油灯照明。我们在走访中看到,一些部分或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五保对象,住得是破屋,穿盖的是民政局早年发的救济衣被。“晚上孤灯照孤影,患病无人知,屋漏无人管,穿衣做饭无人帮”,是他们生活的真实写照。

2、医疗保障停留在“补”的水平,距离“保”的要求尚远。农村五保绝大多数是年老多病和残疾人,每年医疗支出较常人多得多。虽然农村五保已全部纳入农村合作医疗,但只能报销住院费的70%。郎溪县五保看病门诊费报销比例在20%,日报销最高不超过10元。县里对五保看病门诊费用没有解决。民政部门通过医疗救助和财政部门在预算中安排部分医疗资金,但面对大病患者的个人高额费用和整个群体集中支出,绝大多数乡镇财力难以承受。部分五保供养对象,特别是散居对象,有病不敢去治,只能干熬,致使小病拖成大病;住院治疗的,乡镇政府需要花钱请人护理和照料生活,增加乡镇支出,部分乡镇只能把欠医院的治疗费挂帐。

3、散居五保老人居住条件较差且多数人不愿意入住居住条件较好的敬老院。调查发现,分散居住的五保老人都住在古旧房屋子,普遍年久失修,有的墙壁裂缝,屋顶漏雨。据该乡镇、村干部反映,五保老人住危房,村镇无能力解决。现在农村计生二女户和残疾人都享受安居工程政策,但五保政策落实中缺失安居工程安排。走访中还发现散居五保老人不愿入住敬老院的倾向和顾虑:(1)担心个人财产充公为集体财产不愿入住;(2)担心路途过远,往返老家辛苦;(3)从已入住老人获悉老人们入住后因性格、语言、习惯、风俗、信仰差异较大难以相处;(4)因院内娱乐设施缺乏,而劳动欲望又难以如愿而担心生活寂寞。实际上,乡(镇)政府也不看好敬老院集中供养方式,主要是经费上的困难和民政专干不专的体制性原因。

4、精神 生活普遍贫乏。据了解,农村五保老人普遍有自卑感。由于经济困难,农村五保老人大部分没购买电视机、收音机,偶尔到邻居家看电视。从总体上看,农村散居五保老人的精神生活较单调和贫乏。

5、关爱意识和互助意识淡化。以前,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粮油、服装等实物多数由村民小组集体凑集,平时生病有亲朋或邻居照看,房屋损坏由集体维修。但近年来,农村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传统有所弱化,群众集体意识和互助意识淡化,对五保供养工作不关心不支持,有的甚至推诿扯皮,推卸责任,不管不问。

三、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几点建议

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最困难的群体,解决这部分人的生活问题,是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做好五保供养工作,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的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弱势群体的关心和照顾。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项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参与,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1、适当提高供养标准,保障五保对象基本生活。随着物价上涨,生活水平提高,现有的供养标准已不能满足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供养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应按照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适时调整。因此,各级政府加大五保供养资金投入,结合各地实际,适时适当提高供养标准。以目前我市实际,集中供养标准人年均在3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人年均在20xx元左右,较为适宜。

2、科学规划,合理搭配供养资源。坚持集中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摸清家底,搞好供养规划,根据供养对象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合理搭配供养资源。一是利用原有居住条件,就地供养,落实好监护人及职责;二是集中供养的对象既要重点照顾失去自理能力的五保对象,又要兼顾五保对象间的相互照顾和生产自助的能力,科学安排合理搭配。

3、加强敬老院建设,提高集中供养率。根据省委要求,到20xx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0%,各地要统筹规划,切实抓好敬老院建设。要把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和改造步伐,充分利用乡镇合并后闲置学校、乡镇政府办公场地,改造完善为农村敬老院,提高集中供养率,同时千方百计改善散居五保供养对象居住条件。要积极扶持农村敬老院根据自身条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民政部门和各乡镇民政所要加强农村敬老院内部管理,选好敬老院管理人员,规范管理,搞好培训工作,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提高服务水平。要根据省厅通知要求,加紧落实提高管理人员待遇和敬老院工作经费,调动管理人员服务五保工作的积极性。敬老院也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以副养院办法,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水平。

4、发动社会力量,支持五保供养工作。要加快推进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发展步伐。在发挥县政府及财政、民政部门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的传统美德,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农村敬老院或资助农村敬老院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良好局面,营造农村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在保证农村五保供养经费财政投入基础上,要继续发挥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民政部门在开展社会捐助活动中募集的物资,应当优先用于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需要。

5、探索医疗救助新机制,解决供养对象治病难题。在继续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落实医疗服务保障的同时,免收五保户看病门诊挂号费。卫生、民政要认真研究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住院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形成长效机制,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病救助标准,切实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治病难的问题。乡(镇)民政所慈善专项资金对五保老人看病的医药费予以优先补助,其经费由乡(镇)民政所掌握审批,专款专用。

6、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五保供养政策落实到位。县级政府要建立农村五保供养信息公开制度。各乡镇要公开五保供养申请条件、审批程序,五保供养标准和五保供养资金发放与使用情况。定期检查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但在新的形势下,加强对农村五保老人的管理,必须落实责任制。(1)村干部要分工与散居五保老人挂钩,建立联系制度,完善签约服务;(2)发挥老人协会的作用,把关心五保老人列入村老人协会的工作内容,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与五保老人结对,开展帮扶活动;(3)组织青年志愿者和学生定期挂钩为五保老人做好事;(4)重视发挥五保老人邻居的作用,发动组织邻居对五保老人进行帮助照料,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问题,使五保老人能安度晚年;(5)对生活不能自理、反复无常和寅吃卯粮的五保老人试行实物供给制为主的办法,帮助老人合理安排膳食,引导其有规律生活,劝勉老人力戒无计划消费等不良生活习性,真正把宝贵的五保资金全部用于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上;(6)村一级设立民政联络员,乡镇一级建立五保对象信息台帐,将集中与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以及寄养人员的有关生活、卫生、医疗、健康档案纳入计算机管理,保证五保供养信息上下沟通与顺畅,提高服务效能。

农村变化调研报告 篇2

减轻农民负担,规范涉农收费始终是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物价部门既是参入者,也是监督管理部门,不断加大涉农收费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违价行为,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得到了党和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几年来,农村到底出现了哪些变化,农业到底存在那些问题,农民到底有哪些想法,仍然值得物价部门的高度关注。

在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村”的活动中,笔者深入竹溪县新洲乡茶场村、紫金洞村,兵营乡明家梁村、赵家河村,天宝乡菜坝村、云台观村等3个乡6个村30个农户及乡直涉农收费单位,走进农户,贴近农民,采取“看、听、查、访”的方式,对农村税费改革后的情况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深入调查,从调查情况看,目前农民减负和涉农收费的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广大农村到处充满着阳光和生机。所见所闻、感受颇深,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出现了三大特点:

一、减负力度较大

农村税费改革后,不仅税费逐年从减到免,而且国家还给予种粮补贴、种子补贴、退耕还林补贴、两改一同价、学校落实“一费制”和“两免一补”政策,土地、公安、民政、计生、供电、农业、农机等基层涉农收费部门收费不断规范,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力度较大。通过调查统计,20__年与20__年相比,3个乡农业人口57000人,共计减负近1800万元,人平减负约450元。如天宝乡,农业人口15570人,税费改革前20__年三税(农业税、特产税、屠宰税)及村级三提五统202万元,从20__年起全部免除,20__年发放种粮补贴每亩6.00元,计19.80万元;农资补贴每亩7.00元,计23万元;水稻补贴每亩15.00元,计6.9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每亩230.00元,计168万元;全乡1649名中小学生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后,每生每年减负200.00元计33万元;享受“两免一补”学生1392人,中学每生减免书杂费155.00元,小学每生减免书杂费95.00元,合计减免书杂费23万元;“两改一同价”政策的落实,每度电价下降0.40元左右,全乡因电价下降减负52万元,仅上述的“一减一降多补”,就使农民直接减负528万元,人平340.00元。这些还不包括农民建房,外出务工,婚姻登记等各种涉农收费的减免和规范而使农民所得的经济利益。我们在新洲乡新发村农民曾照武家算了一笔账,他全家4口人,20__年各种税费580.00元,学生上学670.00元,电费95.00元(每度0.95元)共计负担1345.00元。自20__年后,税费580.00元不交了,学生上学每年只交190.00元,减了460.00元,电费每度减了0.44元,计44.00元,20__年在乡财政所领取了粮食直补,水稻良种、退耕还林,农资直补等国家涉农补贴500.00元,共计减负1584.00元,人平396.00元。

二、农民反映良好

农民情绪好坏,心情是否舒畅,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标志。由于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政通人和,所到之处广大农民不但气顺了,怨气没有了,反映问题少了,待人大方了,生活方式变了,而且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劳动热情,和谐的人际关系,给我们留下很好的印象。我们在新洲乡曾照武家里就感受到了这一点,农村税费改革后,负担没了,补贴有了,办起了百头养猪场和一座小酒坊,一家人过得有滋有味,住的楼房,用的高档,穿的时尚,吃的自然。在主人的再三挽留下,我们不得不在他家作了一次客,看到带有泥土芳香的鲜嫩蔬菜,山上吃野食的土鸡,金黄亮色的鸡蛋,醇正的玉米酒,一桌丰盛的农家饭菜,令我们口馋和羡慕。主人还不时表白,我们吃的都是“土货”,味道比城的好。

很多地方的农民对目前党的政策发自内心的感激,编出了新歌谣,歌颂和赞扬现在党的政策,当笔者到了新洲乡茶场村宋克金家,还没等客人落座,脱口而出就是一句“顺口溜”:“现在党的好政策,自己种粮自己得,不但不交税和费,反而国家给补贴”。兵营乡登高村汤维阳作了一首“头”字诗:“党把三农放前头,惠农政策进门头,群众冷暖记心头,干部服务到田头,农民种田有劲头,奔向小康有盼头”。这些农民歌谣淋漓尽致的反映了农民对党和政府的心声,是新农村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特点,同时也说明中国农民已不是过去那种封闭自守、贫穷落后的农民,而是具有一种新思想,新观念,有文化,讲文明的开放性农民。

三、监管措施得力

乡镇党委、政府是与农民最接近,最直接,最密切的基层组织。为了保护农民利益,许多乡镇形成了一个党委、政府领导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的农民负担监管格局,编织了一张“防护网”,架起了一条“高压线”。

一是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把减轻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工作纳入全乡工作的第一位,作为第一号文件下发,第一个会议召开,第一个任务落实,第一个专班组建。大会小会反复要求,大小领导经常督促。

二是不断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制度。我们所到的三个乡六个村及大部分涉农收费单位,街旁路边,都有涉农收费公示墙、公示牌,特别是乡中心学校制作了统一标准的喷绘收费公示牌,全面准确,美观醒目。

三是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监管机制。新洲、兵营、天宝三个乡政府都采取了年初安排,平时检查,年底考核的办法,做到农民负担常抓不懈,乡政府在全乡各个村聘请了一批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监督员,掌握农村新动向,反映农村新问题,宣传农村新政策,抵制农村乱收费。

四是充分发挥乡镇农村经管站和物价管理所的作用。为了更好的发挥职能,全县乡镇财政所、经管站、物价管理所合并为财经所,机构变了,但对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监管的职能不变,人员不减,力度不弱,班子不撤。其主要职能是发放农民负担监督卡,开展涉农收费公示和监督检查,掌握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情况,发放涉农各种补贴,严格把关村级党报党刊人均不超过1.00元的标准,村级“一事一议”不超过10个劳日的标准,做到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工作常年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坚持“不放松”,确保“不反弹”。

五是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由过去的上门“收钱”变为上门“送钱”,干群关系由“恶化”变融洽,基层干部不仅送钱上门,而且把党的政策、农业科技、各类信息送上门,想办法找窍门,主动为老百姓排忧解难。

农村税费改革后,尽管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问题还很多,主要表现在发展不平衡,经济不富裕,信息不灵通,收入差距大,农资价格高,种粮效益低。部分农民文化素质偏低,科技水平不高,民主意识不浓等等。物价部门服务“三农”还任重道远,还有很多工作需要我们去研究、去解决。因此,我们要一如既往的坚持服务“三农”为宗旨,进一步应用价格杠杆和手段解决农村价格中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发挥监督检查的职能,确保农民减负增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村变化调研报告 篇3

随着农村父母离乡进城打工、经商人数的增多,农村儿童留守农村而无人照管的人数也在不断增多,调查显示:我国有1.2亿农民常年在城市务工经商,产生了近20xx万留守儿童,其中14岁以下占86.5%.他们失去父母庇护,身心、学习、成长都面临着失管、失教和失衡,由此引发了诸多社会问题,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这个群体的关注。20xx年8月底到20xx年6月底,我们到了镇雄县场坝镇摩多小学进行为期接近一年的顶岗实习支教生活。在这段时间中,我们在平时休息的过程中走访了一些家庭,对农村留守儿童也有了一顶的了解!结合此次调查,现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提出如下调查意见

一、基本概况

我们实习的地方是相对较贫困的农村地区。这个地方生活条比较艰苦,自然环境也较为恶劣,人民的生活水平不高,很多人为了改变这中现象,在社会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年轻人纷纷外出到沿海发达地方打工。在这些外出打工的年轻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上有老,下有小”的这一类型!年轻人外出大工就把家里的孩子留给父母和亲戚来照顾!这就是大部分“留守儿童”的来源!

我所教的班有96个学生,其中就有30多个孩子是“留守儿童”。这些孩子差不多都是班里的问题学生!学习成绩普遍偏差、作业常常不按时完成、有孤独感和失落感的倾向,不愿与其他同学和小朋友交流、有娇纵、任性等坏脾气。

二、农村留守儿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这些孩子由于父母长年在外务工,留守在家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作为临时监护人,由他们照管孩子的一切,当然其中还存在家中无人看管的现象。根据留守儿童家庭状况,家庭环境及临时监护人的文化素质,年龄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留守儿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无能为力,只管“吃”的放纵型。

这部分儿童主要是在那些生活条件差、监护人监护能力低的家庭。这些人群年老、体弱、文化低、见识少、负担重。他们由于家境不富有,在家得种一大家人的田地、喂养猪牛等,他们天天忙于农活,根本就无暇顾及孩子了。他们仅仅对孩子煮煮饭、洗洗衣而已,特别到了农忙季节,连吃饭都顾不上,很多孩子就得自己煮饭或挨饿。许多孩子还承担起家里全部家务事,有时,连几岁地孩子也得下地干活儿。至于如何教育孩子,对于“听话”的孩子很满意,不听话的孩子只是说说而已。关心学习更无从谈起。对于孩子心里想的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感受?都一概不知或是根本没想到要关心。其实,这一现象在留守儿童家庭里普遍存在。他们的父母忙于挣钱,自己和祖父母忙于农活、家务,对自己的教育、成长都无人关心,使自己本应得到温暖、关爱的童年变为“早熟的大人”。

(2)隔代教育,只顾“给”的溺爱型。

很多留守儿童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不在家,由公公婆婆看着。由于代沟所致,爷爷奶奶更心痛孩子,在家里各方面都给予“关爱”,常常是孩子要什么就给什么,宁愿自己吃苦受累,不吃不喝,也要让孩子玩好、吃好,对于生活细节不予指导或误导。出现了问题往往是包庇、怂恿,严重的说说而已。这样,孩子养成了娇气、任性,习惯以自我为中心,缺乏互助互爱体验,怕困难、怕挫折。于是孩子受家里人的宠爱,家庭教育的艰巨性由此加大。宠坏的孩子越来越不“听话”,经常对人无礼貌,喜欢惹是生非,学习懒散。

(3)寄居他家,无法管的放纵型。

农村留守儿童中,有一部分孩子是被父母寄养在亲戚家或朋友中的。被寄居的孩子总有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因为他们毕竟不是和自己的亲人一起生活起居。他们中有一些人总感觉在亲戚家里毕竟没有在自己家里那样自由,束手束脚的,看起来胆小怕事,很本份,但一旦离开了亲戚,就像老鼠离开了猫,他们就无法无天了。也有一些孩子胆子很大,亲戚根本管不住,有的可以跟亲戚顶撞,亲戚稍微说重了,就怀恨在心或是逃离出走,使得亲戚无可奈何而不敢管教,就只能放任自流了。

因此,这个群体的孩子通常出现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1、学生成绩不佳,在校表现不优。进入学龄阶段的儿童一天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度过,其主要任务是学习:学会求知,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创造。但据调查,农村留守儿童群体中,小学阶段的学习兴趣还比较浓,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还较好,优秀的也不少。但到了初中阶段,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极少的留守儿童能表现为优秀,我们调查中发现,初中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优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学习和生活习惯都很差且行为出现问题的儿童却占了近30%,而且在所有“问题儿童”中,留守儿童占80%。

2、亲情缺失严重,心理发展异常,。青少年期是个性发展和形成的关键时期,父母的关爱、良好的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个性的健康发展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但是,农村留守儿童们由于其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家庭的“缺陷”使留守子女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严重影响着留守子女心理的健康成长。调查中,我们发现绝大多数留守儿童与父母很少见面,缺少沟通。其中,与父母见面半年一次的为53%,一年一次的为44%,两年一次的有3%,还有一个孩子的父母双双外出六年未曾回过一次家。农村留守儿童在个性心理上表现极为异常,有这样两种典型“症状”:一是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二是脆弱、脾气暴躁、冲动易怒。

3、父爱母爱失常,孩子志向模糊。外出务工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内心往往会出现一种愧疚感,加上在外打工,经济较为宽裕,对这些孩子生活的经济支付能力较强。因此,他们往往对孩子采取物质补偿的方式来表现自己对孩子的全部的爱,孩子要什么就可以非常轻易的得到什么,从不迟疑也从不打半点折扣。这种爱的方式,在儿童的心理边逐渐形成了儿童的“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他们没有任何勤俭节约与艰苦奋斗的概念,没有人情味,没有正确的取向与人生取向。

4、家庭教育缺失,越轨现象严重。家庭教育是人生所需全部教育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家庭教育最早最直接地影响着青少年的成长健康与否。我们调查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管,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都不好。在家里,他们不讲求个人卫生,早上不洗脸漱口就吃饭,晚上不洗脚洗澡就往被子里钻;在学校,他们的学习没有计划,没有兴趣,拖欠或不交家庭作业现象严重,不遵守校纪校规,自由散漫,迟到、早退、旷课现象经常发生。在社会上,他们缺乏礼貌待人的常识,他们中抽烟的有,赌博的有,打架的有,酗酒的也有,沉迷于网吧的更是不乏其人,还有谈情说爱的,有些甚至还发生了性行为。在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没有发育完全之前,对社会上的各种复杂、不良现象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抵抗力,需要正确的引导和教育,而留守家庭一般都却无法给予,从而导致留守子女极易产生犯罪和越轨行为。

留守儿童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有:

1.监护人自身因素有欠缺。一是责任意识不强。在除父母外的监护人眼里,认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边,不能对他们要求太严格,应对孩子更多的爱,否则会使孩子产生扭曲心理,觉得不是自己亲生的父母到底不知道疼爱自己。二是监护责任不明确。监护人往往从身体健康方面考虑问题,重吃饭穿衣轻学习教养;重身体健康而忽视心理健康和全面发展;关心儿童在学校和家里的表现;忽视儿童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三是监护精力跟不上。由于监护人大多数是老年人,年纪较大,有的甚至同时要监护几个留守儿童,放在每个留守儿童身的精力就不够。再加上自己身体状况差,本身需要人照顾,因此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四是监护人自身素质较低。他们不知道从心理上来照顾儿童,不知道从法律、安全、卫生知识等方面教育他们,也不能在学习上给予帮助和指导,从而使留守儿童的教育从根本上就失去了重心。

2、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当今,一方面全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却相对滞后,尤其是边远山村。因此,农民不得不想办法改善家庭经济生活条件,让自己孩子摆脱这种祖祖辈辈都无法摆脱的困境。当最基本的生活问题都无法解决时,他们只能选择进城务工赚钱来养家糊口,从而使儿童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在流动--留守--流动的变动中长大。因此,我们认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是造成那些留守儿童问题的最根本的原因。

3、家长缺乏家庭可持续发展观念。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虽然经济不富裕,但也不至于穷困潦倒、无处安身,他们大多是可以在家乡通过辛勤劳动来维持家庭正常生活的,而他们却追求快速改善家庭生活,追求给孩子成长提供充实的经济支持,不惜抛家弃子,离乡背井而进城打工。他们唯一的收获就是让他们感到满足的纸币,而他们失去的是家庭的亲情,牺牲的是子女的前途,造成的是越来越多的、越来越严重的社会问题。所以这些都是他们用金钱无法买到的,更为可怕的是使得自己的家庭得不到正常的发展。

4、复杂的社会因素难辞其咎。由于家庭生活的不完整,留守儿童过早过多涉足社会的各个方面,但由于其天真幼小,无法正确处理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纷繁复杂的社会信息与状况,分不清是非曲折。因此,网络游戏、色情影像、黑社会势力等等,在他们幼小的心灵上形成了深刻的印象,他们把一些与社会和道德格格不入的东西当作时髦去追求,当作偶像去崇拜去效仿,把黑的当成白的,把对的当成错的,进而使他们在自己心理发展上存在大量的不健康的甚至是错误的东西,存在许多的困惑与问题。比如,抽烟酗酒好爽,奇装异服好酷,哥们义气拔刀相助是英雄,谈情说爱老婆老公成必须品,等等一切,是大多数留守儿童的身上都存在的问题。这样的社会环境也给社会自身留下了大量的不安全隐患。

社会因素中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就是:歧视农民工子弟。由于存在部门利益至上的缘故,各级政府已经制定的有关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的政策不能落实,进城农民工子弟无法享受与当地儿童同等接受教育的权益。

三、思考与建议

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不单是外出务工人员的家庭问题或者是留守儿童自身的问题,更是一个全社会都不容忽视的综合性问题;不单是一个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更是一个其自身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的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关注和解决,家庭与社会都将会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因此,各个家庭、整个社会乃至各级政府都应该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这一问题,以人的生存与发展为本,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加以解决。我们调查组从近期和长远两个方面提出我们的建议。

鉴于目前留守儿童群体客观存在的现实,我们建议近期解决留守儿童问题应该从下面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是全社会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努力。建立以市、县(市、区)、乡(镇)政府为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责任制,县(市)、乡(镇)政府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行动计划和具体措施,实行属地管理为住的原则,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对县(市、区)、乡(镇)政府全年工作考核目标,形成政府、学校、社区、家庭、邻里多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完善和落实相关法律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享有同等受教育权益。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弟在工作地接受教育的制度和机制,使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真正享有同当地儿童同等的受教育权益。对已有的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监督和落实,不要纸上写的“同等”,实际操作中人为地制造各种障碍。享受均衡的现代教育,是每一个孩子包括农村孩子应有的权力,也是我国政府的总体教育目标。同时,要改革学籍管理方式,为异地农民工子弟建立流动学籍,要取消异地学生必须回原籍地参加中考、高考等制度,要取消各种名目的借读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最大限度地降低进城农民工子弟在其父母工作地入学的门槛,保障其享有与当地儿童相同的接受同等教育的权益,使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能把孩子带在身边上学,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留守儿童群体。

3、培养和扶持以民间组织为依托的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构。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之前,各级政府应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兴办留守儿童服务站等多种形式的托管服务机构,利用社会优质资源(如优秀退休教师等),切实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高质量的健康成长服务。

4、下大力气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取得了飞速发展。但与此同时,大量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加剧,使得年轻一代成长的社会大环境在不断恶化。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下大力气从小事抓起,严肃治理在不断恶化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儿童成长环境的人和事;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要围绕关爱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成长的主题,一方面宣传“以人为本”“儿童优先”“为国教子”“以德育人”等新观念新风尚,另一方面用积极的健康的题材武装青少年一代的头脑,引导他们正确辨别是非,引导他们积极向上生活、学习和做人。

然而,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需要全社会,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的可持续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努力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

我们必须全面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途径。目前,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新农村建设可以说是热火朝天,农村正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很多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示范片都是在基础较好的地方锦上添花更上一层楼的新型政绩工程,真正基础差经济落后的地方却无人问津,可以说是从未盼到过高级领导的“现场办公”,致使新型落后地区在产生,新的不和谐在形成,致使种地方的农民不得不继续通过进城打工的途径来维系家庭的生存,从而导致留守儿童群体和留守儿童问题有增无减。因此,落实党中央的加快新农村建设任务,我们应该坚持全面发展观,不仅“锦上添花”,而且“雪中送炭”;不仅注重修道路建楼房,而且重视办好教育提高人口素质;不仅发展经济提高收入,而且关注民本民生优化社会环境。总之,就是要建设全面和谐的新农村,最终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留守儿童这一重大社会问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