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扰民的保证书3篇》
时间:
不扰民的保证书 篇1
尊敬的映月园居委会:
我公司租用胶州市澳门路333号天泰海湾金融广场东区9号楼104号商铺作为经营场所,在租用期间,保证不会有任何扰民行为发生。若有任何扰民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特此证明。
附:
负责人:滕达
20xx年11月4日
不扰民的保证书 篇2
尊敬的物业:
我公司租用,在租用期间,保证不会有任何扰民行为发生。若有任何扰民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特此证明。
附:
负责人:
电话:
此致
20xx年1月14日
平凉市
不扰民的保证书 篇3
尊敬的物业公司:
我公司租用保证不会有任何扰民行为发生。若有任何扰民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特此证明。
负责人:
电话:
年月日
附:业主意见