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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调查报告热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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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调查报告(精选3篇)

城市调查报告 篇1

当今的中国发展变化日新月异,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各个城市也开始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口号,对城市的环境加以保护改造,为了使人们关心身边的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就此,我对沈阳市生态环境建设问题进行了调查。

调查方法

实地考察,采访居民,搜集间接资料,上网查阅相关资料。

调查情况

20xx年,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沈阳的目标,按照沈阳市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生态文明先导区建设规划,沈阳市林业局狠抓了造林绿化暨青山工程、森林防火、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成绩斐然,使沈阳按照计划一步步成为一个绿美城市。

一 .造林绿化总量有突破

20xx年,沈阳市造林绿化克难攻坚,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和工程进度。20xx年,根据全市造林绿化的重点、难点、热点,逐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引领,全市积极参与”的造林绿化新机制。沈阳市20xx年完成全口径造林任务41.43万亩,完成全年计划任务的103.5%。其中:经济林产业带15.82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0.8%。全市共建设经济林重点示范基地91个,栽植面积1.9万亩,占经济林产业带造林总面积的12.1%。

经济林产业带建设共流转土地4.45万亩,占经济林总面积的28.3%,上滴灌设施2.35万亩,占经济林总面积的15%。全市企业、大户、联户及各类经营组织累计完成经济林产业带10.28万亩,占经济林总面积的65.45%,投入资金1.14亿元。

二 .青山工程的进展顺利

20xx年,市林业局认真贯彻《沈阳市20xx年青山保护工作计划》,扎实推进青山保护工程建设和青山保护稽查工作,召开青山工程工作会议,制定下发

《20xx年沈阳市青山保护稽查工作方案》。积极与国土、交通、民政、铁路等部门沟通协调,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破坏山体和山体以外林地及其它工程违法、违规使用林地专项打击行动,查处并办结19起行政案件。

20xx年,邀请省青山局、省国土厅有关专家,在市林业局召开了闭坑矿山生态治理工程设计方案专家组审定会议,先后对康平、法库、辽中、东陵区的闭坑矿生态治理设计方案进行了认真的评审,并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沈阳市计划编制完成的《矿山生态治理设计方案》共有6个,涉及23个闭坑矿山项目,面积677亩,目前为止已全部通过专家组评审。

三. 野保和自然保护区管理见效

上半年,对市万柳塘、劳动公园、二台子、新民等非法鸟市和非法猎捕鸟类的行为执法检查共计18次,其中与市森林公安局配合执法11次,解救放飞野生鸟类2300余只。上半年,全市共救助各类野生动物210只,这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85只,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3只。

20xx年3月1日,沈阳市正式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重点时期监测工作,7个监测站的14名监测员每日对各自监测区域巡查一次,并汇报情况。向辽宁法库獾子洞国家湿地公园、辽宁辽河七星国家湿地公园和辽宁辽中蒲河国家湿地公园的所在地方政府发函,要求尽快完善国家湿地公园的机构建设、落实管理人员和安排湿地公园建设资金,开展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争取五年试点期内完成各项建设工作并通过国家林业局试点验收。

四. 林业资源管理成效明显

20xx年,市林业局集中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综合执法检查,完成3个县的检查工作,办理审批业务21847件。分解下达林木采伐限额,开展采伐限额管理系统培训,启用国家林业局林木采伐新的系统。完成“十二运”输变电项目的征占林地报批工作。完成59825立方米病枯死林木清理工作。全市10个地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部修订完成,并通过省林业厅专家组评审。

开展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整治行动,严禁砍伐退耕还林林木,严禁在退耕还林地内种植高棵作物。妥善处理省级信访案件2起,市级举报案件10起,国检取得较好效果。完成涉及5个国有林场7.297公里道路建设项目,完成1256户国有林场职工危旧房改造。

五.缓解雾霾影响

雾霾形成的一个重要气候因素就是静稳天气。沈阳夏季空气对流强,污染物就容易扩散,到冬天,控制沈阳的常常是静稳天气,空气流动慢,而这也是沈阳秋冬季雾霾较重的主要原因。关键仍在于绿化,近年来沈阳正在大面积对城市补绿,通过大面积植绿补绿,可以有效地使中心城区空气流动更活跃。按照计划,至20xx年,沈阳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绿地率达到40%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5%以上。除了产业结构升级采用清洁能源等,要多种树,尽可能保留湿地和公园,增加新建设、开发地区的绿化率,让温差带动空气流通,减缓雾霾。

加强沈阳生态城市建设的建议

第一,有完善的法律及管理体系。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以立法为先导,是创建生态城市、发展循环经济的极为有效的举措。历史上很多城市化政策措施缺乏严密、科学的立法规制,实践中带来诸多问题。生态城市建设管理立法必须首先尊重生态学基本规律。当代的城市发展和环境立法理念不能单纯局限于人类绝对中心主义思想,人也是生态的一部分,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一点已经获得全面的共识。沈阳市作为转型中的老工业基地,在创建绿色样板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中,亟待出台相对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有关绿色政府创建的法律法规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

第二,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循环经济理念的提出并被各方面普遍接受,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条新的探索途径。 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成为新时代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尤其针对沈阳等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大背景,更有现实意义。循环经济观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不仅要考虑工程承载能力,还要考虑生态承载能力。沈阳市拟创建的环境建设样板城是具有高标准、新内涵的新型绿色城市。环境建设样板城的内涵不仅局限于生态环境建设,更主要的是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环境建设样板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新型社会形态;是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表现形式;是自然与社会高度和谐发展的产物。

第三,鼓励广泛的公众参与。在国外成功的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政府都尽可能鼓励广泛的公众参与,无论是规划方案的制定、建设项目的实施,还是后续的监督监控,都有具体的措施保证群众的广泛参与。倡导并落实一个城市成为生态城市的基础是对其市民进行环境教育,培养其环境责任感。美国生态学家雷吉斯特提出的生态城市建设的十项计划中,第一项就是普及与提高人们的生态意识。巴西的库里蒂巴市对此十分注重,儿童在学校受到与环境有关的教育,而一般市民则在免费环境大学接受与环境有关的教育。并且,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管理者都主动与市民一起进行规划,有意与一些行动小组特别是与环境有关的小组合作,使他们在一些具体项目中成为合作伙伴;同时,又使他们保持自由,可以评价市政当局的某些决策。这种做法,在很多城市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可以说,广泛的公众参与是国外生态城市建设得以成功的一个重要环节。

结束语

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在生态环境建设的战线上,不断探索,通过这些努力,让沈阳市未来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水更清,山更绿。

城市调查报告 篇2

-- 樱花广场调研与分析

一、调研过程

此次课程调研地点选择在石家庄樱花广场。首先围绕广场周围走访,了解了广场周围的基本情况,如交通情况、周围小区分布等。然后进入广场,了解到广场自身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同时,我们仔细观察广场的各种空间,体会在这些空间中的感受。最后,通过与广场上游人交流,了解了普通市民对广场的看法,以及他们对广场改进意见。

二、研究对象简介

樱花广场位于和平西路和车辆厂前街交叉处,面积0.73公顷,20xx年10月1日建成对市民开放,该广场以喷泉、凉亭和镂空花砖、草坪为主,因种植各种樱花树而得名。樱花广场处于和平路商业和居民密集区,填补了该地区没有绿地游园的空白。

三、研究对象现状详情

1 广场位置城市樱花广场位于和平西路和车

2图底关系

由图底分析图不难看出,广场周围是密集的居住区,除了交通道路之外,可供周围居民聚集、活动的外部空间较少,因此,广场的建设对降低城市密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引导居民进行适当的室外活动。

3 周边视觉环境分析广场紧邻城市主干道和平路,起隔离作用的绿化带宽度较窄,使广场的使用者很容易看到道路上快速行驶的车辆,产生不安全感,影响休闲娱乐的效果。

4交通设施计论概设

5环境要素

图1 图2 图3 图4 图5 图6 图7 图8 图9 6活动与空间

A、活动分布示意图

B、活动发生频率统计表

7 空间标记

8.视觉秩序分析

三 问题的提出

1 位置不佳。场地紧邻城市主干道——和平西路,快速行驶的车辆给游人以不安全感,交通噪音也破坏了广场安静的氛围。汽车尾气及扬尘极大影响广场环境。

2 广场休憩设施少,无活动设施、照明设施。休憩设施少,使游人无法在广场长时间驻留,不能使广场得到充分利用;活动设施少,无法吸引人群;无照明设施,使得广场在夜间无法得到利用,并且,黑暗的环境容易诱发不文明现象,如随地大小便。

四 对策

1 设计初选址不当,造成广场没有达到设计预期的效果,即为附近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活动场地。场地最初为居民楼,因意外原因,居民楼被拆除,场地被设计为广场,因此,场地位置无法调整。可以在道路与广场之间,设置一条较宽的隔离带,使广场游人无法直接看到来往的快速行驶的车辆,同时,隔离带可以起到降噪及阻挡扬尘的作用 2 增加休憩活动设施,石凳、长椅、健身器材,设置照明设施,提高夜晚广场的使用率,同时也可以避免不文明现象的发生。

城市调查报告 篇3

方便面,饮料等食品隐性涨价市消保委调查发现:价格虽未变 净含量却缩水,方便面,饮料等食品隐性涨价

方便面企业“价格联盟”刚刚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企业又玩起了价格不变重量减少的隐性涨价手法。市消保委昨天发布调查结果宣布,“康师傅”、“统一”等品牌的部分方便面虽价格未变,净含量却悄然缩水,存在隐性涨价问题,侵害消费者利益。 近期,国家价格主管部门严肃查处了方便面中国分会与部分企业串通操纵方便面价格案件,并严令他们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一些方便面企业不得不停止串通涨价,方便面价格有所回落。然而,有部分方便面企业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海市消保委通过调查各大超市卖场销售的方便面的价格后,发现“康师傅”、“统一”两个品牌的部分碗装或杯装方便面的净含量存在4.07%至5.56%不等的“缩水”,“康师傅”番茄牛腩面霸拉面(袋装)更是在前期价格上涨11.11%的基础上,又缩减了3.36%的净含量。售价2元的“康师傅”番茄牛腩面霸拉面(袋装)隐性上涨了0.27元,2.8元的“康师傅”红烧牛肉面(中杯装)隐性上涨了0.16元,3.2元的“统一100”葱油风味酱拌面隐性上涨了0.14元,3.2元的“统一100”XO酱海鲜风味酱拌面隐性上涨了0.18元,3.2元的“统一100”辣酱风味酱拌面隐性上涨了0.14元,3.1元的“统一100”七里香牛肉风味酱拌面隐性上涨了0.18元。目前,“瘦身”后的方便面已于8月22日通过超市卖场上柜销售。市消保委认为,“康师傅”、“统一”的部分方便面隐性涨价,致使相关价格看似未变,实则上涨,使得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之中购买了实际已涨价的产品,实质上是影响了消费者的选择。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政府的政策是党的性质和国家制度的具体体现,对我国各级政府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来说首先必须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政策不仅有其原则性的一面而且还具有灵活性的一面。执行政策必须有原则上的严肃性但在实施政策的具体工作中又必须有高度的灵活性。中央政策是从全国宏观范围内的总体情况出发制定的是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原则规定。对各级地方政府来说需要依据中央政策创造性地制定出适合本地区的各项具体政策。所以各级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他们既是中央政策的执行者又是本地区具体政策的制定者。然而在执行中央政策的过程中少数地方从局部利益出发偏离中央

的统一部署使不少政策变了调走了样失了效进入了误区。

?1?政策成了某些地方政府手中的资源肆意践踏政府忙于制定并决定向谁分配优惠政策企业却通过各种关系与手段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政策。

?2?饥不择食的政策大拍卖围绕发展外向型经济一窝蜂地下指标、定任务、抢时间。

?3?“优惠政策”大赛许多地区终于意识到“优惠政策”的意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向上争抢向下施舍向左邻右舍攀比形成了“优惠政策”大赛。

?4?非法对策的合理化某些地区纯粹从地方利益出发置中央三令五申的政策于不顾把非法的对策合法化。

5?只求产值不讲政策把二者对立起来。不少地方的政策执行者只讲产值与速度不讲质量和效益实际上将对产值的追求与对中央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对立了起来。

解决问题的对策

其一、针对“食品缩水” 我们在选购方便面等食品时,不仅要看价格,还得看重量,而厂家也应标明自己产品的详细信息,做到明明白白涨价,从而让消费者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其二、针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国家发改委的这次通报表明了政府的态度,希望其他行业协会和经营者引以为戒,不要以身犯险,图谋操纵价格。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写得清清楚楚:经营者如有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三类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可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价格欺诈可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其三、针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加强对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保持对价格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监督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必须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让消费者能够货比三家选择消费。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分析的结论及其推论

(一)结论 为了使我国社会、经济有序地发展,中央必须统一制定政策。

这些政策者如果被曲解,搞所谓“对策”,我行我素,政策不执行,或者执行中变样、走样,那一定会造成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混乱。“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直是我国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它是影响社会政策有效实施的主要因素,其夸大了社会政策的灵活性,否定了社会政策的原则性,以地方利益为标准,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我们应正确去处理这些情况,国家也应该加大力度,着手去整顿这些情况,从而使我国社会与经济得到良好的发展。

(二)理论及实践推论 事实上,在我看来,这种隐性涨价明显是价格欺诈。这样的隐蔽行径,我不知道是不是还会发生在其它更多商品上。如果有关部门对其一直迁就、“睁只眼闭只眼”,我担心,在联盟涨价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背景下,一些商家会嘴上说着“不涨价”,却缩减含量、隐性涨价。而且,这样的“苗头”已经在“蠢蠢欲动”,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否则,隐性涨价之风势必愈演愈烈,让消费者的权益再一次“失守”。

(三)感想 由于方便面行业关乎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多年来一直得到各级政府的支持,希望社会各方面继续为这个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出谋献计。希望消费者理性地看待方便面产品的价格变化,更相信方便面企业一定会以更丰富的产品、最优惠的价格来回报消费者——企业的“衣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