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工作报告 > 调研报告 >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汇编8篇)正文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汇编8篇)》

时间: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精选8篇)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 篇1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粮食部门积极转变工作职能,努力加强粮食监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新形势下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但是,由于监管工作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加强粮食监管的存在问题

一是不想管。在实施了几十年的传统粮食流通管理体制下,形成了一套传统的思维模式、工作模式和管理模式,一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粮食流通,用包办代替的办法管理粮食企业,对依法管理粮食流通特别是管理社会粮食行业感到无从下手,存有畏难发愁情绪,不愿主动的开展粮食监管工作。

二是不敢管。随着粮食市场的全面放开,在社会上和群众中形成了“放开就是不管”的模糊认识,近年来粮食供过于求的市场形势也使人们对粮食市场的稳定失去了应有的警惕,加之其他经济类型的粮食经营企业对粮食部门的管理还不习惯,依法经营粮食的意识不强,所以,不愿被管、不服管理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不够有力,对抗拒管理的业户无法有效地处理,因而在粮食执法人员中存在不敢管的现象。

三是不会管。依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粮食行政管理人员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于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程序等具体业务掌握的还不够熟练,因而制约了依法管粮工作的开展。

四是不能管。主要是机构、人员、经费还不能保证依法管粮的需要。有的市、县级粮食局仍是事业单位,且没有获得政府授权,不具备行政执法的资格。有的虽然是行政机关,但内部没有独立的执法机构,人员编制较少,工作经费不足,难以保证执法工作需要,因而没有能力全面开展粮食监管检查工作。

二、加强粮食监管的对策措施

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新的任务,必然经历一个逐步提高、逐步完善的过程。因此,针对当前粮食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应强化以下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粮食执法体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提出了明确要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抓住《条例》和《办法》实施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地方政府给子执法授权,以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要按照“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项经费”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尽快建立专门的粮食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切实担负起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同时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解决好粮食行政执法工作的专项经费。在机构、人员编制尚未落实前,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调整现有科室职能,整合人才资源,确定专人负责,抓好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确立粮食部门的执法地位,争取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

(二)加强粮食执法队伍建设。粮食行政执法和粮食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涉及到农民、消费者和粮食经营者的利益,关系到粮食部门的形象。因此,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队伍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把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粮食流通业务的培养,采取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参观交流等多种形式,尽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要建立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执法行为。同时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要求,严肃纪律,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依法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进行粮食监管是一个全新的课题,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既不能求稳怕乱,不敢放手放胆开展执法工作,也不能操之过急,盲目行事。一是要严格工作程序。粮食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该履行的程序一项不少,该有的步骤一个不缺,每一件处罚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运用法律、法规准确,处罚适当,切实杜绝盲目执法、野蛮执法行为。二是要注意工作方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摸索规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在检查方法上,可以采取定期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专案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实施步骤上,可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找好突破口;在监管对象上,宜先大后小,逐步扩大行政相对人范围;在处罚手段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先教育后处罚,不断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粮食监督检查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对各部门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规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的职责范围正确行使职权,既不能“错位”,也不能“越位”。要积极争取工商、质量监督、食品卫生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支持,适时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既可以学习借鉴其他执法部门的工作经验,锻炼提高粮食执法队伍的素质,也可以提高粮食行政执法效果,有效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四)明确粮食监管工作重点。在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初始阶段,当前主要应抓好两项重点工作。一是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认定工作。这是政府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唯一的行政许可项目,也是开展粮食监督检查的基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粮食收购许可法规,使全社会了解粮食部门的工作职能和执法职能,使广大粮食经营业户知法、懂法,准确、及时地申请收购资格许可,做到持证收购,合法 -经营。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耐心为申请人解惑释疑,及时受理各类市场主体的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受理工作。要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审核工作监管制度,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程序,严格时限,严明审核纪律,及时纠正粮食收购许可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认真开展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社会粮食统计是加强粮食宏观调控、有效进行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把辖区内各种经济类型粮食流通企业的统计业务活动纳入管理范围,是国家赋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政策规定,准确确定应当纳入统计范围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并按照统计制度的要求,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不执行制度规定、不按时上报数据的经营者,依法予以处罚。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 篇2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计划安排,9月份开始,多次深入涉粮企业围绕中心今后工作、粮食流通督导、创新服务模式等内容开展调研活动,基本达到了摸实清、找症结、解难题的目的。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粮食流通督导工作的意义

(一)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粮食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宣传和执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市场秩序,纠正违规行为、鼓励合法经营,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保障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服务。目前的粮食流通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主的经济运行模式。越是粮食市场放开,越需要加强宏观调控。

(三)保证粮食流通统计数据的真实,为国家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督促粮食经营者依法及时、准确地报送粮食统计数据,可以使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粮食流通的真实情况,为保证粮食安全,制定粮食中、长期发展计划,以及紧急情况下准确启动粮食应急预案等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

(四)保障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保护农民利益的实现。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没有农业的发展,实现“四个现代化”就成为一局空话;没有农民收入的提高,就不可能全面达小康。

二、粮食流通督导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给粮食流通督导带来一定的压力。粮食经营网点遍布城乡,良莠不齐,呈现出点多、面广、分散、无序等特点。一些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个体私营粮食经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粮食流通督导难度。

(二)粮食流通管理机制不完善。机构改革前,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由粮食局负责。机构改革后,许可证办理由行政审批局负责、监督检查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督导服务由粮食安全保障中心负责。多方共管,导致存在无人问、无人管的尴尬局面。

(三)粮食部门的人才储备滞后。随着机构改革不断深入,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粮食部门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在粮食流通角色转换中存在老思想、老观念,队目前的粮食流通督导工作重视不够。缺少专业技术人员,人员补充缺乏良性机制。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 篇3

粮食安全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战略性问题。一个国家如此,一个地区也同样如此。xx县粮食储备企业承担着各级储备粮的管理和粮食流通主渠道的职能,对稳定地区粮食市场价格,确保粮食供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形成和国际国内粮食市场的变化,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给粮食储备企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我县改革后的国有粮食企业如何通过创新管理,进一步增强实力,进而更好地承担起粮食流通主渠道和确保粮食市场稳定职责,将成为我县粮食储备企业发展的方向。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学习的基础上,对我县粮食储备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就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发展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一、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现状

(一) 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状况

xx年,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在县委、政府领导下完成了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任务,实现了职工身份全员置换,妥善解决(移交)企业退休及供养人员,并在改革原粮食收储企业的基础上,剥离部分资产,重新组建1个县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使长期以来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所背负的“三老”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企业按公司法的要求,轻装上阵,逐步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xx年11末,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资产总额从改革前的 1324万元增为改革后的1826万元,企业负债从改革前的1460万元减为改革后的 1390万元,所有者权益从-136万元增为436万元,固定资产原值从866万元降为xx年末,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效果明显,从改革前亏损45万元变为盈利6万元,实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但是,改革并不意味着“一改就灵”,也不可能一改革就使企业得到快速发展,对于企业发展来说,改革后新公司的组建,只是企业发展的一个新的起点。面对国际国内的粮食形势和国有粮食企业所肩负的责任来看,还需要深入调研、分析,找准制约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发展的障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企业的规范运行和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显著提升,才能真正使国有粮食企业实现良好发展,才能真正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和更好地完成相关职能任务,实现改革发展的目标。

(二)国有粮食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我县国有粮食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的状况还未得到根本改变。按照国务院〔〕6号文件及粮食安全现实需要,每个县市必须保留一户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要求,由于我县属于粮食产销平衡区,国有粮食企业长期以来都处于规模小、实力弱的状况,如此带来了新的国有粮食企业竞争力弱的问题,在主导粮食市场和发挥主渠道作用上显得十分乏力。

2.随着粮食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形成,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国有粮食企业生存的空间越来越小。到xx年,全县粮食经营、加工企业达6户(已办证户数),全社会购进原粮11584吨,其中,非国有粮食企业购进7123吨,占61.5 %;全社会销售粮食10644吨,其中,非国有粮食企业销售xx年以来,由于诸多因素(世界粮食总库存下降;消费量增加,产需缺口增大;生物燃料替代品大量消耗玉米等)的影响,导致国际粮价大幅攀升,37个国家出现粮食危机。从国内情况看,由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粮食工作,逐步加大对三农的扶持和补贴,形成了我国连续多年粮食丰收,在国际粮食危机发生后,中国粮食处于价格稳定,市场平稳的良好情况,但是,随着农民种粮成本上升,粮食消费量日愈增长,我国的粮食产销将长时期处于紧平衡的状况,粮食部门肩负着的责任将日愈增大。其次,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由于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还习惯于用计划经济的办法管理企业,在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发挥企业主动性上还存在较大差距;在认识和观念上,通过改革,一部分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观念得到了较大转变(在调研中,我们也看到了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积极性得到了发挥,员工的企业意识得到了较大转变)。但还有一部分职工还是墨守陈规,存在职工积极性调动不起来,经营管理目标不明确,经营效果较差的问题,新的国有粮食储备企业之间存在着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

4.企业经营规模小,经营效益差,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xx年我县国有粮食企业通过改革、实现了盈利,扭转了严重亏损的局面,但由于受体制、政策、认识等因素的影响,表现出经营规模小,经济效益难于大幅提升的情况,企业满足于搞好储备,增加储备量,在商品粮经营上表现出怕担风险、缩手缩脚的状况,企业经营始终未能得到突破;也表现出企业管理者对市场认识不清、判断不准、措施不力,抓不住机遇的弱点,甚至在一年当中几乎没有开展商品粮经营活动,导致企业生存发展十分艰难。

5.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创新能力弱。新企业组建后,其经营管理及运作方式与改革前的国有粮食企业运作方式不同,许多管理运作方式都处于不断探索的过程,就目前的情况看,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科学的问题,如在激励政策上,存在考核指标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影响了职工积极性的发挥;一方面存在公司领导班子怕承担经营风险,缩手缩脚的问题,影响了企业能动性的发挥,另一方面又存在公司市场调查研究和管理企业不足的问题,造成企业在经营中出现风险。同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还存在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表现在对粮食工作形势认识不高,对市场信息掌握不够、预测不准,抓市场机遇的能力弱,导致企业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中的优势无法发挥,主导当地粮食市场能力弱。

6.发挥行业优势,抓政策性业务的能力还不强,办法不多。国有粮食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政策性业务和服务粮农、服务消费者的责任,但由于重视不够,在全力做好民政救灾、农村低保、军供粮等方面的工作上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认真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力度还不够,与部门协商、沟通不足,军供粮供应点工作不到位,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

以上这些问题都说明了我县国有粮食企业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上存在的差距;在履行国有粮食企业的社会职责上有差距;在服务粮农、服务消费者、服务部队的工作上有差距;在确保我县粮食安全、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上有差距。

二、搞好我县国有粮食企业的对策

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明确规定了“每一个县必须保留一户国有或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规定,其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为巩固粮食安全搭建平台,提供保障。也就使得国有粮食企业改革与其它国企改革有所不同,赋予了国有粮食企业相应的社会责任,特别是在粮食产销平衡区,做好国有粮食企业工作,是一项既重要又艰巨的任务,必须千方百计抓好,确保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更好地发挥,为粮食安全工作打好基础。

(一)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清粮食工作面临的形势,坚定做好粮食企业工作的信心。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xx年来,粮源十分紧张和周边地州都往楚雄州抢粮源的情况下,抢抓粮源显得特别重要。同时,要针对农民卖粮分散的特点,及时布点,并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加快粮食收购进度,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收购任务。要认真把握粮食销售的最佳时机,及时组织粮食销售,实现粮食经营效益最大化。

(二)健全和完善企业管理制度,促进制度创新。要不断完善和健全企业的管理、经营和激励机制,不断探索,创新企业的管理方法和制度,真正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体现制度下的公平正义,使企业真正步入良性发展。要克服人为因素破坏制度的`弊端或有制度不执行,朝令夕改的做法,真正体现企业规范运行。要不断探索干部职工激励机制,把企业效益和职工利益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企业效益,增加职工收入,体现多劳者多得,进一步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的主动性和创新性。要改变目前企业制定制度不合理、不科学的问题,真正使激励机制成为调动积极性的动力,成为激励创业、激励发展的动力。

(三)牢记宗旨,搞好服务。国有粮食企业承担着服务社会、服务消费者的职责,要牢记宗旨,竭心尽力搞好服务。一要牢记发展要务,牢记民生根本,千方百计发展和做大做强国有粮食企业,主导当地粮食市场,稳定粮食价格,服务广大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利益;又要积极做好粮食收购,切实保护粮农的利益,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二要积极做好政策性业务,千方百计服务好农村低保对象、服务好部队、服务机关团体,用优质的服务、良好的信誉服务社会,不断拓展政策性业务。三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及时认真做好救灾粮食供应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把粮食送到灾民手中,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吃饭问题,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灾民的关爱。

总之,国有粮食企业在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国有粮食企业是关乎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只有通过不断发展国有粮食企业,做强做大粮食企业,才能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导市场、发挥市场主渠道的作用,才能实现粮食市场的稳定、人心的稳定,才能真正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 篇4

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相继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部分山区农村电力中断、交通中断、通信中断,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的粮食供应工作经受了一次严峻考验。虽然,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全力配合下,通过紧急调粮实施援助,避免了因灾缺粮断炊现象的发生,但灾后反思,研讨解决边远山区粮食供应问题,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急需解决的头等大事。鉴于此,我们开展了边远山区农户存粮情况调研,并通过调研力求探索出一条保障边远山区农村粮食供应工作的新途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边远山区粮食应急加工现状

本次调研的范围是边远山区缺粮农村,其中冰冻雪灾期间粮食部门紧急调粮援助的农村列入调研重点。调研内容主要有:边远山区农村大米应急加工基本情况等。这次共调研了个乡镇,个行政村,个村民组,户家庭,被调查人口为人。调查乡镇、村和村民组数分别占缺粮山区总数的%、%和%。

由于边远山区农村经济都很落后,耕地少,基本不种粮食。即使极少数农户拥有山地,也主要种植旱粮。近年来,山区交通环境日益得到改善,农户的存粮数量也随之减少,农户存粮食主要为成品粮,多数为随购使用,没有大型的存粮容器,都为米缸和木制容器,平时都为食用完即购,不备过多的粮食,如遇粮食价格上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来临时,有争购风潮。每个自然村都有粮食销售点,全部销售成品粮,成品粮以大米为主,农户方便使用。由于缺粮,绝大多数无粮食加工企业,少数有水田的村因只种植一季中稻,也仅个别农户家中置有一两台小型碾米机。粮食经营企业也很少,少数村也只有经营日用杂货的店兼营少量粮食。

二、当前边远山区农村粮食应急加工存在的突出问题

本次调研了解到,我市边远山区农村粮食应急加工问题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

1、农户存粮备荒意识淡薄。主要是交通方便和购粮网点的增多,农户多年没遇重大自然灾害,风调雨顺已成为习惯。对已往储备成品粮的习惯已淡忘,备灾备荒的意识更是淡薄,基本是吃一点购一点,家中极少库存。加工大米的更少。

2、山区境内没有粮食加工企业,农户多为购买成品粮,而山区气候变化较大,存粮器具简陋,不利于成品粮长期存放。只有少数村的个别农户拥有几台小型碾米机,设备简陋,加工成品质量较低。

3、网点虽多,但存粮少,抗风险能力差。边远山区有诸多的粮食销售网点,但多为个体商店,不是以粮食购销为主,仅是附带销售,加之,受经营场所、资金等方面的制约,其经营之道也只能是勤进快销。经营量小、库存少,遇到特大自然灾害,远不能满足应急情况下的用粮需要。

三、解决边远山区粮食应急加工问题的几点建议

根据边远山区农户存粮现状,现就做好我市边远山区农民粮食应急加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宣传,增强农户科学储粮备荒意识。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一级政府要广泛开展宣传,增强农民居安思危、抗御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意识。同时,有关部门还要向农民宣传简便易行的科学储粮和加工技术,引导农民科学加工,减少损失损耗。

2、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完善粮食应急供应体系,防范和保障因“粮食价格上涨、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来临时的粮食供给。

3、开发研制小型大米应急加工设施。根据主销区农户存粮量不大的实际,研制一种小型的大米应急加工设施,由财政补贴部分制作成本或免费发放给边远山区缺粮农民用于加工储粮,以保证自然灾害期间的粮食供应。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 篇5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收政策方面问题按照《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暂一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事实上如果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少抵扣进项税额,所以多数购货企业要求粮食企业开具普通发票或不索取发票而有自己开具收购发票。

(二)粮食企业营销不规范,上门收购、现金交易,收购价格不稳定,税务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其经营情况,这就给国税部门税收征收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

(三)收购发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由于农产品收购发票是由收购者自行填开,地点不确定,涉及面广,虚开收购发票现象普遍存在。少进多开、低进高开,擅自提高购进价格或增加购进数量,甚至将运杂费、装卸费和一些无法取得发票的费用都计入收购价格之内,大大提高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造成收购发票金额超过了实际支付金额。

2、管理手段落后,由于收购发票使用量大,因此在确认收购对象时,只能一户一户的进行实地核查,在确认收购产品的单价、金额等方面,由于无法掌握相关信息,也就无法监督企业是否做到了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而这样做即浪费人力物力,又无法查出实际问题。

二、对粮食企业税收征管现状的几点建议

(一)取消国有粮食企业免税的税收政策,粮食经销企业销售差价小和进项税按收购价低扣的原因,所有经营粮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都是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认定国有粮食企业免税已无实际意义。

(二)加强对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日常管理

1、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的发放必须从严。根据企业经营规模实行按月限量发放,验旧购新。

2、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粮食收购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规定:“凡从事粮食收购业务的企业,在与卖粮人进行粮款结算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粮食收购发票。不得以其他凭证代替粮食收购发票使用,或作为会计入账凭证。”对会计核算不健全的企业,一律不得领用收购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严禁跨地区使用收购发票,既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加大对农副产品收购企业的纳税评估力度。一是要从收购渠道上严格把关。要坚持必须是从农业生产者手中直接收购的农业初级产品,方可开具收购发票;其余通过其他渠道收购的农产品一律不得使用收购发票;必须严格控制企业跨地区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严格核查收购金额较大且同一销售者多次销售的情况。二是要从收购的数量及价格上进行核查。对于收购的数量,要通过实地查验核实库存数量与实际收购数量是否一致。三是要通过资金往来情况查找问题。农产品收购一般以现金支付为主要方式,对于企业的收购资金运动情况,可通过原始凭据和企业账目核实企业资金往来的真实性。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 篇6

安全生产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扎实推进安全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本文就如何强化管理,切实抓好新时期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促进粮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近年来,xx市粮食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注重宣传教育,搞好检查督促,落实防范措施,实现了安全生产无事故,达到了上级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要求。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还比较薄弱,支撑体系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二是部分粮站库房破旧漏现象比较严重,但由于维修资金不足,故存在着不安全因素;三是系统内粮站大部分出租,而承租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拼设备、拼厂房情况比较突出,给企业留下一定隐患。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本人认为,加强搞好新时期粮食系统的安全生产,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重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措施,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基本任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事关大局,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一把手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切实负起具体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二、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每位职工安全生产的基本制度。大量的事故表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关键在领导,领导手握决策大权,领导责任制的落实与否,直接关系着整个单位的安全与否。因此,作为领导首先在思想上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天”字号头等大事来认识,严肃认真地履行自己对国家、对单位、对职工所负的安全责任。要认识到领导安全意识的淡薄,领导责任的不到位,才是单位最大的事故隐患。作为单位领导,必须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带头严起来,带头抓落实,逐级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将安全生产与职工年终工资挂钩,与领导考核、任免挂钩。

只有这样,才能使领导能够恪尽职守,严把关隘,使每一个职工坚决做到不违章、不冒险,遵章守纪,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三、要搞好宣传培训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培训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杜绝“三违”的有效途径。要从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安全法律法规的普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的提高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不能只满足于会议传达、文件转发,也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必须以三级安全教育为基础,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局职工工牢固树立“人的生命价值高于一切”和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观念,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杜绝“三违”行为,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 篇7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粮食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近年来,我州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完善了扶持粮食生产政策、地方粮食储备制度,确保了粮食供需平衡。但是,粮食直补政策执行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矛盾和问题,如何建立兼顾粮食生产和农民收入的粮食补贴政策体系,值得认真研究和思考。我们在分析粮食生产发展现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粮食补贴政策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 。

一、我州粮食生产的基本情况

(一)粮食生产发展的几个主要阶段。

我州具有丰富的水土光热资源,适宜粮食、棉花、甜菜、番茄、蔬菜等农作物的生产,稳步发展粮食生产是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八十年代以前,以解决温饱问题为主,粮食作物面积始终保持在农作物总播面积的60%以上。九十年代后,随着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的加大和计划经济的取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快速增长,这也是我州农业逐步形成区域化布局、产业化生产、特色产业规模化的重要时期。但是,同期粮食面积在种植业结构中的比重呈快速下降趋势,1995年粮食作物面积占农作物总播面积的比率低于50%,20xx年下降为30.13%,20xx年为23.73%,已成为影响粮食安全不可忽视的一个突出问题。20xx–20xx年,全州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呈现出较大的波动,可以划分成三个阶段:

1、粮食生产缓慢下降阶段。20xx–20xx年,自治州提出了特色产业上规模的农业结构调整思路,进一步加大特色林果业、棉花和“菜蓝子”等优势产品的发展力度。同期,棉花等经济作物的市场行情看好,农民在比较效益驱动下,不断扩大经济作物和特色林果业种植面积,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为保障粮食安全,20xx年自治州开始建立州级粮食储备制度,当年储备粮食6.8万吨。

2、粮食生产恢复上升阶段。20xx–20xx年,在国家实行粮食直补、粮食最低保护价、农业税收减免等政策的调控下,农民种粮积极性出现了恢复性的提高。同时,我州也实行了粮食每亩补贴20元的政策,20xx、20xx两年州财政共发放地方粮食种植补贴2054万元,粮食生产效益明显提高。20xx年,全州粮食面积和产量回升到99.89万亩、40万吨,其中地方粮食面积和产量为75.86万亩、31万吨。

3、粮食生产快速下滑阶段。20xx年,自治州对粮食的补贴政策由每亩20元下调为每亩10元,20xx收购时按每公斤补贴0.07元,州财政两年实际发放地方粮食种植补贴共640万元(其中20xx年发放补贴210万元),较20xx、20xx年降低了1414万元。同期,由于农用生产资料、水费等出现较大幅度的涨价,生产成本大幅提高;棉花等经济作物市场价格快速拉升,粮经作物比较效益明显拉大,而粮食收购价格一直维持20xx年水平(1.30元/公斤),粮食生产又出现了快速下滑的趋势。20xx年,全州地方粮食面积仅为40.06万亩,总产16.43万吨,其中小麦25.26万亩,总产9.65万吨,成为粮食生产的低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粮食生产比较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

目前,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相比,总体上来说收益偏低,处于比较劣势的位置,粮食生产也难以成为增加农民收入重要组成部分。20xx年,我州小麦平均亩产414公斤,亩收入648.5元,亩成本453.8元,每亩利润为194.7元;棉花平均亩产籽棉317公斤,亩收入1489.9元,亩成本989元,每亩利润为500.9元。棉花每亩地利润比小麦多306.2元,是小麦的2.6倍,也就是说种一亩棉花相当于二亩半的小麦。同样,工业番茄、辣椒每亩地利润比分别比小麦高出360元、1038.2元,小麦的经济效益远远低于经济作物的效益。尽管如此,20xx年经济作物的经济效益仍呈上升趋势,而小麦的经济效益每亩下降32.3%,进一步影响了农民种粮积极性。

2、粮食生产责任不明确,储备制度不完善。

建立粮食行政领导负责制和粮食储备,是实施粮食宏观调控、保持粮食市场稳定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州境内粮食储备已经形成了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级多级储备,较好地发挥了以丰补歉、调剂余缺等功能,但在制度设计和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粮食安全“县市长”负责制不明确。州上对粮食生产的总体要求是做到“区域平衡、略有结余”,对每个县市下达的只是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而农民种不种粮食是根据粮食生产效益决定。各县市在不能使用行政命令落实粮食生产计划的情况下,可以把希望寄托于国家、自治区、自治州级粮食储备上,并不承担什么风险,最后责任实际上由州委、政府来保大区域平衡。二是粮食风险基金筹措缺乏长效机制。我州粮食风险基金从20xx年设立以来,在资金筹措上主要是根据粮食部门对当年粮食供求状况分析后,按照需要储备粮食的数量和运费补贴,提出具体筹集资金的数额,经领导讨论决定。这种粮食风险基金的筹措方式表现出很强的临时性、短期性,常常因地方财力状况等因素而波动,粮食储备规模不确定,缺乏稳定的长效机制,对保障粮食市场长期供求平衡不利。三是储备粮轮换机制不够完善。在粮食市场超常波动时期,由于粮食储备预警和应急体系不健全,不能在粮价过度上涨时大量抛售,在粮价低迷时及时补库或增储,不能充分发挥储备粮的宏观调控作用。

3、垄断格局未被打破,粮食市场化建设滞后。

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是促进粮食流通和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粮食购销市场放开后,全州粮食购销市场基本形成了以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主渠道,其他所有制粮食经营形式为补充,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但是,目前粮食市场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一是尚未建立完善的、发育成熟的粮食市场体系。我州粮食生产量小,流出量几乎为零,从粮食市场的现状看,尚未形成规模粮食交易市场,所以在市场的集散作用、价格导向、交易份额和规模都受到很大的限制。同时,粮食市场行业中介组织发展尚不完善,服务功能和自律作用有待加强。

二是国有粮食企业改革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虽然,我州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仍然存在遗留问题。还没有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国有粮食企业仍然存在机制不活、效益低下的问题。

三是私营、个体等其他非国有粮食企业比重低。非国有粮食流通加工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在市场中的份额很低,显得势单力薄。特别是缺少一批大型的、有竞争能力的粮食企业集团。

二、关于粮食直补方式的看法

1、关于粮食直补方式。

为促进农民增收和确保粮食安全,20xx年国家出台了粮食直补政策,其目的就是让粮农在市场销售价的基础上再增加一项政府补贴,以提高粮食的生产效益,保证粮食安全。我国目前实行的粮食直补方式有以下四种类型:第一种,按农民实际粮食种植面积进行粮食直补;第二种,按预计粮食产量计算粮食直补;第三种,按农民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售粮量,实行价差直接补贴(目前仅新疆采用这一方式);第四种,按农民耕地面积计算粮食直补。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可说是与粮食生产挂钩的直补,不种粮食即不予补贴,对保持粮田种植面积,多种粮,多产粮起到利益驱动导向作用,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水平的行之有效的方式,保证了粮食生产能力和粮食安全;缺点是操作难度大(面积、产量核定难度大)。第三种方式,国家付出直补资金时,可保留收购做为调控资源、掌握粮源的权利,且补贴兑付工作易于操作;缺点是对促进粮食生产作用不大(后面将专门分析这一问题)。第四种方式,已和粮食生产和销售完全脱钩,实质上是对农业生产补贴而非粮食补贴。

2、关于粮食直补政策的受益问题。

自20xx年实行粮食直补政策以来,新疆一直采取按商品量补贴的方式,且仅限于向国有粮食企业交粮才给予补贴,造成政策杠杆作用不明显。这样粮农的收益由两部分组成,即粮食销售款和政府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一种现象,即政府一方面实施按农民交粮数量给予补贴,粮食收购企业却可能从另一方面压低粮食收购价格,造成粮农收益不能有效增长。如农民按比较效益认为每公斤粮食收益达1.80元就值得种粮、售粮,若政府没有补贴,粮食企业只有支付1.80元才能收购1公斤粮食,农民交售每公斤粮食收益是1.80元;现在政府补贴0.20元时粮食企业则可以按1.60元价格收粮;进一步推理,如果政府补贴达0.80元时则粮食企业就可以按1.00元收粮;政府若按1.80元补贴时则粮食企业不需付款也可收到粮食,粮农交售每公斤粮食后收益始终是1.8元。这样看来,政府对粮农的补贴资金,又通过销收价格再次调整,可以说农民并没有得到这项收益。

那么政府对农民补贴的这0.20元到哪去了呢?去向有两处。一种情况是:如果粮食收购企业按粮食收购成本,加发生的费用,再加按行业平均利润率计算的利润,按此三项之和确定价格进行销售,则这0.20元补贴利益是粮食消费者得到了。如,粮食收购成本1.60元,发生的费用0.10元,按不高于行业平均利润率计算的利润是0.10元,三项之和1.80元,如果企业按1.80元销售粮食,这对售粮农民0.20元补贴利益,实际上是粮食消费者受益。另一种情况是:如果粮食收购企业按粮食收购成本,加发生的费用,再加按高于行业平均利润率计算的利润,按此三项之和确定价格销售,则这0.20元补贴利益是粮食企业得到了。如,粮食企业将每公斤粮食销售利润由0.10元调为0.30元,销售价格就是2.00元,这时0.20元补贴利益就是粮食企业受益,也就是粮食企业获取垄断利润。

现行粮食直补政策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和矛盾:

一是农民向国有粮食企业交售粮食给予每公斤0.20元补贴,不交售粮食或不向国有企业交售粮食是得不到补贴的。粮农出售粮食后得到的收入并不能体现出国家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难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消费者感觉不到国家补贴的实惠,政府仍然不能确保粮食安全,粮食直补政策的实际目的没有达到。

二是在实际执行中占粮食收购主渠道的国有粮食企业,常常把粮食收购指导价变成了“最高限价”,其他没有获得粮食补贴权的非国有粮食企业,也要围绕着这个价格才能收购到粮食。这就引发了粮食市场的不公平竞争,既不利于粮食市场的发育,也不利于加快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

三是粮食补贴导致个体、私企在市场竞争中趋于劣势。新疆对粮农的粮食直补是按商品量补贴的,即农民向国有粮食企业交售粮食给予每公斤0.2元补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粮食农民可得到0.20元直补资金,民营粮食企业收购粮食必须比国有企业高出0.20元才能收到粮食,因此,民营企业收购成本就比国企高出0.20元。因有这0.2元利差就迫使其他企业不得不退出粮食收购环节,形成国企垄断经营的局面,破坏了市场公平性,限制了粮食经营市场化。

3、关于改革粮食直补方式的几点建议。

(1)取消按商品量补贴的方式,统一按粮食实际播种面积进行补贴。现行的粮食直补政策中,补贴依据各不相同,有的是对实际种粮面积进行补贴,有的是对农村税费改革的计税面积进行补贴,还有的是采用商品粮系数等进行补贴。从保证粮食安全出发,应该实行对实际种粮面积进行补贴的办法,执行这种办法的好处:一是直接客观,充分体现保证粮食安全的政策目标,“谁种粮,谁享受补贴”;二是虽然粮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较繁琐,但较之计税面积和计算商品粮数量等更易让老百姓接受。

(2)补贴标准应适当稳定,提高到能补偿农民种粮成本并能保证适当收益的水平。具体标准可按过去三年平均粮食种植面积及商品量,以及前三年粮食平均保护价与市场价差额计算,补贴标准水平应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到能补偿农民种粮成本并保证适当收益的水平。现有的直补标准可稳定两至三年,待粮食生产供需趋势转变时,再确定直补标准。允许适当对种粮大户予以倾斜,按土地种植面积实行累进补贴政策标准,以更好地支持种粮大户的生产。

(3)严格补贴程序,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补贴资金能够真正落实到农民手中。如果按实际面积补贴实行粮食直补,就必须逐年对粮食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原则,进行阳光操作,对粮食种植面积实行公示,经核实后,将补贴计算到户,并编制好补贴清单和到户的直补卡或补贴通知书。在资金操作过程中,应由财政所、农发行、基层信用社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三、建议完善粮食直补的相关配套措施

1、推行农作物保险计划。即通过政府补贴,对主产区的大宗粮食作物提供作物保险计划,特别是洪涝、旱灾等自然灾害保险,避免自然灾害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为种粮农民提供收入支持。在有条件的地方,有重点地选择市县扩大试点范围。

2、加大对粮食主产区改进农业生产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要根据财力的可能,逐步提高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水平,不断扩大和完善粮食补贴的范围与内容,大幅度地提高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进一步加大对粮食主产区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提高单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达到整体上的优质高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扶贫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粮食生产、销售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

3、健全粮食安全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自治区储备粮体系,推动轮换机制改革,实现均衡轮换。建立粮食安全预警机制,保证粮食市场供给。正确应对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局部性、阶段性的粮食数量增减、价格高低问题。

4、放开市场准入条件,降低门槛,保证充分的市场竞争。要尽快培育出粮食市场竞争的多元化主体,彻底消除限制其他经济成份参与市场的政策性壁垒,提供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同样的政策环境,加大银行资金支持力度,尤其是对其他粮食经营主体,地方政府应一视同仁,予以同等待遇。同时,要加快农发行信贷体系改革,为粮食经营创造良好的资金条件。

粮食企业调研报告 篇8

国有粮食企业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由国有粮食企业占有、使用,是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但由于企业所拥有的国有资产大部分年代长久,资料保管不完整,没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和监督体系,使一些单位的资产状况不清,家底不明。本文对近年国有粮食企业资产清查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粮食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资产名目问题。过去长期使用的账目已经不能完全适合发展了的国有资产科目的需要,应该根据财务制度,及时对资产账目进行变更、补充和扩展,以适应发展的需要。

(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一是资产的核算不规范。有的单位不记固定资产明细账,有的单位资产保管不善,致使资产流失严重。二是往来款项缺乏有效管理。部分单位暂存暂付业务发生频繁、挂账问题严重,很多专项工作早已结束,但专项经费依然挂账、末予结转。部分单位应收账款账龄三年以上,债权数额较大,形成了名存实亡的空壳资产。

(三)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一些单位末建立单位负责人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机制和离任责任审计制度。由于内部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职责不清、造成资产使用、移交手续不全、固定资产控制不到位。许多单位由于人员少,不明确资产管管理人员,管账与管物同一个人,不利于相互监督。

(四)资产的划转、调动、赠予等手续不全。由于行政干预,企业资产的调动、赠予等情况没有相关的权属证明、没经权威部门评估,甚至有些单位对上述财产没有及时入账,形成账外账。

(五)国有资产管理方式较为落后,资产管理与会计资料信息化管理相脱节。目前,有些地方国有资产的管理还停留在账簿和报表的管理上,不能动态地反映国有资产的变化情况。资产管理还末建立信息化系统,落后的管理方式造成资产管理的漏洞和风险。一些单位擅自处理了资产,主管部门也不能及时发现。

二、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问题的对策

为了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中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更新管理理念,改变管理方式,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督制度,依法规范管理。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政策,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规范管理。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国有资产管理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企业从思想上重视国有资产管理,掌握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

(二)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为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切实提高国有粮食企业资产管理水平,应尽快建立国有资产动态管理系统。使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能及时、全面的撑握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以利于资产管理的透明化和资源共享。

(三)加强基础建设,落实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通过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制约机制相结合、资金管理与项目管理相结合,使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发挥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明确法人代表为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并有财务科长、实物保管员等组成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加强国有资产产权占有登记,使企业的产权权属更趋于明晰,明确管理目标。

(四)建立国有资产考核制度,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健全的业绩考核制度是促进企业高效运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长效措施,其核心是使国有粮食企业可持续发展。考核制度应依照国家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目的是为了切实履行法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企业内部应建立完善各层次负责人及其他员工的业绩考核制度,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