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范文 > 条据书信 > 担保书 > 借款担保书正文

《借款担保书》

时间:

借款担保书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仔细阅读以下事项: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二)您已经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并特别注意了其中有关责任承担、免除或限制兴业银行责任,以及字体加粗部分的内容;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

1、全程担保: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五、保证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债权人不接受其为保证人的下列事件: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四)保证人在与债权人或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五)保证人经营亏损或经济效益(收入)急剧下降;

(六)保证人改变经营机制,发生兼并、破产、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赁、联营、合资(合作)、分立、产权转让、解散等情况;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二、违约情况发生后,债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四);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三、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上述地址(通知地址变更的,则按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在下列日期被送达: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类型: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借款担保书2

担保人:愿意为被担保人的欠款提供担保。

被担保人:在宁夏林森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辆时产生了未结款项,签订了欠款协议和违约协议。如果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欠款,我愿意自愿偿还其欠款并支付违约金。

担保人概况: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

邮编: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

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

日期:_年_月_日

借款担保书3

出借人: 电话: 身份证号:

借款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担保人: 电话: 身份证号:

鉴于出借人 于 年 月 日向借款人 提供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以下称借款金额),且双方于 年 月 日就该笔借款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附件后),依据上述借款合同该笔借款期限为 。担保人已了解并同意上述借款合同所有条款,应出借人的要求,担保人同意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现向出借人保证如下:

一、本担保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借款合同。如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偿付到期应付款项,包括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以下称“到期应付款项”),不论由何原因造成,对此到期应付款项的 %(即相当于借款金额 %【人民币 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和赔偿金),担保人保证按下述第二条规定承担连带偿付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借款合同规定如数偿付上述到期应付款项,出借人即有权直接向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行向借款人追偿或处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出借人第一次书面要求还款通知后 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担保人担保范围内的所有款项主动支付给出借人,应支付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要求还款通知书,即作为付款凭证,对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担保责任,由此造成的延付利息和出借人的其它经济损失由本担保人承担,担保人保证不提出异议和抗辩。

四、本担保合同自担保人和出借人签字之日起生效,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

五、在执行本担保书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出借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担保书正本一式二份,出借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担保书4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

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

为促进保定经济发展,积极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担保的司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合作开展担保贷款业务,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对象

保定范围内依法设立、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均属担保贷款的选择对象。

第二条担保方式

本协议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担保期间

甲方的担保期间为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满两年。

第四条担保程序

4.1甲、乙双方相互推荐项目,可以各自独立或联合开展客户评价及调查工作,贷款决定权在乙方,担保决定权在甲方。

4.2甲方在乙方辖内的县级联社开立保证金帐户,甲方存入的保证金金额不低于其担保额的20%,无最高额限制,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支用保证金专户资金。

4.3贷(保)后管理。甲、乙双方应加强合作,建立稳定的信息联系方式,相互交流和通报借款企业的信息资料,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4甲方根据被保证企业的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及企业类型、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情况有权索取被保企业的资料,要求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同时将反担保措施通知乙方,被保证企业或其他担保单位是否提供反担保,不影响甲乙之间合作合同的效力。

4.5担保责任范围。甲方承担担保贷款风险的责任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利率

5.1对于甲方特别推荐的部分产品适销对路、科技含量高、效益较好的优质中小企业,根据具体情况,乙方可在符合人民银行利率管理规定及乙方信贷政策的条件下较同类企业给予相应的利率优惠。

5.2具体贷款利率以借款合同的约定为准。

第六条贷款催收及贷款展期

担保贷款到期前十五天,甲、乙双方均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资金归还贷款。若借款人确因困难申请展期,须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方可办理展期手续。

第七条保证履行

7.1信贷业务品种到期,借款人逾期未能足额还款,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在乙方保证金账户扣划,担保贷款逾期,甲方按约定条款依法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在贷款到期后十日内将扣划不足部分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担保代偿专户,具体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7.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九、三十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变更借款合同未经甲方同意;

二、乙方允许借款人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三、乙方允许借款人延长贷款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

7.3甲方在履行保证责任后,就代偿部分自动取得原乙方对借款人的权利,乙方负责将借款人的全部资料和对借款人的权利转移给甲方。

7.4对债务的追索以甲方为主,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行使追索权。

第八条信用承诺

8.1甲方贷款担保额度不得超过其自身净资产的5倍,且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担保机构自身实收资本的10%,并应通报如下事项:

一、甲方遇有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经营方针调整、与其他银行或政府机关及法人单位签订对本协议执行产生影响的法律文书,甲方须向乙方通报。

二、甲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后每季度向乙方通报一次其在各金融机构的担保余额、代偿率、损失率、保费收入、担保基金收益等关键指标;甲方在各金融机构办理担保贷款的总余额超过甲方实收资本的5倍时,甲方有义务通报乙方。

8.2乙方承诺遵守信贷规则,规范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工作,及时地向甲方通报借款企业的资信及有关情况;

8.3甲方承诺配合乙方进行担保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等工作。

8.4甲方、乙方承诺严格履行具体担保合同所确立的各自的义务。如甲方发生被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涉诉及其他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其资产大幅减少或清偿能力降低的事项,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告知,并有权进行相关调查。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及具体项目签订的担保合同所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应自觉遵守、履行。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约束的行为,即为违约。违约方按本协议及具体担保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相关附则

10.1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基本框架,业务合作的具体事项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具体担保合同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担保合同为准。

10.2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协议所涉及的各项比率、倍数、期限等可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需要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10.4本协议及补充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10.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6本协议的有效期三年,自本协议正式生效后开始计算。

10.7本协议期满后,根据本协议签订的借款协议及担保合同等继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毕。

10.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担保书5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______元之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借款金额及用途

1、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2、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

二、还款方式及期限

1、还款方式:甲方按年化_____%的利率向乙方偿还本金及利息,分_____期偿还,每期还款金额为人民币___元,若逾期还款,则需增加_____%的罚息。

2、还款期限:甲方需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全部借款本息一次性偿还给乙方。

三、担保人担保责任

1、担保方式:担保人向乙方提供连带担保,在本合同项下,发生甲方逾期还款行为或其他违约行为时,担保人应当依法承担连带担保义务。

2、担保期限:担保期限与甲方还款期限相同。

3、担保范围:担保人对甲方因本合同所产生的全部债务负担连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等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如甲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足额还款、提供虚假资料、改变用途等行为,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剩余债务及产生的全部应付金额。

2、担保人违约:担保人违反本合同的连带担保义务或规定,致使乙方无法从甲方追回债权的,担保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同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即为有效担保,本合同不可变更或撤销,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以下为签字栏,请甲方、乙方、担保人分别在相应处签名)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信用报告、收入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借款担保书6

尊敬的xxx公司:

xxx(借款人)于xx年xx月xx日向你单位借款xxx万元(xxx元)。现我xx(担保人)自愿提供担保:当借款人不论由于什么原因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及支付有关费用时,担保人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此声明和保证:

担保人在收到你单位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付款通知书后,不管你单位是否向借款人追索,保证按付款通知书规定的付款日一次向你单位付清全部借款、利息及相关费用。

担保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

手机号码:xxxxx

xx年xx月xx日

借款担保书7

一、担保人愿意为作经济担保。

二、被担保人在xxxxx有限聘用期间,若出现侵占、盗窃、挪用公款或货款(物)不还,违约、违反公司保密书规定等行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人无力偿还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并负责偿还。

三、担保人概况:

姓名:身份证号码:

工作:

地址:

邮政编码:家庭电话:手机:

四、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关系:

五、请担保人提供工作单位证明、身份证、房产证明复印件及其担保资格的真实性:担保人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担保人工作单位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请附后

六、担保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备注:

1、请附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请附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担保人应为贵阳市户口及有固定房产和收入;

4、担保人工作单位只为担保担保资格的真实性作证明,不负任何经济责任或连带责任,担保人工作单位对担保资格的真实性证明时盖单位公章。

借款担保书8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

附件(合同号:- - )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

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

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

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让给他

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身份证号:):保证人签章:电话: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保证人签章:电话:日期:

保证人(身份证号:):保证人签章:电话:日期:致: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现谨承诺:

本担保人自愿为被担保人与贵公司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

附件(合同号:- - )项下被担保人对贵公司所负一切债务提供以贵公司

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担保人的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或其他的权利义务继受人均受本担保书约束,承担

本担保项下全部担保责任。除非经贵公司书面同意,本担保人转让本担保项下任何义务的行

为均无效。

如贵公司在保证责任期限内将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或本担保书项下担保债权转让给他

人,本担保人仍然按照本担保书的约定条款对受让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担保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公司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户:

日期:

借款担保书9

x县益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贵公司同意向其提供贷款(大写)???人民币。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整(大写)???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字第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十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本人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公司委托我单位从本人工资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本人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xxx,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保证人(签字按指印):

保证人身份证号:xx

保证人住址:x

借款担保书10

借款合同

兹有 因购车资金紧缺,今借到(名字)人民币(大写) 元(¥ 元)。借款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间内 承诺每月 日按时偿还人民币 元,共分 次偿还完毕。如到期未还款,借款人按5分利息(月息)还款,如还款期超过10天未还款,(名字)有权收回车架号 ,发动机号 的车辆,借款人无任何异议。

本人已充分了解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本人同意放弃起诉权和抗辩权。

销售部门签字: 借款人签字:

年 月 日

担 保 书

…………..自愿作为借款人 的担保人,承认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当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欠款时,给担保人10期限,如到期未还担保人负责还款。

二、对于由于借款人未按期偿还欠款而引起的相关损失及赔偿,承担连带担保偿还责任。

三、对借款人未偿还完毕的欠款余额,本人愿意负责偿还欠款。

四、在借款人所签署《借款合同》终止前,不得自行退出担保人地位或解除担保条款。

五、本人已详细了解《借款合同》,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及其强制执行效力,我同意放弃起诉和抗辩权。

六、本担保书一经签字盖章即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担保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11

一、被担保人基本资料:

姓名:xx身份证号码:xx电话:xx

居住地址:xx

工作单位:深圳市xx有限公司

二、担保人基本资料:

姓名:xx身份证号码:xx电话:xx

居住地址:xxxx

工作单位:xxxx

附:担保人与被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担保事项:(注:以下所指的“公司”为深圳市xx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营私舞弊、盗窃及其它不法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被担保人侵占、私分、贪污、挪用公司公款;

3、因被担保人擅自离职或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4、被担保人违反保密条款,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5、被担保人在离职后xx年内被发现在职期间的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担保期限:为被担保人在职期间及被担保人离职后xx年内。

五、担保方式: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以及赔偿责任。

六、担保人承诺:本人与xx为xx关系,现自愿作为其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以上述担保方式对其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担保。

七、本担保书在担保人、被担保人、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担保人签名:xx被担保人签名:xx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用人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

借款担保书12

xx燎东置业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向山东华煜电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下称“借款人”)提供借款限额贰拾万元(金额)(下称“借款”)。该借款协议规定用于山东xx国际汽车广场项目C区地块消防工程施工需要。本保证人已了解并同意“协议”所有条款,应“借款人”要求,现本保证人同意为上述“借款”全额担保,特此开立以你公司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书,向你单位保证如下:

一、本保证人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协议”。

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协议”规定条款执行,你公司即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索偿。

xx市源源经贸有限公司

XXX年十一月四日

借款担保书13

担保人:xxx,性别xxx,生日xxx,身份证地址xxx,身份证号码:xxx

被担保人:xxx,性别xxx,生日xxx,身份证地址xxx,身份证号码:xxx

担保人xxx,系被担保人xxx的xxx,担保人xxx,和被担保人共同出资购买了由xxx房地产开发的坐落于xxx单元楼号,建筑面积xxx的成套住宅(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备案号:xxx二手房:房产证号:xxx,土地使用证号:xxx)壹套,支付上述房屋的首付款人民币(大写)xxx元整,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xxx,该房屋产权份额担保人占xxx%,被担保人占xxx%,现被担保人xxx准备向北川住房公积金中心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支付上述房屋的购房余款,担保人自愿以该房屋自己所拥有的产权全额作为被担保人xxx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担保,担保人对房产抵押的有关事宜保证如下:

1、担保人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借合同)的全部内容予以认可。

2、担保人同意以所有的房产份额全部给被担保人抵押向北川住房公积金管理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3、如被担保人不能按期支付贷款本息,担保人自愿承担上述房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偿还责任,并承担因抵押担保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如被担保人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处分抵押房产的,担保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担保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担保书14

郏县益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 (借款人)的申请,贵公司同意向其提供贷款(大写本保证人同意为该项贷款担保。特此开立本保证书,向贵公司担保下列各项:

一、本保证书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书,担保贷款本金为元 整(大写) 和该贷款项下所发生的利息和费用。

二、本保证书保证归还借款人在 字第 号贷款合同项下不按期偿还的全部或部分到期贷款本息,并同意在接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十天内代为偿还借款人所欠借款本息。如本人不能履行上述担保责任时,接受你公司委托我单位从本人工资账户中扣收全部贷款本息,如账户中存款不足,本人将继续负责偿还借款人应偿付贷款本息及费用。

三、本保证书在贵公司同意借款人延期还款时继续有效。

四、本保证书是一种连续担保和赔偿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借款等各种变化而有任何改变。

五、本保证人是 ,并有足够偿还借款的财产作保证,保证履行本保证书规定的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至还清借款人所欠的全部借款本息和费用时自动失效。

保证人(签字按指印):

保证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住址:

年 月 日

借款担保书15

xxx农行:

xxx县xxx乡(镇)xxx村号村民xxx在你行申请“双联农户贷款”有关资料,经我公司初审,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贷款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双联农户贷款”有关政策,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收入稳定,具有还款能力,我公司自愿为其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借款人按期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我公司自愿归还此笔贷款本息,并郑重向贵行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人愿为债务人以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本公司担保得主债权是借款人在农行申请的“双联农户”贷款人民币xxx万元,期限xxx年。

三、本公司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一切费用。

四、本公司郑重承诺:该笔贷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本公司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代偿缓冲期(自贷款逾期之日起10个工作日)满后仍无法偿还时,授权农行从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五、根据《担保法》规定,本公司在该笔贷款保证期间,自愿与债权人约定保证责任期为该笔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六、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借款合同》并对合同条款作了充分理解,本人同意放弃抗辩权。

七、本承诺书一经本公司签字或盖章即对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xxx

x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